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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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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
1918年的韦伯
出生(1864-04-21)1864年4月21日
普鲁士王国萨克森省埃尔福特
逝世1920年6月14日(1920岁—06—14)(56岁)
魏玛共和国巴伐利亚州慕尼黑
国籍德国
母校
机构
知名作品
配偶玛丽安妮·韦伯英语Marianne Weber
主要领域
  • 历史学
  • 经济学
  • 社会学
  • 法学
  • 宗教学
著名思想
博士导师
论文
签名

马克西米利安·卡尔·埃米尔·韦伯(Maximilian Karl Emil Weber,德语:[ˈveːbɐ][1];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小名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法学家及政治经济学家,是社会学社会科学发展史上的核心人物之一。他的思想至今仍对社会理论和研究有重要影响。

韦伯1864年出生于埃尔福特,曾先后在柏林哥廷根海德堡学习法学与历史。1889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891年取得教授资格,之后在柏林、弗赖堡和海德堡大学任教。两年后,他与远亲玛丽安妮·施尼特格尔英语Marianne Weber成婚。1897年父亲去世后,韦伯一度精神崩溃,遂而停止教学,周游四方,直至20世纪初才逐渐康复。康复后,他撰写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战期间,韦伯起初支持德国参战,但随后转而批评战争并支持民主化。他还发表了《学术作为一种志业》和《政治作为一种志业英语Politics as a Vocation》两篇著名演讲。战后,韦伯参与组建德国民主党,但竞选公职未果,转而为《魏玛宪法》的起草提供建议。由于对政治感到失望,他重返学界,在维也纳慕尼黑执教。1920年,韦伯因肺炎病逝,享年56岁,可能是战后西班牙流感大流行所致。遗著《经济与社会》未能完篇。

与倡导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和追求实证主义的涂尔干不同,韦伯更强调主观意志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韦伯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是理解理性化世俗化祛魅等社会进程。他提出论点,认为这些进程与资本主义和现代性密切相关。韦伯还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指出,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韦伯随后在《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英语The Economic Ethics of the World Religions》中探讨了儒教与道教印度教与佛教英语The Religion of India,以及古犹太教英语Ancient Judaism (book)等宗教。在政府理论方面,韦伯主张,国家的本质在于对暴力的垄断。他同时将社会权威划分为三种类型魅力型传统型法理型。在方法论上,韦伯还是反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与传统的经验主义理路不同,他主张将诠释学引入社会科学研究。此外,韦伯还在经济社会学政治社会学以及宗教社会学等领域有诸多贡献。

韦伯去世后,魏玛共和国的政治动荡以及纳粹德国的崛起,导致韦伯学派的发展一度受阻。直到战后,以塔尔科特·帕森斯为先导,学术界才逐步开展对韦伯学术思想的系统研究。其他美国及英国学者亦有所贡献。随着其著作在20世纪被不断译介,以及相关研究的展开,马克斯·韦伯逐渐被视为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与卡尔·马克思埃米尔·涂尔干齐名,被广泛认为是社会科学发展史上的核心人物之一。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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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米利安·卡尔·埃米尔·韦伯1864年4月21日生于普鲁士王国萨克森省埃尔福特市,[2]后随家人于1869年迁至柏林。[3]韦伯在家中八个孩子中排行第一,[4]其父亲老马克斯·韦伯英语Max Weber Sr.是一位律师、[2]公务员和政治家,是普鲁士议会以及德意志帝国议会议员。[4]韦伯的母亲海伦妮·韦伯出身富裕,[4]祖上有来自法国的胡格诺派移民。[2]在生活方面,老马克斯追求享受,对宗教与慈善事业不闻不问,而海伦妮则是一个虔诚的加尔文主义教徒,[4]追求禁欲主义[2]在道德方面持有许多绝对主义的观点。[5]父母两人不同的处世之道对小马克斯·韦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4]

韦伯父亲的职业使家里充满了政治与学术氛围,许多学者和公众人物都经常造访家中,其中包括哲学家威廉·狄尔泰以及法官与法学家莱文·戈尔德施密特英语Levin Goldschmidt[3]受到家庭环境的耳濡目染,韦伯的弟弟阿尔弗雷德·韦伯后来也成为了一名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1877年圣诞节期间,年仅十三岁的马克斯·韦伯撰写了两篇历史论文送给父母,标题分别为《论德国历史的发展以及皇帝和教宗的角色》以及《论罗马帝国从君士坦丁民族大迁徙的历史》。[6]

少年时期的韦伯对学校老师的授课提不起兴趣,而老师也觉得韦伯不懂尊重他人。然而,韦伯在学习方面表现依然突出。韦伯十四岁时,其信件便开始引用荷马西塞罗维吉尔李维等人的古典著作,在他进入大学前也已经熟读了文学家歌德以及哲学家斯宾诺莎康德叔本华等人的理论。[3]

