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巡邏隊(英文:Border Patrol Unit,縮寫:BPU,前名邊境巡邏隊)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新界北總區邊界警區,主要責任為巡邏香港邊境禁區,防止非法入境者進入香港,並且作出拘捕以作遣返。
1997年12月,野外巡邏隊始逐步併入邊界警區,至1998年10月完成。合併務求將警區內的資源調配效率和覆蓋範圍大大提高,並且增強指揮架構。從前,野外巡邏隊由警察機動部隊人員組成,人員會先被派駐邊界警區4個月,其中首3個月會駐守於文錦渡、沙頭角及落馬洲,其後1個月則擔任快速應變部隊。
百多年來,警隊一直派員在深圳河沿岸駐守。可是,要管轄這條長達32公里的邊界卻是項極為艱辛的任務,時常會遇到混亂和危險的情況。時至近代,情況仍然如此;1993年,一名警長在打鼓嶺巡邏時,被一名非法入境者以手雷攻擊,因而殉職。
1962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從中港邊境撤走,邊境地區從始出現極大的變化。其後,香港政府在邊境派駐駐港英軍和皇家香港軍團,以支援工作極為繁重的警務人員。
1990年12月,野外巡邏隊成立,維持邊境安全的任務始逐步轉交為其獨力肩負。合併措施推行後,野外巡邏隊不再從警察機動部隊調入,野外巡邏隊的組織完全由邊界警區負責[1]。
每名人員的隨身裝備均重約30磅。
- 萬用刀
- 手銬
- 胡椒噴霧
- 行山杖
- 伸縮警棍
- 於2001年全面更換新款,以堅固而富彈性的纖維製成,採用橫向拔出設計,人員只需要將警棍稍為向上拉出即可以將其橫向拔出,讓拔警棍動作更順暢和敏捷。此外,新警棍套底部並非密封設計,因此不論伸縮警棍在任何長度下,均可以放置在套袋中。另外,新警棍套提供4個斜度以祊調校,提高人員舒適度及實行性。新警棍套由香港製造,設計乃是獨一無二[2][3]。
- 史密夫威信軍警10型左輪手槍,於2001年3月起全部替換成為有防滑表面的橡膠槍柄,以減低後助力,槍柄皆為香港製造[4]。
- 直拔式槍袋:為了增強對槍械的保護,同時防止槍械被搶或是跌出,警務處於1993年全面改用具多重安全性功能的直拔式槍袋,佩槍插入槍袋後,只會露出槍柄,於槍支擊錘位置有皮帶鈕扣,使到槍身不會跌出,袋內亦有鐵片彈簧,可以夾緊槍身[5]。
- 快速上彈器
- 勞工手套
- 警用手套,BNG190,採用Nomex防火材料,耐燃溫度達427度,同時具有防割防滑功能。
- 醫療手套
- 記事簿
-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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