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過濾器編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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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修改濫用過濾器權限的提案
[編輯]現擬增設修改濫用過濾器的權限,具體增設的方式未定。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8:46 (UTC)
- 註:兩個公示期是分別的兩個公示,
13日結束的為增設AFE,18日結束的為修正AFE的獲權要求。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6 (UTC)- 19日結束的為設AFE組,21日結束的為規範AFE組授權。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6日 (日) 18:59 (UTC)
賦予過濾器助理修改濫用過濾器權限
[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注意到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管理員及行政員負擔較重,導致部分請求無法及時處理,這降低了過濾器阻止破壞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維護其的難度。因此,謹提議授予過濾器助理修改權限,協助管理濫用過濾器,尚祈社群商議為荷。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8日 (六) 03:12 (UTC)
注意到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管理員及行政員負擔較重,導致部分請求無法及時處理,這降低了過濾器阻止破壞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維護其的難度。因此,謹提議授予過濾器助理修改權限,協助管理濫用過濾器,尚祈社群商議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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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亦請參見二年前之增設過濾器編輯員討論。——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5日 (四) 16:00 (UTC)
- 已知獲權者皆熟悉過濾器和正則表達式,並考慮到目前的積壓,(+)支持本提案。不過,可能不應當授予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權限,該權限實質上允許過濾器助理進行封禁這一管理動作。--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27 (UTC)
- 另可以增加限制:「僅在社群有明確共識時,過濾器助理才可以新建過濾器。」--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34 (UTC)
- 關於這個限制,需規定在 WP:AFR/可靠來源佈告版 達成的共識才算數,實行沒有共識的動作有機會遭除權。
- BTW, 現在已經有GPT,有沒有wiki人願意付那20美金/690台幣一個月,建立GPT BOT,餵他關於wiki獨有的正則表達式技術文件及實行內容,建立或修改防濫用過濾器應該沒什麼難度[開玩笑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6:47 (UTC)
- 贊成您的觀點,我補充一下:「僅在社群有明確共識時,過濾器助理才可以新建過濾器。如過濾器助理未經社群討論並取得明確共識便自行設置過濾器,則不論過濾器性質為何,皆屬違規,管理員可自行決定是否除權或給予警告,社群成員如有發現也可至布告板舉報。」--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54 (UTC)
- 布—>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7:23 (UTC)
- @HK5201314 布—>佈,考慮使用
-{}-
避免自動轉換——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5日 (四) 21:23 (UTC)
- @HK5201314 布—>佈,考慮使用
- 布—>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7:23 (UTC)
- 雖然但是,請不要這麼做,除非你只是懶但有辦法自行檢驗GPT寫的到底合不合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3日 (五) 19:56 (UTC)
- 贊成您的觀點,我補充一下:「僅在社群有明確共識時,過濾器助理才可以新建過濾器。如過濾器助理未經社群討論並取得明確共識便自行設置過濾器,則不論過濾器性質為何,皆屬違規,管理員可自行決定是否除權或給予警告,社群成員如有發現也可至布告板舉報。」--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54 (UTC)
- 這個限制可能比較雞肋,先是過濾器規則裏面加個或條件就能在不創建新過濾器的情況下幾乎達到新過濾器的功能,再是如果A過濾器本身是阻止,沒有對應的警告過濾器,如果過濾器助理認為有必要拆分出僅警告的過濾器,還得走流程,也會變相積壓。不如要求「依據常識判斷,不合理的過濾器更動應被警告或除權」。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6日 (五) 01:59 (UTC)
- 我覺得可以,您書的對。--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02:36 (UTC)
- 另可以增加限制:「僅在社群有明確共識時,過濾器助理才可以新建過濾器。」--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34 (UTC)
- (-)反對:設立過濾器助理的原意是為了查看過濾器的詳細資訊,而非編輯過濾器。儘管資格要求中「建議」申請人對正規表達式以及應對過濾器有基本認識,但此項並非必須。個人認為應另設新權限組,而非沿有過濾器助理此原有權限。謝謝。--SCP-0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24 (UTC)
- @ZhaoFJx、Iming。@SCP-2000:我個人會關注現時實際上有多少個不具備對正規表達式與過濾器本身的基本認識的過濾器助理,如果沒有的話,那你説的這點可以通過把資格要求中的「建議」改為硬性要求來處理。亲,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57 (UTC)
- 可以改為強制性要求,本來看不懂過濾器要AFH就沒什麼作用,日誌rollbacker還是可以看(rollbacker有abusefilter-log-private權)。出於緩解積壓的考慮,現行方案我認為是最優解,還請您再考慮改「申請人對正規表達式以及應對過濾器有基本認識」為強制性要求後授予AFH修改濫用過濾器權限的可行性。多謝。--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2日 (日) 06:49 (UTC)
- @Sanmosa、Iming: 抱歉忘了這討論。簡單而言,個人認同對於編輯過濾器之權限,「對正規表達式以及應對過濾器有基本認識」應為強制性要求,然而此舉只會對現時持有者及反破壞工作帶來干擾。為了避免帶來不必要的影響,應考慮另外建立新權限組,而非沿用現有權限組。
- 具體而言,其一,現時有部分過濾器助理主要因反破壞或其他需要(如維護機械人)而申請此權限(參見2023、2024年存檔),以便查看過濾器日誌等,如果未來此權限的申請要求改為「對正規表達式以及應對過濾器有基本認識」,部分人可能因缺乏對正規表達式等技術的理解,不能申請此權限,某程度上影響了反破壞以及其他工作。
- 其二,正如上述所言,設立過濾器助理的原意是為了查看過濾器的詳細資訊,而非編輯過濾器。當時的申請只判斷申請者的能力及受信任程度,是否合適持有「查看」過濾器詳細資訊,而非「編輯」過濾器。現實上,現在不可能每個過濾器助理有足夠能力及信任程度擁有「編輯」過濾器權限,我們也不可能就憑表面印象而知曉誰有否能力,那唯有每位過濾器助理需重新申請此權限,無疑是擾民之舉。
- 當然,社群可以選擇不調整要求,但編輯過濾器之權限為相當「敏感」,稍有錯誤便會影響眾多用戶,且事實上跟管理員權限無異(皆可保護及封禁),故不調整要求並非明智之舉。無論是英維有兩個不同權限組(分別為查看及編輯過濾器),以至本站過去亦有相關討論,本身本站權限組也不少及不差多一個權限組,個人不太理解為何沿用現有權限組,而非另外建立新權限組。謝謝。--SCP-0000(留言) 2025年1月5日 (日) 16:27 (UTC)
- 至少應該禁止利用過濾器實現條目保護、賬戶封禁、編輯禁制之類一般認為是管理員權限範圍的操作。--Tiger(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6:40 (UTC)
- 前面那個可以寫進修正案里,後面兩個AFH技術上就做不到(沒有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權)--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2日 (日) 06:43 (UTC)
- 「disallow」在 $wgAbuseFilterActionRestrictions 里嗎?不在的話,寫一個 user_name == 某人 然後設置阻止就和封禁沒差別了吧。當然我的意思是廣義上的不可以做這種事情,而不只是列出幾種。或者說,這個討論缺失了這個部分,討論的時候至少要意識到這種問題。--Tiger(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7:54 (UTC)
- 見草案一,AFH有權修改過濾器的情況僅包含「按照社群共識創建過濾器或根據相關討論分拆過濾器」和「可以按照錯誤報告修復過濾器」,前者如果有禁止某用戶編輯這類的討論我想應該無法達成共識,後者修復過濾器不太可能涉及到這類操作(至少現在的過濾器還沒有)。如果確認到AFH濫用權限做到類似封禁用戶的操作,管理員可以直接撤銷權限。所以雖然技術上不能直接阻止這類編輯,但是在AFH高度可信的前提下,我覺得應該還是在可控範圍的,無需對這類操作過度擔憂。--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02 (UTC)