马克斯·韦伯和他的弟弟阿弗雷德和卡尔,1879年

1882年,韦伯进入海德堡大学法律系念书[7]。如同他父亲,韦伯选择以法律作为主要学习领域,并且也加入了他父亲就读大学时的同样社团。除了法律的学习外,年轻的韦伯也学习了经济学中世纪历史神学。他也在斯特拉斯堡加入德意志帝国陆军服役了一小段时间。

在1884年的秋天,韦伯回到老家以就读柏林洪堡大学,在接下来8年里除了至哥廷根大学就读一个学期并且服短期兵役外,韦伯都一直待在柏林研究深造。[7]韦伯与双亲住在一起,除继续学业外,韦伯也担任实习律师,最后在柏林大学担任讲师。[8]韦伯在1886年通过了律师“实习阶段”(Referendar)测验,成为实习法官。在1880年代后期韦伯继续对历史的研究。他在1889年完成了一篇标题为“中世纪商业组织的历史”的博士论文,取得了法律博士学位[7]。两年后,韦伯写下了一本名为“罗马农业历史和其对公共法及私法的重要性”的书,完成了教授资格测验(Habilitation)[8],韦伯也因此成为正式的大学教授。

在韦伯即将完成博士论文的那一年里,韦伯开始对当时的社会政策产生兴趣。1888年他加入了一个名为“社会政治联盟”(Verein für Socialpolitik)的团体[9],其成员大多是当时隶属经济历史学派的德国经济学家,他们将经济视为是解决当时广泛社会问题的主要方法,并且对当时的德国经济展开大规模的统计研究。在1890年联盟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研究计划,以检验当时日趋严重的东部移民问题(Ostflucht):由于当时德国劳工逐渐迁往快速工业化的德国城市,大量外国劳工迁徙至德国东部的农村地区。韦伯负责这次研究,并且写下了许多调查结果[9]。最后的报告得到良好评价,被广泛认为是一篇杰出的观察研究,这也因此巩固了韦伯农业经济专家的名声。

韦伯的妻子玛丽安妮·施尼特格尔

1893年韦伯与远亲玛丽安娜·施尼特格尔(Marianne Schnitger)结婚,后者后来成为一名女性主义者和作家[10]。新婚的两人在1894年搬家至弗莱堡,韦伯在那里获聘为弗莱堡大学的经济学教授[8]。1896年韦伯被获聘为其母校海德堡大学的教授[8]。一年后韦伯的父亲去世,在他死前两个月父子间刚巧经历了一场激烈的争吵,这场没有和解的争吵成为韦伯毕生的遗憾[11]。在那之后韦伯患上了失眠症,个性也变的越来越神经质,使他越来越难以胜任教授的工作[8]。他的精神状况使他不得不减少教学量,并且在1899年的学期中途休假离开。韦伯在1900年的夏季和秋季于精神疗养院休息了数个月的时间,接着在年底和妻子前往意大利旅游,一直到1902年的4月才返回海德堡。

在1890年代初期著作频繁的几年后,韦伯在1898年直至1902年底都没有再发表任何著作,最后终于在1903年秋季辞去了教授的职位。在摆脱了学校的束缚后,韦伯在那一年与他的同事维尔纳·宋巴特[12]创办《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英语Archiv für Sozialwissenschaft und Sozialpolitik》期刊[13][14],由韦伯担任副编辑。在1904年,韦伯开始于这本期刊发表一些他最重要的文章,尤其是一系列名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文,这后来成为他毕生最知名的著作[15],并且也替他后来许多针对文化宗教经济体系的影响的研究奠定根基[16]。这篇论文是唯一一篇他在世时便已出版成书的著作。也是在那年,韦伯前往美国旅游,并且参与了当时在圣路易斯所举行的社会和科学大会—那也是世界博览会相关的大会之一。尽管韦伯表现的越来越成功,他仍觉得自己无法再胜任固定的教学工作,因此继续维持着私人学者的身份。1907年韦伯获得一笔可观的遗产,也使他得以继续专心研究无须担忧经济问题[13]。在1912年,韦伯试着组织一个左翼的政党以结合社会民主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最后并没有成功,主要是因为当时的自由主义者仍担忧社会民主主义的革命理念[17]

马克斯·韦伯,1917年

第一次世界大战里,韦伯在海德堡的一间陆军医院担任了一段时间的院长[18][13]。在1915年和1916年他出任一个政府的委员会,试图保持德国在战后于比利时和波兰的主权。韦伯个人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当时德意志帝国扩张的看法则随着战局的每况愈下而改变[18][17][19]。韦伯在1918年成为海德堡的劳工和士兵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在1918年韦伯成为德国休战委员会的一名成员,以顾问的身份参加德国代表团前往凡尔赛会议,并且也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委员会[13]。当时韦伯支持在宪法中加入授权紧急戒严的第48号条款[20],这个条款后来由于被阿道夫·希特勒用于建立独裁统治而恶名昭彰。韦伯对于德国政治的影响,至今仍有争议。

