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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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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九德(?—?),成仲威仲),別號曙海,學者稱曙海先生浙江慈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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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九德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浙江鄉試亞魁,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1],刑部觀政,三十一年授刑部主事,三十三年奉命往江西恤刑,三十五年晉刑部郎中。曾於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接替蔡增譽松江府知府[2][3],三十九年升江西副使、徽寧兵備,四十一年養病。泰昌元年(1620年)任陝西寧夏河東兵備道副使,在靈州興修水利,開闢新田百餘頃。天啟三年(1623年)升為本省按察使、河東兵糧道,又築黃河堤六千餘丈,後人稱為「張公堤」。四年加升陝西右布政使,五年六月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等處地方贊理軍務,六年閏六月升大理寺卿,七年七月以延鎮大捷和三大殿工成加升一級,加都察院右都御史,照舊管事。崇禎即位,天啟七年十二月陞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提督軍務。崇禎元年三月被罷官。二年列魏忠賢逆案第八等,冠帶閒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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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瞦。祖父張汝奇,庠生。父張學,庠生,鄉飲賓。

長子張能恭,字伯安,娶楊守勤女兒。。次子張能信,字成義,娶太僕寺卿劉憲寵之女,性至孝,姑病十年,侍湯藥不離側。及病劇,舉刀刲臂,侍婢驚持之。舅聞,囑醫言病不宜近腥膩,力止之。逾日,竟刲肉煮糜以進,則乃姑已不能食,乃大悔恨曰:『醫紿我,使姑未鑒我心。』復刲肉寸許,慟哭奠簀前,將闔棺,取所奠置棺中曰:『婦不獲復事我姑,以此肉伴姑側,猶身事姑也。』鄉人莫不稱其孝。」[4]能信丙戌後,曾起兵反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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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履歷》:張九德,曙海,詩一房,丙子十一月十六日生。慈谿人,丁酉八名,會五十三名,三甲四十二名。刑部政,癸卯授刑部主事,乙巳江西恤刑,丁未升員外,戊申升松江知府,辛亥升江西付使,徽寧兵備,癸丑養病,庚申起陝西河東兵糧道付使,甲子加右布政,乙丑升延綏巡撫、右僉都,丙寅升大理寺卿,丁卯加從二品服俸,加右都御史,升工部尚書、河道,戊辰拾遺,己巳閒住。
  2.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3. ^ 《棗林雜俎·卷49》:張九德:萬曆己酉,松江守張九德、同知楊勛,俱寧波人。張守嘗出郡治門,見治前大書一「酉」字,畢滿一場,駭而返。楊問其故,以實答,並不解其故。後四十年乙酉,松江陷。
  4. ^ 《明史·列女傳》
官銜
前任:
蔡增譽
松江府知府
1608年-1612年
繼任:
劉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