- 「disallow」在 $wgAbuseFilterActionRestrictions 里嗎?不在的話,寫一個 user_name == 某人 然後設置阻止就和封禁沒差別了吧。當然我的意思是廣義上的不可以做這種事情,而不只是列出幾種。或者說,這個討論缺失了這個部分,討論的時候至少要意識到這種問題。--Tiger(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7:54 (UTC)
- 前面那個可以寫進修正案里,後面兩個AFH技術上就做不到(沒有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權)--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2日 (日) 06:43 (UTC)
草案
[編輯]草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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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ing指出,過濾器助理不應包含「修改包含受限動作的濫用過濾器」一權。根據濫用過濾器文檔和之前討論,過濾器助理將……
可以按照社群共識創建過濾器;- 可以按照社群共識創建過濾器或根據相關討論分拆過濾器;
- 可以按照錯誤報告修復過濾器;
- 不能創建或修改包含「撤銷用戶的自動確認狀態」、「封禁進行編輯的用戶和/或IP位址」兩類操作的過濾編輯器。
——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5日 (四) 22:02 (UTC)
- 參考上方Hotaru Natsumi君,第一條或可以改為「可以按照社群共識創建過濾器或根據相關討論分拆過濾器;」--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16:25 (UTC)
已添加——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6日 (五) 16:49 (UTC)
修改申請標準和流程
[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站外收到了一些意見,有些意見指出由於賦予編輯權,應當適當拔高AFH的申請標準。因而,本人參考WP:IPBEG、WP:BAG和WP:SPI/C,草擬了一份提案,尚祈社群商議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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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5 (UTC)
- 基於程序公義,煩請閣下透露相關意見是在哪個外站及哪個人發表,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2:50 (UTC)
- 似乎這不涉及程序正義?另相關建議在我的私人群組中提出,當事人信息屬私隱,恕不能公開。如果您一定需要的話,請理解成是我的想法。如有帶來困擾,還請諒解,感謝。--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12:55 (UTC)
- 這可能有些打破RFR邏輯?當前RFR的邏輯應該類似於申請人提出申請,其他人有疑問則提出,管理員依據疑問及其處理完成授權與否的判斷,不是簡單投票。這種要求支持率的是RFA而非RFR。而且RFR很少能出現「有效票數」≥4的情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9日 (一) 10:44 (UTC)
- 因為有些意見指出由於賦予編輯權,應當適當拔高AFH的申請標準,因而我參考IPBEG和BAG的申請流程,寫了這麼個東西,本身最主要的作用是讓有能力判斷是否適合擔任AFH的人參與最終決定。如果您真的覺得這樣不合適的話,那麼取消無過濾器助理反對情況下的有效票數和支持率限制如何?而且我相信管理員在賦權時也會參考社群意見,對於明顯無法達成合意的討論會直接忽視。--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0日 (二) 02:07 (UTC)
- 個人感覺還是使用原來的RFR程序即可,高標準應該是高准入,而不是複雜化和量化的申請流程。但是現行AFH的准入標準已經足夠高,申請人不是回退員、他站可信用戶、基金會成員的情況下,本身就需要社群討論是否准入,而即便是門檻相對低的回退員也要求活躍於反破壞;此外通用的全域1000編輯數限制也不見得低。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13 (UTC)
- 現在申請IPBEG已經明文要求大於四票了
囧rz……,不過80%尚不清楚會不會太高,就先觀望一下,看實操結果如何。--(☎)dt 2024年12月14日 (六) 04:10 (UTC)
- IPBEG的權限實際上是在讓IP封禁對特定用戶廣泛失效,進而讓用戶查核失效,權限可以算敏感,畢竟這樣會查不出傀儡,影響反破壞和站務,但是僅是AF的編輯權很難說敏感,AF的編輯歷史只要能看AF就能看到,這樣AFH加了個比如禁止所有編輯的規則,管理員馬上可以以濫權撤權並封禁,這種明面上的權限至少不能和IPBEG相提並論。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13 (UTC)
- 因為有些意見指出由於賦予編輯權,應當適當拔高AFH的申請標準,因而我參考IPBEG和BAG的申請流程,寫了這麼個東西,本身最主要的作用是讓有能力判斷是否適合擔任AFH的人參與最終決定。如果您真的覺得這樣不合適的話,那麼取消無過濾器助理反對情況下的有效票數和支持率限制如何?而且我相信管理員在賦權時也會參考社群意見,對於明顯無法達成合意的討論會直接忽視。--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0日 (二) 02:07 (UTC)
根據先前討論,考慮到部分社群成員對AFH是否適合擁有此權限不信任,本人動議試行草案一和「修改申請標準和流程」兩案一年,以觀後效。考慮到草案一和「修改申請標準和流程」兩案無有效反對,擬三日後公示,還請各位提出意見。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5日 (日) 13:45 (UTC)
- 見上方回復。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13 (UTC)
- 按H.Natsumi君意見撤回「修改申請標準和流程」案。--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00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草案 #2
[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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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成員主張,根據上方的授權流程草稿,草案#2應明確,在#1的基礎上,允許過濾器助理賦予其他受信任用戶過濾器助理一組。相信此改革可顯著減輕管理人員在過濾器相關方面的任務壓力。——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7日 (六) 04:03 (UTC)
- (+)贊成,在管理員工作積壓嚴重的當下,我相信這樣可以顯著減輕管理人員在過濾器助理相關方面的任務壓力。--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2 (UTC)
- 不同意過濾器助理授予他人此一權限。現行權限申請制度未至積壓,請維持依照正常程序申請,俾便於社群檢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2:35 (UTC)
- 同Eric君,以目前的申請積壓情況無必要授予過濾器助理授予他人權限的權限--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8日 (日) 14:30 (UTC)
- RFR現在沒有積壓,沒有必要由現任AFH給申請人上權限,並且2024年AFH申請的頻率極低,明顯不會造成RFR積壓,故反對這一部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9日 (一) 10:32 (UTC)
- 個人認為過濾器編輯員應該是另一種權限,這個權限遠遠比查看過濾器敏感(例如有過濾器編輯權限者可以建立過濾器封禁所有試圖編輯的用戶)。反對賦予過濾器助理修改濫用過濾器權限。--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1:25 (UTC)
- @GZWDer:草案一定義了權限中將不再存在
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
一權,故「封禁所有試圖編輯的用戶」這一行動技術上即不可行。——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1 (UTC)- 但是仍然可以創建一個過濾器阻止任何用戶編輯。--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1:34 (UTC)
- 沒必要因噎廢食。現在錯誤報告的積壓呢是放在那裏的,喊管理員呢是沒有人管的。按過往討論,單開編輯者權限估計過不了,在考慮到積壓問題、過往討論和現有AFH均具備技術能力的情況下,給予AFH除受限過濾器外過濾器的編輯權是最優解,我上方提出的「修改申請標準和流程」案就是為了解決您這個問題設計的。而且事實上,我寫個機械人實時回退匹配的編輯也不是不能實現這個功能,所以我是覺得把需要管理員權限的扔出去就差不多了,您意下如何?--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1日 (三) 15:23 (UTC)
- 但是仍然可以創建一個過濾器阻止任何用戶編輯。--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1:34 (UTC)
- @GZWDer:草案一定義了權限中將不再存在
- (-)反對,如果是IPBE那種就算了,但很顯然授權過濾器助理沒有那種積壓問題(更何況還是高危權限)--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3日 (五) 19:51 (UTC)
- 根據上方討論,草案二不通過。由於主要反對意見均關於草案二中新增的授予權限權限,因而草案一維持開放,請移步草案一處進行討論,感謝。--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4日 (六) 02:55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受限過濾器多次匹配正常編輯時的處理措施