韦伯在这时开始重掌教职,首先是在维也纳大学,接着是在1919年于慕尼黑大学[13]。在慕尼黑大学,他建立了第一所德国大学的社会学学系,但最后从没有亲自担任社会学的教职。由于德国右派在1919年和1920年掀起的动荡,韦伯离开了政治界。当时许多慕尼黑大学的同僚和学生批评他在1918年和1919年的德国革命中的亲左派态度和演讲,一些右派的学生还在他住家前抗议[17]。韦伯在1920年6月14日因肺炎死于慕尼黑[13]

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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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行动是韦伯社会学研究的核心主题[21]。韦伯认为,若将社会学当作一门科学,那么针对社会行动的研究不可或缺[22]。韦伯将社会行动划分为四类:情感型行动英语Affectional action传统型行动工具理性行动和价值理性行动英语Instrumental and value-rational action[23]。在方法论上,韦伯主张“个人主义”,与实证主义的涂尔干、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都不同[24]。涂尔干将社会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而韦伯则专注于个体及其行动。马克思主张物质世界的第一性,而韦伯强调思想观念是个人行为的动力[25]。在结构与能动宏观社会结构英语Macrostructure (sociology)问题上,韦伯的看法也与涂尔干、马克思相异:他认为社会现象往往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同时重视社会行动者对自身行动的解释[24]

诠释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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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到目前为止所说的一切得到的结论乃是:认为对文化过程的某种“客观”的处理,就是必须把“将经验实在化约到‘法则’上”当作科学的研究工作的理想目的,这种想法是没有意义的。这种想法之所以是没有意义的,并不是——像人们常会主张的那样——因为文化过程或者精神性的过程“客观上”较不是以法则的方式进行的,而是因为:⑴关于种种社会性的法则的知识(Erkenntnis von sozialen Gesetzen)并非关于社会性的实在物的知识(Erkenntnis des sozial Wirklichen),而只是我们的思想为此目的所需要的各种不同的辅助手段之一,并且因为:⑵任何关于文化过程的知识,除非是以“总是以个体的型态出现的生活实在就某些特定的个别关联对我们而言所具有的那个意义”为基础,否则便无法想像。至于这一点在哪个意义下是如此、以及在哪些关联下是如此,却不是任何法则能够告诉我们的,因为这是根据我们每次在个别的情况中用来考察“文化”的那些价值观念去决定的。
—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的与社会政策的知识之“客观性”》,1904[26]

在方法论层面,韦伯的关注点有三:一是主观性与客观性之辩英语Subjectivity and objectivity (philosophy),二是社会行动与社会行为之别,三是“对社会行动的理解必须基于个体之间的主观联系”命题[27]。根据韦伯的观点,一个人的一举一动,都被这个人赋予了主观意义英语Meaning-making与目的,而理解这种“意义”与“目的”、从而进行“诠释”(verstehen),就是社会行动研究的基石[28]。欲理解个体眼中自身行动的“意义”与“目的”,既可以推己及人,也可用理性推导[29]。韦伯指出,由于社会科学有明显的主观性,它很难像自然科学那样归纳出普适规律,其所能产出的客观知识也是有限的。总的来说,韦伯支持将社会研究科学化,但同时认为这一目标终究无法完全实现[30]

韦伯方法论的发展背景,是学界有关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更广泛争论[31]。第一场重要论战是“方法论之争英语Methodenstreit[32]。韦伯的立场接近历史主义,他认为社会行动与特定历史背景密切相关。此外,分析社会行动也需要理解相关个体的主观动机[33]。因此,他的方法论强调运用比较史学[34],亦即,他更关心的是某种结果是如何由各种历史过程共同促成的,而不是去预测这些过程在未来的结果[35]。第二场塑造韦伯方法论的论战是1909年到1914年的“价值判断之争英语Werturteilsstreit[36],源起于社会政策协会英语Verein für Socialpolitik内部围绕“伦理是否为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考量因素”一题展开的辩论[37]。韦伯的立场是社会科学应当力求价值中立英语Value-freedom[38]。在他看来,教授与学生应该避免在课堂上进行政治宣传,因为科学研究本身不涉及价值选择。经济学方面,韦伯认为“生产力”不是一个有用的科学概念,因为它会干扰对经济现象的中立评估[39]

方法论的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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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一词由奥地利裔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于1908年提出,用以指称韦伯对社会现象的解释方式[40]。韦伯主张,集体仅仅是每个个体行为的结果[41]。他在《经济与社会》第一章指出,只有“个体”才能被视作“一个主观可理解行动过程中的实施者”[41]