[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按前文討論,考慮到對包含受限動作的過濾器的編輯權限實際上等同於封禁權限,因而沒有授予過濾器助理創建或編輯含受限動作的過濾器的權限。然而參考近期AF/FP,可預見的在未來會存在含受限動作過濾器錯誤匹配甚至封禁正常編輯者的情況。又考慮到WP:AF等頁面不存在事實上的過濾器方針,宜同本案一併討論。是故,本人有以下想法,尚祈社群商議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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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8日 (日) 16:14 (UTC)
- 反對這種處理,比如過濾器275這類自動化封禁破壞的過濾器顯然不能簡單取消受限,只能過濾器助理調查哪一個正則導致了錯誤觸發並請管理員處理,取消受限造成的反破壞影響太大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9日 (一) 10:39 (UTC)
- 您說的確實很有道理,那可能我們需要進一步討論在受限過濾器多次匹配正常編輯時的處理措施。至少,我認為應當將封禁一類操作改為阻止+標記以供人工審查,您覺得如何?如此應當可以有效減輕對反破壞工作的影響。--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9日 (一) 10:44 (UTC)
- 275這種泛用過濾器出現這類同規則多次觸發的情況下直接把封禁過濾器裏面多次誤報的那一個規則移動到阻止或者警告(這裏可以是201和289),這個操作管理員很容易完成,過濾器助理只需要調查出受限過濾器哪一個特定規則造成了錯誤觸發,通知管理員即可。而像是322這種針對某一特定LTA(或者類似的單一用途過濾器),多次假陽性可以改為不受限。簡單說就是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建議寫成條文,而是出問題了再和管理員依據常識解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9日 (一) 10:55 (UTC)
- 可以,我很贊成您的觀點。撤回提案。--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9日 (一) 11:02 (UTC)
- 275這種泛用過濾器出現這類同規則多次觸發的情況下直接把封禁過濾器裏面多次誤報的那一個規則移動到阻止或者警告(這裏可以是201和289),這個操作管理員很容易完成,過濾器助理只需要調查出受限過濾器哪一個特定規則造成了錯誤觸發,通知管理員即可。而像是322這種針對某一特定LTA(或者類似的單一用途過濾器),多次假陽性可以改為不受限。簡單說就是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建議寫成條文,而是出問題了再和管理員依據常識解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9日 (一) 10:55 (UTC)
- 您說的確實很有道理,那可能我們需要進一步討論在受限過濾器多次匹配正常編輯時的處理措施。至少,我認為應當將封禁一類操作改為阻止+標記以供人工審查,您覺得如何?如此應當可以有效減輕對反破壞工作的影響。--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9日 (一) 10:44 (UTC)
- 有需要自行IAR就好,不要訂一條規則合理化IAR結果還時常發生必須IAR該規則的規則。--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3日 (五) 19:53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公示
[編輯]由於除草案1外的所有分案均不通過或被撤回,而有關原案或草案1的最後留言在11日前作出。依WP:共識#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的規定,互助客棧中的提案在7日內無新留言時或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故現以草案1為定稿,並公示定稿7日。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08:56 (UTC)
- 見上,提案的新發展使維持公示不再適合,現撤下公示。亲,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32 (UTC)
- 改走RFC機制。亲,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36 (UTC)
距上個問題及解答之日已逾7天,現恢復13天前中斷的已公示5天的公示。公示7日,2025年1月7日 (二) 01:54 (UTC)結束。——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54 (UTC)
暫停公示:公示期間有爭議,故暫停公示並進行討論。——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1月5日 (日) 00:03 (UTC)
- (!)意見:論其利弊,以為利大於弊;論其可靠,以為配套未足。私以為往後申請權限應要求回答至少三個問題,加強其可信度。--駭客呼吸焉—☎️— 2025年1月2日 (四) 10:29 (UTC)
- (-)反對,過濾器事關全站,與管理員相比,過濾器組顯然不可信。->>Vocal&Guitar->>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13:27 (UTC)
- (:)回應 首先,目前所有助理的申請都是在本草案通過前完成的,也就是說,基本不會存在為了破壞而申請該權限的可能;其次,這些申請都由專門的管理員檢查後再授權——你可能也注意到了,並不是每個申請者都被賦權;最後,草案通過後,管理員會在處理申請時更加審慎,以確保不會讓破壞者成為過濾器助理。話又說回來,草案#1中所定義的技術權限確保了助理們不能通過過濾器執行惡意操作——或在同等條件下更難執行惡意操作。——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1月1日 (三) 18:59 (UTC)
- 完全是空話,只要過濾器可以阻擋正常編輯,那就完全可能被惡意利用,而且是全站範圍影響將會巨大。當初這個組分拆自回退權,回退員申請默認都給過,現在權限發生巨大變化,之前的申請當然不能作數。--。->>Vocal&Guitar->>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0:16 (UTC)
- 你這意見多少有些Opky式的誇張了。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55 (UTC)
- 完全是空話,只要過濾器可以阻擋正常編輯,那就完全可能被惡意利用,而且是全站範圍影響將會巨大。當初這個組分拆自回退權,回退員申請默認都給過,現在權限發生巨大變化,之前的申請當然不能作數。--。->>Vocal&Guitar->>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0:16 (UTC)
- (:)回應 首先,目前所有助理的申請都是在本草案通過前完成的,也就是說,基本不會存在為了破壞而申請該權限的可能;其次,這些申請都由專門的管理員檢查後再授權——你可能也注意到了,並不是每個申請者都被賦權;最後,草案通過後,管理員會在處理申請時更加審慎,以確保不會讓破壞者成為過濾器助理。話又說回來,草案#1中所定義的技術權限確保了助理們不能通過過濾器執行惡意操作——或在同等條件下更難執行惡意操作。——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1月1日 (三) 18:59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注意到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管理員及行政員負擔較重,導致部分請求無法及時處理,這降低了過濾器阻止破壞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維護其的難度。因此,謹提議增設過濾器編輯者權限組,協助管理濫用過濾器。
現在擬定的草案請見維基百科:過濾器編輯者。考慮到過往討論,該用戶組僅允許編輯非受限過濾器,這意味着過濾器編輯者在技術上不能夠封禁用戶或取消一名用戶的自動確認用戶權限。
同時參考過往討論,提供一個FAQ以解答可能存在的問題。
- Q: 過濾器編輯相當複雜,容易搞壞
- A: 過濾器編輯者是應當具有充分經驗的用戶,另可以建議過濾器編輯者在新建/修改過濾器前先在測試維基進行測試。
- Q: 過濾器的影響範圍可達全站,且編輯者變相擁有頁面保護和使用者封鎖的權利
- A: 在本草案中,編輯者無權增修含受限動作的過濾器,因而技術上即不能封禁用戶。對於頁面保護問題,現在的所有過濾器均沒有相關設置,編輯者如未經社群討論增補相關內容,即屬違規,管理員可以即時移除其權限,同時考慮到編輯者應是高度可信用戶,故該問題仍在可控範圍,無需太過擔心。
以上,尚祈社群商議為荷。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6日 (一) 18:57 (UTC)
- cc @ZhaoFJx:、@SunAfterRain:、@Hotaru Natsumi:、@SCP-2000:、@Tigerzeng:、@Sanmosa:、@Hycaefsiam:、@Ohtashinichiro:。 --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6日 (一) 18:57 (UTC)
- 有道理。——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1月6日 (一) 19:02 (UTC)
- 除非Wikipedia talk:過濾器助理#賦予過濾器助理修改濫用過濾器權限沒通過,不然無條件(-)反對,理由是會變成兩個權限一樣的組。--SunAfterRain 2025年1月6日 (一) 19:21 (UTC)
- 啊,那個可以按不通過計了。--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6日 (一) 19:47 (UTC)
- 那我先觀望一下,反正直到那個討論被正式關閉前我不會撤回反對就是了--SunAfterRain 2025年1月7日 (二) 02:59 (UTC)
- 啊,那個可以按不通過計了。--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6日 (一) 19:47 (UTC)
- 如同我在那邊的討論所説的一樣,另設權限組有WP:帽子收集狂的疑慮。在此,我也要求SCP-2000給出另設權限組為何不屬於「帽子收集狂」的合理解釋,否則我沒有任何合理理由能認為SCP-2000在那邊的討論的反對意見為合理反對意見。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7日 (二) 04:04 (UTC)
- @Sanmosa:您不妨先詳細說明為何有帽子收集狂的疑慮,以便個人回應您的疑慮。謝謝。--SCP-0000(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27 (UTC)
- 兩個權限組的具體權限高度相近,而且差別僅在於是否具備過濾器編輯權。假如過濾器編輯者成為獨立的權限組,這會導致現有的過濾器助理權限組成為無用的權限組,而此後單獨申請過濾器助理權限者顯然不可能是WP:過濾器助理所建議應申請該權限的人,而只可能是收集了名銜然後不實際行使權限的帽子收集狂。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7日 (二) 04:36 (UTC)
- 你需要解釋為什麼
這會導致現有的過濾器助理權限組成為無用的權限組
,或者換句話說,是否存在用戶只需要具備閱讀私有過濾器的能力,而不需要修改過濾器的能力。目前過濾器助理方針頁面所列舉的要求之中,我個人只認為經社群討論,確認對過濾器設計有相關認識,並計劃協助維護中文維基百科的過濾器
是有必要具備修改過濾器能力的,其他情況下只讀即可 Stang★ 2025年1月7日 (二) 09:18 (UTC)- 可以説,凡是能完全看懂mw:Extension:AbuseFilter/Rules format的人都同時具備閱讀與修改過濾器的能力,而不能完全看懂的都同時不具備這兩種能力,這兩種能力本質上就是不可分的。這情況類似轉換組的代碼,能看懂轉換組的代碼的自然都懂如何修改轉換組的代碼。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7日 (二) 10:43 (UTC)
- 我說的是「需要」,而不是「具備」,請注意這兩者的區別。 Stang★ 2025年1月7日 (二) 12:15 (UTC)
- @Stang:我的意思是你説的這兩個能力其實是同一個能力,因此是不可分的,「用戶只需要具備閱讀私有過濾器的能力,而不需要修改過濾器的能力」在邏輯上不能成立。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0:29 (UTC)
- 我覺得你還是沒看懂我的意思,或者可能我的用詞存在一些不妥,你可以把「能力」理解成「權力/權限」。擁有某種權限的前提是具備某種能力,但這不意味着我只要擁有了這種能力,我就一定需要拿到這個權限。舉個例子,中文維基學院上的一位管理員想參考本站的一個私有過濾器,來編寫一個過濾器用於當地。這個用戶很顯然既具備了閱讀也具備了修改的能力(水平,知識),但她只需要可以在本站查看私有過濾器(的權限),而不需要可以修改本站的過濾器(的權限) Stang★ 2025年1月8日 (三) 02:25 (UTC)
- 我不認為會有人真的是這種想法,人總是貪心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2:29 (UTC)
- 給出一個具體的,符合你的論點的案例。 Stang★ 2025年1月8日 (三) 02:31 (UTC)
- 如果不需擔心權限安全,可以授權查看與修改,但條文上不允許日常做修改維護(除去緊急情況?)。Sanmosa可能是說帽子收集狂,而您說抗拒帽子。--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02:58 (UTC)
- 但這樣的話賦予修改權就沒有意義了。--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9日 (四) 09:02 (UTC)
。 - 我不認為會有人真的是這種想法,人總是貪心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2:29 (UTC)
- 我覺得你還是沒看懂我的意思,或者可能我的用詞存在一些不妥,你可以把「能力」理解成「權力/權限」。擁有某種權限的前提是具備某種能力,但這不意味着我只要擁有了這種能力,我就一定需要拿到這個權限。舉個例子,中文維基學院上的一位管理員想參考本站的一個私有過濾器,來編寫一個過濾器用於當地。這個用戶很顯然既具備了閱讀也具備了修改的能力(水平,知識),但她只需要可以在本站查看私有過濾器(的權限),而不需要可以修改本站的過濾器(的權限) Stang★ 2025年1月8日 (三) 02:25 (UTC)
- @Stang:我的意思是你説的這兩個能力其實是同一個能力,因此是不可分的,「用戶只需要具備閱讀私有過濾器的能力,而不需要修改過濾器的能力」在邏輯上不能成立。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0:29 (UTC)
- 我說的是「需要」,而不是「具備」,請注意這兩者的區別。 Stang★ 2025年1月7日 (二) 12:15 (UTC)
- 意見同上,申請過濾器助理本就應既有能力理解、處理過濾器問題又保證可靠可信(之所以從回退員分離)。--駭客呼吸焉—☎️— 2025年1月7日 (二) 11:02 (UTC)
- 可以説,凡是能完全看懂mw:Extension:AbuseFilter/Rules format的人都同時具備閱讀與修改過濾器的能力,而不能完全看懂的都同時不具備這兩種能力,這兩種能力本質上就是不可分的。這情況類似轉換組的代碼,能看懂轉換組的代碼的自然都懂如何修改轉換組的代碼。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7日 (二) 10:43 (UTC)
- 你需要解釋為什麼
- 兩個權限組的具體權限高度相近,而且差別僅在於是否具備過濾器編輯權。假如過濾器編輯者成為獨立的權限組,這會導致現有的過濾器助理權限組成為無用的權限組,而此後單獨申請過濾器助理權限者顯然不可能是WP:過濾器助理所建議應申請該權限的人,而只可能是收集了名銜然後不實際行使權限的帽子收集狂。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7日 (二) 04:36 (UTC)
- 這似乎和「巡查員」和「巡查豁免者」有點像?只要類似巡查員不得再申請巡查豁免者那樣,規定取得過濾器編輯權就不得再申請過濾器助理,就解決了吧?(從技術上來說,過濾器編輯員好像也擁有過濾器助理的全部權限,這麼做也是符合常理的。)--自由雨日🌧️❄️ 2025年1月9日 (四) 16:26 (UTC)
- @Sanmosa:您不妨先詳細說明為何有帽子收集狂的疑慮,以便個人回應您的疑慮。謝謝。--SCP-0000(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27 (UTC)
- 首先應確定社群有此需求,避免落為檔案移動員第二。若有之,則純以所謂「收集權限帽」斥之尚難構成反對依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9日 (四) 13:05 (UTC)
- 社群確有此需求,惟是否應當單立權限組有所爭論。反方主要認為無需單設,授予afh編輯權限即可,單設有hatc之虞。正方主要認為原有afh授權時並未考慮到未來會有權編輯過濾器,故不應當直接授予afh此權限。--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9日 (四) 13:24 (UTC)
- 我提這案單純是因為原先的過濾器助理增加編輯權一案難以通過,故取折衷方案以求儘快解決積壓問題。--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9日 (四) 13:26 (UTC)
整合討論
[編輯](&)建議將本案與前案方案一兩案合併為三方案討論,即:
- 維持現狀
- 增加AFH權限
- 增設新群組
以利意見整合。駭客呼吸焉—☎️— 2025年1月10日 (五) 10:29 (UTC)
- 已整合討論串。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1:24 (UTC)
- @Iming、ZhaoFJx、Hycaefsiam、YFdyh000、Stang、Ericliu1912、SCP-2000、Tigerzeng。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1:27 (UTC)
- 個人不覺得2和3有太多本質上的區別。不過是權限授予方面的靈活度(3更好)和權限結構複雜度(2更好)的取捨,但不影響解決本案原始問題。--Tiger(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5:28 (UTC)
- 本案旨在解決的是加快對過濾器錯誤報告中「需要修改過濾器的部分」、「過濾器請求」的處理速度。為什麼處理速度不盡人意?1)相關請求頁面看的人少,2)有權限處理的人不知道怎麼處理。這個和本站引入模板編輯員很相似,但區別也比較明顯:模板編輯員旨在根據編輯請求修改高風險模板,絕大部分被處理的編輯請求都需要產生明確的共識後方可由具有權限的人執行修改;而方針中對於過濾器的設立和編輯並沒有共識方面的要求,實踐中一向是管理員認為有需要就會進行創建和修改,且非公開的修改不在少數。由於過濾器編輯對共識的要求較弱,個人認為讓更多有意願且有能力處理需要涉及到修改過濾器的站務,有助於改善本案希望解決的問題。
- 其他的意見方面個人與SCP同志的意見相同,「個人認為應另設新權限組,而非沿有過濾器助理此原有權限」。 Stang★ 2025年1月14日 (二) 06:30 (UTC)
- 如果沒有人能夠給出證據證明新增此與既有權限組的權限高度相近的權限組不會導致帽子收集狂的產生,我無法支持新設權限組的提案。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5日 (三) 04:51 (UTC)
- @Sanmosa:我前面好像有提出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類比巡查和巡免權限的處理方式)?--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5日 (三) 06:15 (UTC)
- 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的巡查員有170個,而過濾器助理僅有26個,兩個權限之間的高度重複性問題還是沒有被解決。再者,檢視非公開過濾器屬於較高級別的權限,這與巡查權、巡查豁免權有着本質上的不同。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5日 (三) 07:23 (UTC)
- 這和數量有什麼關係?
思考...巡查和巡免也是有高度重複性,解決方式是「有巡免不一定有巡查,但有巡查包含了巡免權限、故就不會再有巡免」;類比過濾器助理就是「有查看權不一定有編輯權,但有編輯權必然包含了查看權、故就不會再有查看權」。至於權限高低,這好像和「帽子收集狂」問題無關?--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5日 (三) 07:45 (UTC)
- 這和數量有什麼關係?