尽管韦伯的研究侧重于解读经济史,他对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支持则标志着他与历史学派的决裂,也意味着他在“方法论之争”中同奥地利学派创始人卡尔·门格尔的立场一致[42]。值得注意的是,韦伯的主张固然被概括为“个人主义”,但他不认为个体是社会学解释的真正来源。相反,虽然只有个体能够有意图地行动,但个体不必然与集体分离[43]。在韦伯看来,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与诠释社会学关联紧密,因为社会行动都可以通过诠释其主观意图从而得到理解。同样地,这一原则涉及对人类行为抽象与理性模型的分析,因而也与“理想型”之概念相映带[44]

理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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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型(Idealtypus),是韦伯方法论的核心概念[45]。韦伯认为,理想型将“意义”纳入考量,因此这一概念是社会科学所独有的[46],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不可或缺[47]。“理想型”一词,格奥尔格·耶利内克已有使用[48],韦伯在《社会科学的与社会政策的知识之“客观性”英语The "Objectivity" of Knowledge in Social Science and Social Policy》以及《经济与社会》的第一章中进一步阐述[49]。理想型有三项功能:制定术语、划设分类、提出假说。在三者中,提出假说最为重要[50]。在建构上,理想型是一个示意性模型,代表一种社会行动,且考量意义在其中的作用[51]。“理想型”本质上是对经验情境的夸张化假设:假设相关个体是理性的,拥有有关情境的完整知识,完全清楚所处的情境,完全明白自己的行动,而且不会犯错误[50]。将其与经验现实加以对比,有助于研究者更好地理解社会现象[52]。不过,理想型并不直接反映现实,韦伯也曾警告不要将其视为现实的再现[53]。韦伯没有限制理想型可以分析的对象。对他而言,理性方法论是科学的同义词,理想型是以理性方式建构的[54]

价值中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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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认为,社会科学学者需要避免价值判断。他希望社会科学研究能够力求“价值中立”,以保证研究的客观性[55]。但他同时也不否认,社会科学研究与价值观本来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56]。韦伯的具体主张之一,就是反对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宣传政治观点[57]。韦伯最先在关于科学哲学的著述中阐明了其观点,包括《社会科学的与社会政策的知识之“客观性”》以及《政治作为一种志业》[58]。韦伯提出价值中立,是受到了海因里希·李凯尔特“价值关联”概念的影响[59]。李凯尔特将历史对象与价值关联起来,同时主张对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与区分,从而保证客观性。不过,在李凯尔特看来,学者可以在依附某种价值观的同时保持研究的客观性,韦伯对此则并不赞成[60]。韦伯的价值中立观与他在“价值判断之争”中所持立场紧密相关[37]。在论战中,他主张社会科学必须保持价值中立[61]。在此期间,他曾试图将德国社会学协会英语Germ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转变成一个中立的学术组织,但未能成功[62]。这次失败最终促使他辞去该协会职务[63]

韦伯的社会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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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与卡尔·马克思埃米尔·涂尔干被并列为现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64],尽管他在当时主要被视为是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64][65]。涂尔干遵循着孔德的方式,以社会学的实证主义研究。而韦伯以及他的同僚维尔纳·宋巴特(也是德国社会学最知名的代表人物)采纳的则是反实证主义的路线[66],这些著作开始了反实证主义在社会科学界的革命,强调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本质上的差异[66],因为他们认为人类的社会行为过于复杂(韦伯将其分类为传统行为、感情行为、目的理性行为、和附带行为[67]),不可能用传统自然科学的方式加以研究。韦伯的早期著作通常与工业社会学有关,但他最知名的贡献是他后来在宗教社会学政治社会学上的研究。

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开始了他的研究,文中他显示出某些禁欲新教教派—尤其是喀尔文派,教义逐渐转变为争取理性的经济获利,以此表达他们确实是天选之人[68]韦伯主张,受到这种理性教义基础扶助的资本主义很快便会发展的越来越庞大,并且与原先的宗教产生矛盾,到最后宗教便会无可避免的被抛弃[69]。韦伯在后来的作品里继续研究这样的现象,尤其是在他对官僚制和对于政治权威的分类上。在这些著作中他暗示了这种社会的理性化是无可避免的趋势。

理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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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化是韦伯学术研究的核心主题之一[70]。它处在更广阔的背景下,即心理动机、文化价值观、文化信仰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35]。韦伯认为,理性化所带来的,是人类知识的增长、社会与物质生活日益的非人格化,以及社会控制的加强[71]。他对理性化的态度颇为矛盾。一方面,韦伯承认,理性化推动了社会进步,尤其是使人类摆脱了传统的、束缚性的、非理性的社会准则。另一方面,韦伯也批评道,理性化将人异化为“机器中的齿轮”,限制了个人自由,将人们囚禁在“理性与官僚制的铁笼 (社会学)英语Iron cage中”[72]。韦伯最先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探讨理性化问题[73]。他在书中论述道,新教——尤其是加尔文一派——重新定义了“工作”与“虔诚”之间的关系,促使人们为了经济效益而采取更理性的努力[74]。在新教教义中,世俗的敬业就是对上帝虔诚的体现[75]。而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它自己便可维持自身发展,那些最初影响其资本主义形成的宗教原则也就不再重要[76]