- 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的巡查員有170個,而過濾器助理僅有26個,兩個權限之間的高度重複性問題還是沒有被解決。再者,檢視非公開過濾器屬於較高級別的權限,這與巡查權、巡查豁免權有着本質上的不同。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5日 (三) 07:23 (UTC)
- 編輯組統計操作或者布告板活躍度?不理解帽子收集狂有什麼嚴重問題,除了安全風險。--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5日 (三) 06:29 (UTC)
- 你需要為「xxx會導致帽子收集狂的產生」的主張舉證。 Stang★ 2025年1月15日 (三) 12:11 (UTC)
- 我不認為新設一個需要高可信程度的過濾器權限會導致收集帽子的問題。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1月15日 (三) 12:25 (UTC)
- 如果大家堅持無視兩個權限組的權限高度重複的問題的話,那我會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現階段可能不適合擁有單獨具備過濾器編輯權的用戶。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1:29 (UTC)
- 可以參照patroller和autopatrolled,前者含後者。如果有HATC疑慮就AFE包含AFH的所有權限,現任AFH被授予AFE時順帶移除AFH組。AFE的門檻應當顯著高於AFH,甚至可以要求AFE的獲權者持有AFH一段時間並在AF/FP利用AFH做一定的工作。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1月17日 (五) 03:50 (UTC)
- 我也一開始是就這麼說的……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4:01 (UTC)
- 我是更覺得HATC應該是用來限制申請人申請組而不是限制組本身,AFH和AFE這兩個組的門檻夠高了,單純的HATC其實都不太容易夠門檻。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1月17日 (五) 04:08 (UTC)
- ( ✓ )同意,HATC是用來形容一類人的虛榮的不當行為(類似於我前幾天提報的一例使用IP來為自己發星章的傀儡行為),不是很理解為什麼可以成為用來限制新設組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4:13 (UTC)
- 我是更覺得HATC應該是用來限制申請人申請組而不是限制組本身,AFH和AFE這兩個組的門檻夠高了,單純的HATC其實都不太容易夠門檻。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1月17日 (五) 04:08 (UTC)
- 這樣説吧:這最終會導致AFH淪為用戶成為AFE的跳板,而這不該是AFH的下場,單設AFE這種架床疊屋的權限組過於官僚化了(此外,我自己是patroller與autopatrolled完全分開的支持者,兩者現時的配置在我看來本就是不合理的)。再者,不論AFH與AFE的具體門檻如何,兩者的高門檻都是相似的,如果這不會導致「帽子收集狂」的問題的話,那考慮到現時AFH人數的稀少,我高度懷疑單設AFE權限是否真的能起到社羣預期它能起的效用。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4:53 (UTC)
- 稍偏題,(!)意見:從減輕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減輕sysop的工作負擔的目的出發,在社群不夠信任過濾器用戶組的情況下,能否允許過濾器助理用戶組修改測試用過濾器(如en:Special:AbuseFilter/1,僅可被觸發而無動作)測試一定時間可行後由管理員加入有動作的過濾器?也就是將過濾器的編輯權限範圍分為測試前和測試後(不清楚技術上拆分權限是否可行,但相互監督可能已經足夠了),測試前的編輯權限應該是低危的。也不用分設用戶組。--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5:13 (UTC)
- 這聽起來很複雜,而且我也不知道社羣是否有能力正確地完整執行整個流程,畢竟一旦管理員對規則產生了別樣的理解,那整個規則也就廢了。另一方面,如果「社群不夠信任過濾器用戶組」這種情況真的存在的話,那理論上所有AFH都該被除權。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19 (UTC)
- 「社群不夠信任過濾器用戶組」是指不夠信任現有過濾器助理組編輯過濾器--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6:00 (UTC)
- 複雜度方面就是允許過濾器助理髮起測試(在無動作過濾器中進行),實際更改仍由管理員執行。這樣說是否更清楚一些?--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6:05 (UTC)
- 這聽起來很複雜,而且我也不知道社羣是否有能力正確地完整執行整個流程,畢竟一旦管理員對規則產生了別樣的理解,那整個規則也就廢了。另一方面,如果「社群不夠信任過濾器用戶組」這種情況真的存在的話,那理論上所有AFH都該被除權。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19 (UTC)
- 如果沒有積壓,為什麼AFH(原AFE為筆誤)會想成為AFE?或者,對AFE提出更高工作要求就好,例如每月有效修改大於5筆。--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8:54 (UTC)
- 不贊同這種KPI式的要求,我很擔憂這相當於逼迫AFE為此而處理不恰當的請求。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9:47 (UTC)
- 如果無意願經常編輯,請現有AFE協助就好。這避免所謂帽子問題,以及安全問題。--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0:05 (UTC)
- 我的意思是,申請AFE的人一開始是有意願經常編輯的,但可能到頭來真的能接的請求不一定有5個,這與AFE的主觀意願無關。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0:07 (UTC)
- 既有高度信任,過濾器編輯者應該能直接但慎重地維護過濾器,而非只受理用戶提報?且某些反破壞請求難以公開提報和討論。如果過濾器編輯者不能保持在此領域的活躍,謹慎上任、積極解任是適當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0:42 (UTC)
- 我就只回應後半句:然而管理員也同樣有AFE的權限,因此就算AFE有在此領域活躍的主觀意願,在管理員(不為意地)搶AFE的KPI的情況下,這會導致AFE無法達到這個「拍腦袋」定出來的KPI,繼而導致中文維基百科最後根本沒有人出任AFE。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0:47 (UTC)
- 不會,如果AFE沒有事可做,說明不需要他擔任AFE來協助管理員工作。如果一個月太短,按3個月、平均每個月5次,也是可以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0:52 (UTC)
- 原始討論串裏最上面就有提到「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是提議AFH擴權/設立AFE的原因,由此可見編輯非公開過濾器的需求是存在的,但一旦某位管理員突然一下子清了所有的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AFE就無法滿足KPI。你在這種情況下認定這代表該等用戶不需要擔任AFE,然而「某位管理員突然一下子清了所有的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本質上只是偶發事件。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1:18 (UTC)
- 如果現有管理員能使AFE在三個月里基本無事可做(包括主動維護過濾器來反破壞),AFE卸任、以後有需求再重新申請上任,即可。--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1:28 (UTC)
- 這會打擊AFE的積極性。zhwiki是個志願社羣,積極性很重要。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8日 (六) 00:41 (UTC)
- 不可能所有好處都得到。如果群組目的是彌補管理員積壓,為什麼需要尸位素餐者的積極性,閒置退位為何會打擊,除非上位/在位成本過高而變成帽子和工作。IPBE等權限會因閒置半年被移除,也打擊了用戶回歸的積極性。從安全及了解近期動態來說,離任過久會不熟悉狀況。這難道不是解決了您所擔心的帽子問題,偶爾編輯者請其他人代辦。--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8日 (六) 16:40 (UTC)
- 我的意思是既然已經有半年不活躍除權的基本門檻,那就不要額外設置與能力無直接關係的門檻。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2:28 (UTC)
- 指半年不編輯?那太容易達到,無法解決您擔心的持有帽子問題、其他人擔心的影響全站安全問題。--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12:08 (UTC)
- 我擔憂的「帽子」是權限組分立,只要權限組不分立,那我擔憂的「帽子」就不存在。至於所謂的「全站安全問題」,我傾向於是個別用戶的極端看法而已,中文維基百科的社羣不能被極端看法騎劫。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12:49 (UTC)
- 權限數權限組不當飯吃,只要當成臨時性的通行便利、及時清除低使用率,沒必要擔心帽子問題。安全隱患確實存在,分立權限有助減少攻擊面。--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13:06 (UTC)
- 我擔憂的「帽子」是權限組分立,只要權限組不分立,那我擔憂的「帽子」就不存在。至於所謂的「全站安全問題」,我傾向於是個別用戶的極端看法而已,中文維基百科的社羣不能被極端看法騎劫。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12:49 (UTC)
- 指半年不編輯?那太容易達到,無法解決您擔心的持有帽子問題、其他人擔心的影響全站安全問題。--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12:08 (UTC)
- 我的意思是既然已經有半年不活躍除權的基本門檻,那就不要額外設置與能力無直接關係的門檻。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2:28 (UTC)
- 不可能所有好處都得到。如果群組目的是彌補管理員積壓,為什麼需要尸位素餐者的積極性,閒置退位為何會打擊,除非上位/在位成本過高而變成帽子和工作。IPBE等權限會因閒置半年被移除,也打擊了用戶回歸的積極性。從安全及了解近期動態來說,離任過久會不熟悉狀況。這難道不是解決了您所擔心的帽子問題,偶爾編輯者請其他人代辦。--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8日 (六) 16:40 (UTC)
- 這會打擊AFE的積極性。zhwiki是個志願社羣,積極性很重要。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8日 (六) 00:41 (UTC)