韦伯从理性化角度所描述的,并不仅仅是西方文化的世俗化过程,更主要的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新的社会结构的首要特征在于,围绕着资本主义企业和官僚国家机器这样的组织核心而形成的、功能上又互相纠结的两大系统走向了分化。韦伯把这个分化过程理解为目的理性的经济行为和管理行为的制度化。其实,日常生活也受到了这种文化合理化和社会合理化的干扰。就此而言,在前现代主要是根据每个人的职业而确立的各种传统生活方式消失不见了。
尤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1990[77]

在之后的研究中,韦伯继续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尤其是他关于官僚制和合法权威三种理想型(法理型、传统型与魅力型,现代社会中最具主导地位的是法理型)的著作[78]。在这些著作中,韦伯描述了社会的理性化发展趋势[79]。官僚制国家借助理性化实现自身的正当化,而理性化来自专家提供的知识性支持[80]。理性化还体现在经济领域,伴随的是高度理性且精于计算的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理性化根植于计算基础,这使得它有别于其他的经济组织形式[81]。官僚制国家和资本主义成为理性化社会发展的两大支柱,这些变化淘汰了依赖行会与手工业的传统体系[77]。韦伯还将理性化视作西方区别于世界其他地区的主要特征之一[82]。此外,他还将理性化理论运用在音乐领域,著有《音乐的理性与社会学基础》[83]。有两方面影响了韦伯写成此书:一是他与米娜·托布勒德语Mina Tobler的恋情;二是韦伯认为:西方音乐是唯一形成和声体系的音乐类型,而其他文化的音乐更注重听觉和情感表达[84]。韦伯认为音乐也在日益理性化。在他看来,这一过程源于乐器制造的新发展,以及不同乐器的演奏者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85]

祛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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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魅的过程使得世界的神秘色彩日益淡化,更易于人们解释。祛魅过程的体现,是从多神教转变为一神教,最终走向现代性无神论[86]。以往的人们解释某事件发生的原因,多乞灵于超自然力量对物质世界的干预。而由于祛魅,理性化与科学化的解释模式逐渐发展[87]。根据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中的观点,宗教活动始于人类在物质世界中的行为:人们把它与模糊的神灵联系起来,赋予神秘的意义。随着时间推移,这些神秘信仰日加系统化,神灵逐渐演变成为符号化的神祇[88]。这种日益系统化的神学最终带来了多神论与制度性宗教[89]。随着理性化的加强,西方一神教得以发展,一些群体出于政治和经济目的开始崇拜特定的神,从而创造出一种普世宗教[90]。在韦伯看来,新教推动了理性化的进一步发展,但理性化的发展反却致使了新教伦理自身的贬值[91]。这种贬值摧毁了统一的价值体系,将社会导向虚无主义[92]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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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在证明他的理论时所求助的核心观念就体现在独特的“天职”一词中。与绝大多数中世纪神学家一样,在路德看来,天职通常就是上帝为个人安排的那种生活状态,违逆这种状态就是邪恶的离经叛道。韦伯认为,对于加尔文教徒来说,天职并非个人与生俱来的条件,而是由自己选择的、怀着一种宗教责任感去追求的紧张艰苦的事业。浸入清爽的——尽管是冰冷的——加尔文主义神学之水中,曾被认为有害于灵魂的商业生活便获得了新的净化。劳动并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手段:它是一个精神目的。贪欲尽管有害于灵魂,但与懒惰相比已不再是多么可怕的威胁。远离贫困是值得称道的,选择更加有利可图的职业则是一种义务。赚钱与宗教虔诚的冲突绝不是不可避免的,它们是天然的伙伴,因为上帝选民必备的美德——勤勉、节俭、冷静和审慎——乃是商业繁荣的最可靠保障。因此,曾被视为宗教之敌而令人忧心忡忡的发财致富,如今作为宗教的盟友受到了欢迎。体现了这种哲学的习惯和制度在产生了它们的教义开始失效或者从欧洲退往更合适的地方之后,也仍然长期保持了下来。韦伯在最后几页指出,资本主义是作为蓬勃进取的资产阶级的实用唯心主义开局的,但它的结局却是唯物主义的狂欢。
R·H·陶尼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所作序言[93]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韦伯最负盛名的作品[94]。在书中,韦伯首次探讨宗教如何影响经济体系的发展[95]。他提出一个重要论点:新教的工作伦理,作为源于宗教改革的神学理念,深刻影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96]。韦伯意欲寻找的,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之间的“选择性契合关系”[97]。韦伯认为,清教徒将劳动视作圣召,这促使他们系统性地积累财富[98]。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证明自己是天选之子、从而获得最终的救赎[99]。韦伯借用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给年轻商人的建议》一文中所描述的个人伦理作为新教各教派经济伦理的例证[100]。“理性化”与“理想型”的概念也在此书中首次出现,后来成为韦伯学术的核心议题[73]。韦伯认为,理性化让西方社会陷入了“钢铁般的牢笼英语Iron cage”,即现代资本主义的经济秩序[76]。而理想型则是相关观念的代表人物或代表性案例研究[101]