- 如果現有管理員能使AFE在三個月里基本無事可做(包括主動維護過濾器來反破壞),AFE卸任、以後有需求再重新申請上任,即可。--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1:28 (UTC)
- 原始討論串裏最上面就有提到「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是提議AFH擴權/設立AFE的原因,由此可見編輯非公開過濾器的需求是存在的,但一旦某位管理員突然一下子清了所有的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AFE就無法滿足KPI。你在這種情況下認定這代表該等用戶不需要擔任AFE,然而「某位管理員突然一下子清了所有的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本質上只是偶發事件。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1:18 (UTC)
- 不會,如果AFE沒有事可做,說明不需要他擔任AFE來協助管理員工作。如果一個月太短,按3個月、平均每個月5次,也是可以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0:52 (UTC)
- 我就只回應後半句:然而管理員也同樣有AFE的權限,因此就算AFE有在此領域活躍的主觀意願,在管理員(不為意地)搶AFE的KPI的情況下,這會導致AFE無法達到這個「拍腦袋」定出來的KPI,繼而導致中文維基百科最後根本沒有人出任AFE。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0:47 (UTC)
- 既有高度信任,過濾器編輯者應該能直接但慎重地維護過濾器,而非只受理用戶提報?且某些反破壞請求難以公開提報和討論。如果過濾器編輯者不能保持在此領域的活躍,謹慎上任、積極解任是適當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0:42 (UTC)
- 我的意思是,申請AFE的人一開始是有意願經常編輯的,但可能到頭來真的能接的請求不一定有5個,這與AFE的主觀意願無關。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0:07 (UTC)
- 如果無意願經常編輯,請現有AFE協助就好。這避免所謂帽子問題,以及安全問題。--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0:05 (UTC)
- 不贊同這種KPI式的要求,我很擔憂這相當於逼迫AFE為此而處理不恰當的請求。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9:47 (UTC)
- 稍偏題,(!)意見:從減輕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和防濫用過濾器請求積壓、減輕sysop的工作負擔的目的出發,在社群不夠信任過濾器用戶組的情況下,能否允許過濾器助理用戶組修改測試用過濾器(如en:Special:AbuseFilter/1,僅可被觸發而無動作)測試一定時間可行後由管理員加入有動作的過濾器?也就是將過濾器的編輯權限範圍分為測試前和測試後(不清楚技術上拆分權限是否可行,但相互監督可能已經足夠了),測試前的編輯權限應該是低危的。也不用分設用戶組。--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5:13 (UTC)
- 我也一開始是就這麼說的……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4:01 (UTC)
- 可以參照patroller和autopatrolled,前者含後者。如果有HATC疑慮就AFE包含AFH的所有權限,現任AFH被授予AFE時順帶移除AFH組。AFE的門檻應當顯著高於AFH,甚至可以要求AFE的獲權者持有AFH一段時間並在AF/FP利用AFH做一定的工作。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1月17日 (五) 03:50 (UTC)
- 如果大家堅持無視兩個權限組的權限高度重複的問題的話,那我會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現階段可能不適合擁有單獨具備過濾器編輯權的用戶。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1:29 (UTC)
- @Sanmosa:我前面好像有提出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類比巡查和巡免權限的處理方式)?--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5日 (三) 06:15 (UTC)
- 如我之前意見,該權限事關重大可影響全站,即便真的要設,也應采與界面管理員同等規格的選舉方式以落實可信度。(這也是解決帽子王問題的更好方法。關於帽子問題我再多說一點,現在的過濾器組才是真正的帽子王,複製前一個人的理由就可以申請極其容易,可能有一半的人確實做出了貢獻,但另一半人完全看不出除了收集帽子以外的其他目的。)。->>Vocal&Guitar->>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00:05 (UTC)
- 我不確定Phabricator那邊是否能答應這種請求,Phabricator那邊已經對於我們為每個候選人分置投票頁面的做法表示不滿了。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2:27 (UTC)
- 單選界面管理員目前無需安全投票。->>Vocal&Guitar->>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23:44 (UTC)
- 從Wikipedia:過濾器助理的描述來看,社群並未要求過濾器助理一定要維護防濫用過濾器,亦有「有意利用不公開過濾器及過濾器日誌項目進行反破壞工作,但不擁有管理員權限的用戶」、「在其他維基媒體項目站點上負責維護防濫用過濾器,有意借鑑中文維基百科經驗的用戶。」另一半人完全看不出除了收集帽子以外的其他目的 這一說法可能不完全恰當。--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03:13 (UTC)
- AFH的工作不一定是為維護過濾器服務的,這或許也是設立AFE組的一個理由--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03:17 (UTC)
- 希望你說的是真的,但實務中我仍然傾向我的觀點。->>Vocal&Guitar->>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23:44 (UTC)
- 所以該要求「過濾器助理」定期提供(準備好)「工作報告」嗎,已用於哪些事項。--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12:11 (UTC)
- 傾向沒有必要,至多是全站只讀化?界面管理員是真正影響全站訪客的可用性和安全。對於異常過濾,如果管理員及過濾器編輯者活躍,及時改回來?如果再有自動化機制(過濾器匹配率,或者機械人什麼的)來進一步復檢敏感操作,就更沒問題。--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12:14 (UTC)
- 全站只讀不夠嚴重?如果管理員足夠活躍,那其他所有權限都不必存在了。->>Vocal&Guitar->>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23:44 (UTC)
- 不嚴重。爭議事件難找,與緊急事件找不來任何管理員、過濾器編輯員及監管員是兩個層面,以及我說了可以做自動化預防。過濾器編輯 < 管理員 < 伺服器故障下的網站不可用 < 界面管理員。--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20日 (一) 01:12 (UTC)
- 全站只讀即使找不來任何管理員和其他AFE,
過濾器也會因為高觸發率而很快被自動關閉,技術上的預防措施是比較完善的。--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5年1月20日 (一) 10:05 (UTC)- 我看過文檔,但不確定"阻止"編輯在本站是否被配置為不考量觸發率的"safe" actions。--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20日 (一) 15:13 (UTC)
- 從only "safe" actions are allowed (the ones that can warn or prevent the ongoing action)看來阻止編輯屬於"safe" actions了,被Emergency throttling限制的過濾器仍可以採取prevent the ongoing action,全站只讀確實是可能的。( π )題外話,觸發率的考量好像和過濾器的採取的行動無關?--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5年1月21日 (二) 04:47 (UTC)
- 本地配置沒有這項,應該是用的缺省配置,全站只讀不在此列。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1月22日 (三) 10:38 (UTC)
- 我看過文檔,但不確定"阻止"編輯在本站是否被配置為不考量觸發率的"safe" actions。--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20日 (一) 15:13 (UTC)
- 全站只讀不夠嚴重?如果管理員足夠活躍,那其他所有權限都不必存在了。->>Vocal&Guitar->>留言 2025年1月19日 (日) 23:44 (UTC)
- 我不確定Phabricator那邊是否能答應這種請求,Phabricator那邊已經對於我們為每個候選人分置投票頁面的做法表示不滿了。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2:27 (UTC)
- 有鑒於VPP過長,改走RFC。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8:46 (UTC)
公示
[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距最後留言已過14天,考慮到多方意見,現就 公示以下方案,爲期7日,2025年2月13日 (四) 16:45 (UTC)結束:
- 撤銷#賦予過濾器助理修改濫用過濾器權限提案;
- 增設過濾器編輯者。
——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6日 (四) 16:45 (UTC)
- 如果過濾器編輯者權限組單獨設立後最終發現情況不如預期,社羣屆時應該積極考慮將之併入過濾器助理權限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7日 (五) 14:26 (UTC)
- 兩個標籤相關的權限是為何?另外AFE的紙面門檻和AFH近乎一致,除了全域編輯變成本地編輯,這樣可能有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像他站可信用戶是否適合持AFE權,AFH權的他站可信用戶可以賦權是意在可以借鑑本站設計,這個應當不適合搬到AFE中。換言之,AFE可能只應向本地可信用戶賦權。對「增設AFE」這件事沒有意見,故忽略WP:7DAYS中關於中止公示的部分,不打斷公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8日 (六) 13:57 (UTC)