在历史上,基督教的宗教虔诚往往伴随着对世俗事务(包括经济追求)的排斥[102]。韦伯则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宗教改革期间的宗教理念[103]。根据他的观点,以加尔文主义为代表的一些新教教派支持对经济利益的理性追求以及与之对应的世俗活动,认为这些活动具有道德与宗教意义[104]。教义所体现的资本主义精神在于,工作是让工人感到愉悦、彰显个人价值的手段,而这一理念源于神学[105]。具体而言,新教伦理鼓励信徒努力工作,取得商业成功;将获得的利润再投资,而非用于个人享乐[106]。韦伯相信,自我约束、努力工作、视财富为救赎的象征,这些理念都是禁欲派新教徒的典型特征。禁欲派新教徒推崇“入世禁欲主义英语Inner-worldly asceticism”(Innerweltliche Askese),试图改变世俗世界以求更好地契合其信仰[107]。圣召的概念与预定论结合,意味着每个个体的救赎都需要通过行动向自己证明[108]。然而,这些宗教原则促成了资本主义的成功发展,最终却反导致它们自身在现代资本主义中丧失影响力,因为资本主义体制为人们提供了新的世俗化视角。结果,资本主义的后继者被困在了社会经济的“铁笼”里[76]

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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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在宗教社会学领域的研究开始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09],《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则是一系列续作,包括《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英语The Religion of India》《古犹太教英语Ancient Judaism (book)》三卷[110]。韦伯本欲继续研究早期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但不幸于1920年猝然离世,未能卒竟其业[111]

《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系列探讨三个主题:宗教观念对经济活动的影响、社会阶层与宗教观念的关系,以及西方文明的特性所在[112]。韦伯的研究目标,在于解释东西方文化发展道路的差异,而不是像当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那样评骘孰优孰劣。他单纯希望对西方文明的独特因素做出解释[113]。韦伯还在书中提出了宗教变迁的社会进化模型,认为社会信仰是从巫术发展至伦理一神教英语Ethical monotheism,中间会经历多神教泛神论一神教等过渡阶段。根据他的观点,这一变化是经济日趋稳定、祭司群体因之逐渐专业化与复杂化的结果[114]。随着社会变得更加复杂,容纳了更多不同群体,神祇的等级制度也逐渐形成。与此同时,随着神祇的权力日渐集中,普世神的概念也愈发被人们所认可[115]

论中国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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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中,韦伯关注中国社会与西欧社会的不同之处,尤其是与清教传统形成鲜明对比的部分。韦伯探讨了一个重要问题:为什么资本主义没能在中国发展起来[116]?他重点分析了以下因素:中国的城市发展模式、中国的家产制和官僚体系、中国的宗教哲学(主要是儒教道教)等。中国在这些方面都与欧洲路径迥异[117]。韦伯认为,儒教与清教表面相似,实际上天差地别[118]。它们分属两种互斥的理性思维模式, 各自试图基于宗教教义以规定生活方式[119]。儒教与清教都重视自我约束,也不反对财富的积累,但这只是实现不同最终目标的相似手段[120]。儒教教义追求的是“有教养的社会地位”,而清教伦理意在培养“上帝的工具”般的个体。韦伯指出,清教徒追求对世界的理性掌控,拒绝世界的非理性特征,而儒家反之寻求以理性方式承认这种现实状态[121]。由此,韦伯得出结论,东西方各自主流宗教所塑造的社会心态的差异,最终导致了资本主义在西方的勃兴、在中国的缺席[122]

论印度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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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中,韦伯探讨了印度的社会结构,分析了印度教正统教义和佛教非正统英语Heterodoxy教义,又考察了民间宗教信仰的影响[123]。在韦伯看来,印度的印度教与中国的儒教一样,都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124]。在后古典时代发展起来的印度种姓制度作为社会合法交往的来源,对于阻碍资本主义起到了重要作用。印度教和婆罗门高高在上的社会地位,共同维系了这种不平等秩序。婆罗门阶层通过垄断教育和神学权威来维护自己的地位,而印度教则通过“轮回转世”学说麻痹人心、将阶级秩序合理化[125]。人们认为,个人在种姓秩序中的地位取决于其前世的行为[126]。因此,在人们的观念中,修炼灵魂、服从既有秩序,要比追求物质世界的富足更为重要[127]。在研究印度社会与宗教的结尾,韦伯参照此前研究中国宗教的成果,进一步探讨亚洲信仰体系之间的相似性[128]。韦伯指出,这些宗教的信徒会援用玄虚的神秘经验来解释生命的意义[129]。社会从根本上一分为二:一是受教育的精英阶层,他们遵循先知或智者的指引;一是未受教育的普罗大众,他们的信仰以巫术为中心。东亚并没有像近东弥赛亚般的救世主型预言来同时给受教育和未受教育群体赋予日常生活的意义[130]。韦伯对比了近东的救世主型预言和东亚的模范型预言,后者着意于受教育的社会精英,启发他们正确的生活方式,而很少强调勤奋劳动、追求物质富足[131]。正是这些差异,得以让西方走上和中印不同的道路。韦伯接下来的著作《古犹太教》正是他试图验证这一理论的尝试[132]