- 關於標籤權限,當有過濾器需求需要為匹配編輯打上特定標籤(該標籤在提出需求時不存在,也沒有類似已存在標籤可供替代)以供後續檢查時,AFE可以利用該權限創建相關標籤。提供該權限將有助於AFE完成工作而無需管理員協助。關於另外一個問題,同意您的觀點,為避免打斷本次公示可以另起公示。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8日 (六) 15:45 (UTC)
- @Iming:標籤權限沒有其他問題。賦權條件如果沒人反對改的話其實可以就地IAR改了接着公示,收緊權限賦權條件應該沒必要另起。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8日 (六) 15:52 (UTC)
- 號,不過似乎除了「在其他維基項目上,持有管理人員或編輯過濾器權限的用戶,並且活躍於維護過濾器工作。」一條能直接移除外,其他條件可能需要再討論一下?我不確定收緊到何處為佳。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10日 (一) 07:28 (UTC)
申請者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中的至少一項:
- 申請人已擔任過濾器助理30日,或符合過濾器助理的權限要求且已為中文維基百科的過濾器提供有效修改意見的。同時申請人:
- 已擔任回退員、巡查員或模板編輯員,或
- 編輯次數達到3000次,且經社群討論認為基本掌握過濾器設計,能夠為過濾器維護提供協助的
- 申請人已擔任
技術界面管理員的
- 申請人已擔任過濾器助理30日,或符合過濾器助理的權限要求且已為中文維基百科的過濾器提供有效修改意見的。同時申請人:
我會傾向於這樣:
- 能在本地拿權就說明至少在本地是有一定貢獻的,或者沒有任何權限就拉高到編輯3000次;另外也強調一下過濾器的「修改」。不過這算大改,應該不太適合就地公示,可以留着等現在的版本成效再看要不要改,或者就得重行公示,而且大概率需要再來7天
囧rz……可以先就把他站可信用戶移除掉,現版本去掉他站可信用戶其實個人感覺也可以。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1日 (二) 02:59 (UTC)
- 同意您的觀點,感覺這個版本很不錯,就地公示好了。--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11日 (二) 14:22 (UTC)
- @Hotaru Natsumi,emmm...感覺需要說一件事情,就是申請條件和增設AFE我是並行公示的。(即若申請條件部分有意見則只停止申請條件部分的公示,不影響增設AFE,且AFE的公示期仍為2025年2月13日 (四) 16:45 (UTC))。--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12日 (三) 16:50 (UTC)
- 號,不過似乎除了「在其他維基項目上,持有管理人員或編輯過濾器權限的用戶,並且活躍於維護過濾器工作。」一條能直接移除外,其他條件可能需要再討論一下?我不確定收緊到何處為佳。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10日 (一) 07:28 (UTC)
- @Iming:標籤權限沒有其他問題。賦權條件如果沒人反對改的話其實可以就地IAR改了接着公示,收緊權限賦權條件應該沒必要另起。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8日 (六) 15:52 (UTC)
- 關於標籤權限,當有過濾器需求需要為匹配編輯打上特定標籤(該標籤在提出需求時不存在,也沒有類似已存在標籤可供替代)以供後續檢查時,AFE可以利用該權限創建相關標籤。提供該權限將有助於AFE完成工作而無需管理員協助。關於另外一個問題,同意您的觀點,為避免打斷本次公示可以另起公示。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8日 (六) 15:45 (UTC)
依據Hotaru Natsumi君的意見,現將下列申請條件公示如下,公示期為七天,至2025年2月18日(UTC+8),如您有任何意見,請停止此公示,感謝。
申請者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中的至少一項:
- 申請人已擔任過濾器助理30日,或符合過濾器助理的權限要求且已為中文維基百科的過濾器提供有效修改意見的。同時申請人:
- 已擔任回退員、巡查員或模板編輯員,或
- 編輯次數達到3000次,且經社群討論認為基本掌握過濾器設計,能夠為過濾器維護提供協助的
- 申請人已擔任技術管理員的
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11日 (二) 14:28 (UTC)
- 方針頁面(或者過濾器的說明頁面)應定義「非受限過濾器」是不涉及「封禁進行編輯的用戶和/或IP位址」和「撤銷用戶的自動確認狀態」這兩個操作的過濾器;我認為這個權限有必要進行類似於投票的機制,權限申請中使用投票機制在IP封建豁免授予者那裏實踐的效果算是符合預期;什麼是「技術管理員」?@Iming、Hotaru Natsumi: Stang★ 2025年2月13日 (四) 03:22 (UTC)
- 非受限過濾器的定義應該更新在過濾器說明頁面,即WP:防濫用過濾器,在本案通過後我會按事實性修訂更新此頁面。原先我也考慮參考IPBEG使用投票機制,之所以沒設置投票機制也是因為考慮到IPBEG實務上難以達成四票,如果您認為該機制十分重要的話,是否可以參考現行IPBEG的申請流程呢?就技術管理員而言,我個人的理解是,界面管理員和BAG等,不過這確實需要在方針內部進一步解釋,我疏忽了這個問題,抱歉。同時,我請Hotaru Natsumi君作進一步解釋。感謝。--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13日 (四) 06:27 (UTC)
- 是Wikipedia:技術管理員…就是界面管理員。我把我最開始的那個留言措辭改改
囧rz……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9 (UTC)
- 是Wikipedia:技術管理員…就是界面管理員。我把我最開始的那個留言措辭改改
- mw:Extension:AbuseFilter#Parameters就行,或者寫成註釋形式。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9:05 (UTC) 我其實覺得IPBEgrantor那裏的投票主要是因為權限極其敏感,給ipblock-exempt之後這個賬號是不能查核的(或者說查出來的東西沒有技術意義,全是開放代理),如果權限濫用的話隱患很大,不知道這人在權限期內授予的ipblock-exempt誰是真正的用戶,誰是傀儡。但是abusefliter-editor這個權所有的操作都是明面的,誰幹了壞事別人一眼就知道了,直接取消權限加回退更改就沒後續隱患。然後非受限過濾器是MediaWiki軟件技術定義的,應該不太需要寫在方針正文裏,可能一個跨wiki連結到
- 非受限過濾器的定義應該更新在過濾器說明頁面,即WP:防濫用過濾器,在本案通過後我會按事實性修訂更新此頁面。原先我也考慮參考IPBEG使用投票機制,之所以沒設置投票機制也是因為考慮到IPBEG實務上難以達成四票,如果您認為該機制十分重要的話,是否可以參考現行IPBEG的申請流程呢?就技術管理員而言,我個人的理解是,界面管理員和BAG等,不過這確實需要在方針內部進一步解釋,我疏忽了這個問題,抱歉。同時,我請Hotaru Natsumi君作進一步解釋。感謝。--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13日 (四) 06:27 (UTC)
- 我先暫停兩個公示,等討論結論先。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9:07 (UTC)
- 謹依WP:CON中,公示期內異議回應後3日內未獲進一步回應視為問題已解決。現依前述頁面的重行公示規則重啟兩個被暫停的公示。其中設立AFE公示已進行6日,更改AFE准入要求公示已進行2日。為利公示期內意見發表,恢復的公示時長分別為3日(延長2日)和5日。即:
- 設立AFE組,公示期至協調2025年2月19日18時5分
- 改AFE組准入門檻為上述討論的門檻,公示期至協調2025年2月21日18時5分
- 以上。有意見請速提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6日 (日) 18:04 (UTC)
- @Hotaru Natsumi:你似乎編輯衝突刪掉了Ericliu 的留言了?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2月16日 (日) 19:12 (UTC)
- w+沒告訴我ec…估計時間剛好湊上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6日 (日) 19:25 (UTC)
- @Hotaru Natsumi:你似乎編輯衝突刪掉了Ericliu 的留言了?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2月16日 (日) 19:12 (UTC)
- 意見同Sanmosa。——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16日 (日) 18:55 (UTC)
- 關於設立AFE組的公示已通過,已將對應頁面轉為正式方針,請@Iming、ZhaoFJx跟進設組的技術處理。規範授權准入的公示繼續,2日內無異議將通過。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8:16 (UTC)
- 感謝,正在處理。--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19日 (三) 22:36 (UTC)
- 關於規範准入門檻的公示已通過。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1日 (五) 18:15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部署及善後
[編輯]很高興表示部署已經完成,abusefilter-editor用戶組目前已經就緒。不過,有兩點問題需要各位注意:
- MediaWiki 命名空間本地化 需要在 Mediawiki: 空間下創建數個頁面,以建立abusefilter-editor用戶組的中文描述文件。
- deletechangetags 權限 講真這個權限我本來都沒找到文檔後來才在陳年補丁里知道是怎麼用的 咳咳言歸正傳,有審閱者指出,該權限雖然存在,但在維基媒體項目中只會賦予給管理員們,因為對配置更改的限制中要求,「
允許非管理員檢視已刪除的內容:WMF法律部門禁止未經RFA層級程序的非管理員查看已刪內容。
」畢竟,如果只是創建、刪除、激活和停用標籤,其實managechangetags
權限就夠用了。
還請各位討論。——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0日 (四) 21:47 (UTC)
- 就deletechangetags,不授予該權限不影響AFE按預期工作,managechangetags足以使用。感謝您的幫助。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0日 (四) 23:54 (UTC)
- 由於該權限顯然不能授予AFE,且managechangetags足以使用,故已在方針頁面移除該權限相關內容,如有異議請撤銷我的編輯,感謝。--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1日 (五) 00:31 (UTC)
- 所有工作已完成,感謝Manchiu君的幫助。--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1日 (五) 00:25 (UTC)
修改用戶組名稱