论古犹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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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犹太教》一书中,韦伯试图解释东西方宗教信仰早期差异的成因[133]。他将西方基督教发展出来的“入世禁欲主义”同印度的“神秘冥想”进行对比[134],认为基督教的一些要素主张征服和改造世界,而非逃避世界的不完美[133]。基督教这种根本特性,源自于古犹太教的先知传统[135]。韦伯将犹太人归类为“贱民民族”,意即他们与所在的社会隔绝[136]。韦伯考察了古犹太人的起源与社会结构。在他看来,以色列人通过与战神雅威以及践行战士禁欲主义来维持秩序。在所罗门统治下,这个社会形态取代了旧部落联盟,变得更具组织性、更加法制化。在宗教层面上,祭司阶层取代了以往的魅力型宗教领袖。韦伯认为,以利亚是第一位从牧羊人阶层中崛起的先知。他传扬政治预言,反对君主制[137]

神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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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义论”这一概念贯穿了韦伯的全部著作,他以此来解释神学与宗教问题[138]。这既反映了韦伯学术上的研究方向,也体现了他个人层面对该主题的浓厚兴趣。神义论是韦伯人性论的核心,他认为人的独特本质在于追寻意义[139]。神义论是德国学者的热议话题。他们试图回答:为什么一个全善全能的神会允许世界存在苦难?韦伯纂承学界传统,对神义论进行了相当审慎的研究[140]。其他学者或从神学、或从伦理角度解读,而韦伯选择从社会角度阐释这个问题[141]。此外,在探讨神义论时,韦伯引入了尼采的“无名怨愤”概念,但他并不认同尼采极端情绪化的观点,以及尼采将神义论解读成“源自犹太教奴隶道德之表达”的贬抑主张[142]

韦伯将神义论划分为三大类[143]

  • 波斯的二元论:上帝并非全能,灾难源于身外;
  • 印度的业力说:上帝并非全能,灾难源于自身;
  • 预定论:只有被选中的少数人能够免于永恒的诅咒。

韦伯通过考察“幸福的神义论”与“苦难的神义论”以及对应的社会阶层结构,界定了社会阶层在宗教中的重要性[144]。“幸福的神义论”的信奉者多是成功人士,他们渴望证明自己配得上成功,不希望被人认为是非法或有罪的[145]。相比之下,那些缺乏工作伦理的人更倾向于“苦难的神义论”,相信财富与幸福是由来世赋予的。宗教神义论影响社会阶层的另一个例子是:经济地位较低的人群通常借虔诚的态度安慰自己,寄望于美好的未来;而经济地位较高的人则倾向于通过圣礼或行动证明他们有权掌握更多财富[146]

论国家、政治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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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作为一种志业》德文版第二版封面

政治社会学领域,韦伯最具影响力的贡献之一是他的演讲《政治作为一种志业》。在演讲中,韦伯将国家定义为“合法垄断暴力”的实体[147]。他进一步指出,政治就是不同群体之间分享国家权力的过程,而政治领袖则是那些掌握这种权力的人[148]。韦伯将行动分为相对立的“信念伦理德语Gesinnungsethik”和“责任伦理德语Verantwortungsethik[149]。“责任伦理”的信奉者基于行为后果来证明自身行为的正当性,而“信念伦理”的信奉者则基于自己的理想来证明自身行为的正当性[150]。虽然韦伯认为理想的政治家应该两者兼具,但他也认为两种伦理观的差异与个人情况、思维模式的不同存在关联,分别反映了和平主义者以及那些想要扭转德国一战败局的人群之心态[151]

韦伯将合法权威分成三种理想型[152]