[編輯]根據 Bugreporter 在此處的意見,因技術原因,我請社群考慮將權限組的名稱自abusefilter-editor
更改為abusefilter
。
由於該變更不涉及方針實際文本,我在此公示三天,至2025年2月24日23:16分(UTC)止。我在此公示一天以,至2025年2月22日23:16分(UTC)止。感謝。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1日 (五) 23:17 (UTC)
- 這個其實不需要公示吧?方針文本也沒有顯式提到內部名稱。我覺得一天沒反對意見直接改了就好。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2日 (六) 02:13 (UTC)
- 我覺得你書的對。--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2日 (六) 02:20 (UTC)
- 定於下周一部署。——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3日 (日) 05:30 (UTC)
- @Iming:已完成更名。——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4日 (一) 21:32 (UTC)
擬為管理員、過濾器編輯者和過濾器助理設置(非公開)過濾器的站外討論渠道
[編輯]因為非公開過濾器不能在站內進行討論,導致過濾器編輯者和過濾器助理缺失討論相關問題的渠道,可能存在降低工作效率問題。同時如果存在這樣一個渠道,過濾器編輯者就可以在設置過濾器前先詢問其他具備相關技術能力的人的意見,想必有益於過濾器的維護工作。因此,本人謹此提議為管理員、過濾器編輯者和過濾器助理設置(非公開)過濾器的站外討論渠道,目前計劃設置郵件列表和Telegram群組,設置Telegram群組的原因是希望方便進行即時討論,不願意或者不具備Telegram賬戶的管理員、過濾器編輯者和過濾器助理仍然可以使用郵件列表進行通訊。同時,郵件列表和Telegram群組都僅限管理員、過濾器編輯者和過濾器助理訪問。謝謝。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2日 (六) 11:28 (UTC)
- 同時,應該在授予權限時所發送的歡迎信中邀請新管理員、過濾器編輯者和過濾器助理加入此站外討論渠道。另,應該在設置完畢後邀請所有現任管理員、過濾器編輯者和過濾器助理加入此站外討論渠道。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2日 (六) 11:33 (UTC)
- 邀請@Hotaru Natsumi、@Aqurs1、@ZhaoFJx、@Hehua參與討論。--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2日 (六) 11:35 (UTC)
- 再邀請幾位我印象中比較活躍的管理員和過濾器助理參與討論,@Manchiu、@SCP-2000、@Ericliu1912、@Peacearth、@Heihaheihaha、@暁月凜奈和@S8321414。--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2日 (六) 12:44 (UTC)
- @人間百態。嗯?剛才邀請的時候沒輸入上?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2日 (六) 12:52 (UTC)
- 再邀請幾位我印象中比較活躍的管理員和過濾器助理參與討論,@Manchiu、@SCP-2000、@Ericliu1912、@Peacearth、@Heihaheihaha、@暁月凜奈和@S8321414。--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2日 (六) 12:44 (UTC)
- (+)支持--Aqurs 2025年2月22日 (六) 11:52 (UTC)
- 支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2日 (六) 11:57 (UTC)
- 支持。--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 2025年2月22日 (六) 12:32 (UTC)
- (+)支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5年2月22日 (六) 12:48 (UTC)
- 現在擬定使用的頁面,過幾天我寫個機械人自動處理加群申請好了。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2日 (六) 12:51 (UTC)
- (+)支持--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5年2月22日 (六) 12:58 (UTC)
- (+)支持——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2日 (六) 19:10 (UTC)
- @Iming BTW如果設立郵件列表的話,效仿enwiki用
wikipedia-zh-editfilters
如何?——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2日 (六) 19:16 (UTC)- 無意見,正在寫工單。(--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3日 (日) 00:52 (UTC)
- @Iming BTW如果設立郵件列表的話,效仿enwiki用
- (+)支持-Peacearth(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04:20 (UTC)
- 另外,剛才意識到本討論缺失了確認郵件列表所有者的討論,我直接使用我自己的郵箱了,這是我的問題。請容我補救錯誤,我謹在此提名我自己和Stang老師擔任列表管理員。這一提名將延續至列表被創建,任何人如反對此提名,請您告知,感激不盡。--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4日 (一) 14:02 (UTC)
讚——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4日 (一) 14:16 (UTC)
- (*)提醒:Telegram 群組已建立,請參考此頁面以了解如何加入。郵件列表仍需等候 SRE 團隊創建。另,有意擔任群組管理員以處理入群申請的用戶,請在群內提出。感謝。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4日 (一) 15:26 (UTC)
建議更名:「Wikipedia:过滤器编辑者」→「Wikipedia:滥用过滤器编辑者」
[編輯]「Wikipedia:过滤器编辑者」 → 「Wikipedia:滥用过滤器编辑者」:在將abusefilter-editor
更名為abusefilter
後,WikimediaMessages擴展會將其命名為濫用過濾器編輯者。更名可確保用戶組權限等特殊頁面不至出現紅鏈,且統一風格。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4日 (一) 21:28 (UTC)
- 其實嚴格來說直接重定向到本頁面或者改改MediaWiki也可以()一併通知@Iming。——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4日 (一) 21:34 (UTC)
- (-)反對:首先介紹過濾器的頁面名為「WP:防濫用過濾器」(簡稱過濾器)而非「WP:濫用過濾器」,「濫用過濾器」不明所以。其次在該短語使用簡稱(「過濾器編輯者」)明顯比全稱(「防濫用過濾器編輯者」)更通順。最後「WP:過濾器助理」並未命名為「WP:(防)濫用過濾器助理」,若更名則命名不統一。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24日 (一) 21:34 (UTC)
- 雨日別怪我……Translatewiki上主要是將Abuse filter翻譯為濫用過濾器的,那不如直接改MediaWiki:Group-abusefilter?
思考...——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4日 (一) 21:41 (UTC)
- 翻了一下討論,好像「濫用」還是「防濫用」有爭議(比如@魔琴就認為應該使用「濫用」),直接改可能有爭議。不過我的後兩條理由仍是成立的。( π )題外話:我一直對「濫用」一詞本身就有爭議。這一翻譯着實令人摸不着頭腦,必須要使用「abuse」的直譯嗎?它的含義真是「濫用」?「abuse」應該是disruptive editing(disruptive editing包含了vandalism)的意思吧?例如long-term abuse譯作「持續出沒的破壞者」,例如英維歷史頁面"en:WP:abuse response"中「abuse」也恰好指(IP的)disruptive editing(以及vandalism)。abusefilter意譯成防擾亂過濾器不好麼?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24日 (一) 22:00 (UTC)
- 現在最好不要動af的譯名,不知道會影響多少用mw的站點。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2月25日 (二) 04:07 (UTC)
- 所以目前的正式譯名是「防濫用過濾器」還是「濫用過濾器」
思考...我看好像連「防」字都沒統一……?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25日 (二) 04:09 (UTC)
- 所以目前的正式譯名是「防濫用過濾器」還是「濫用過濾器」
- 現在最好不要動af的譯名,不知道會影響多少用mw的站點。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2月25日 (二) 04:07 (UTC)
- 翻了一下討論,好像「濫用」還是「防濫用」有爭議(比如@魔琴就認為應該使用「濫用」),直接改可能有爭議。不過我的後兩條理由仍是成立的。( π )題外話:我一直對「濫用」一詞本身就有爭議。這一翻譯着實令人摸不着頭腦,必須要使用「abuse」的直譯嗎?它的含義真是「濫用」?「abuse」應該是disruptive editing(disruptive editing包含了vandalism)的意思吧?例如long-term abuse譯作「持續出沒的破壞者」,例如英維歷史頁面"en:WP:abuse response"中「abuse」也恰好指(IP的)disruptive editing(以及vandalism)。abusefilter意譯成防擾亂過濾器不好麼?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24日 (一) 22:00 (UTC)
- 雨日別怪我……Translatewiki上主要是將Abuse filter翻譯為濫用過濾器的,那不如直接改MediaWiki:Group-abusefilter?
- 改Mediawiki空間文字就行,不需要改譯名,千村已經改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5日 (二) 03:32 (UTC)
- 同上,暫且沒有必要修改譯名。Aqurs 2025年2月25日 (二) 06:45 (UTC)
- 社群同意的名稱為「過濾器編輯者」且並無技術上的問題,無需進一步修改。相關顯示文字已由Manchiu修正。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2月25日 (二) 13:53 (UTC)
- 好誒,如果修好了就沒有必要了。——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2月25日 (二) 14: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