  1. 魅力型权威——家族宗教性的;
  2. 传统型权威——父权制家产制封建制
  3. 法理型权威——现代法律与国家、官僚制

在韦伯看来,所有历史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都包含这三种权威的要素,可以依据这种三分法的权威类别加以分析[153]。魅力型权威掌握在非凡人物手中。这种权威本质上不稳定,因为它依赖于魅力型人物的成功表现,而且不愿意被制度化[154]。不过,它最终不得不规程化,转变成愈益结构化的权威形式。由魅力型领导者的追随者们所组成的行政结构会随之形成[155]。在传统型统治的理想型中,对统治者的反抗达到足够程度将会引发“传统革命”[156]。传统型权威基于对既定传统以及传统秩序下掌权者的忠诚[157]。对韦伯而言,“父权主义”,即家长对家庭的统治,是传统型权威最重要的表现形式[158]。与父权主义密切相关的“家产制”,则是传统型权威的另一种形式,统治者将政府与军队视作家庭的延伸[158]。法理型权威依赖于三大支柱:一是官僚制,二是人们对社会规则的合法性之承认,三是人们对依循社会规则而掌权的统治者的正当性之承认[159]。与其他权威类型不同,法理型权威是逐步发展而成的,这是因为法律体系本身可以不依赖魅力型人物或传统而存在[160]

论官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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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对社会官僚化的评述是他著作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之一[161]。在韦伯看来,官僚制是社会组织中效率最高的模式,也是形式上最理性的体制。它是现代社会运作的必要条件,本身又牢不可摧[162]。官僚体制内人员往往自视优越,有强烈的责任心。同时,他们有固定的薪酬,因而没有营财射利的欲念。民选官员中很少出现官僚制[161]。此外,官僚制对待民众一视同仁,不迁就个体,这与资本主义的需求十分契合[163] ,也是现代资本主义和现代社会主义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164]。这种去个性化特征,与体制效率的提高关系密切。官僚们不能公开地随心决策,也不能在决策时以私害公[165]。作为效率最高、最为理性化的组织模式,官僚制是法理型权威的核心组成部分。韦伯更进一步,将官僚化视作西方社会持续理性化进程中的关键一步[166]

韦伯归纳出官僚制理想型的六大特征[167]

  1. 它位于一个受规则支配的固定活动区域内;
  2. 体制内等级森严;
  3. 书面文件是行动的依据;
  4. 需要专业培训;
  5. 官僚全身心投入工作;
  6. 该体制依赖于可学习的基本规则。

通讯与交通技术的发展,使得高效的行政管理成为可能。这激起了民众的期望。与此同时,文化的民主化与理性化,要求新的体制必须平等对待每一个人[168]。韦伯的理想型官僚制具有以下特点:组织内等级森严,在固定活动区域中有明确的权力分工,决策基于书面规则,官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实施规则时中立持平,职业晋升取决于组织评判的技术资格[169]。尽管韦伯认为官僚制是最高效的组织形式,并且对于现代国家不可或缺,但他同时也提出了批评。在韦伯看来,未来社会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官僚化。他悲观地认为,即使未来社会主义战胜了资本主义,也无法转日回天[170]。经济组织、政治组织各自需要企业家和政治家来对抗官僚,否则它们将被官僚制扼杀[164]

经济史学与社会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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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马克斯·韦伯在今天最为人所知的是他身为现代社会学的创始人和奠基学者之一,但他也在其他许多领域有不少成就,最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学。韦伯在世时这样精确的学科分类相当少见,而韦伯也自视为主要是一个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仅是第二领域罢了[64][65]

从经济学家的观点来看,马克斯·韦伯代表的是德国的经济历史学派“最年轻”的一代[171]。他对于经济学最重要的贡献是他的知名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本书经典的对照了宗教在经济发展上产生的影响。韦伯的研究领域也与他的同僚维尔纳·宋巴特相同,宋巴特则将资本主义的崛起归功于犹太教的影响。韦伯对于经济学的其他主要贡献(整体上也是对于社会科学的贡献)还包括了他在方法学上的研究:他对于解释社会学(Verstehen;此词来自德语,意为理解,亦作“暸悟”)的理论和反实证主义(又称为人文主义社会学))[171]

解释社会学的原则是社会学主要的研究范例之一,支持者和批评者都相当多。这种研究方式主张社会学、经济学、和历史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永远不能彻底的归纳和记载,因为研究者必须一直有着概念上的认知才能加以探索之,韦伯将这种条件称为“理想型”(Ideal Type)[171]。这种理想可以这样子归纳:一个理想型 是由许多现象提供的某些特征和成分所组成,但它却不会与任何特定的现象有着完全一样的特征。韦伯的理想型成为他对社会科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

韦伯承认这种“理想型”是一种抽象的产物,但他主张任何想要了解特定社会现象的人都必须有这种理想型,因为与机械物理的现象不同的是,社会科学还牵涉到复杂万分的人类行为,而这只有可能以理想型的方法来加以解释。理想型的概念,加上他的反实证主义的立论,可以被视为是他对“理性的经济人”的方法论假设的辩护[171]

韦伯并且公式化了社会阶层的三大要件理论,主张社会阶层社会地位、和团体(或党派)在概念上是不同的要件[172]

  • 社会阶级是以在经济上与市场的互动所决定的(物主、承租人、员工等等)。
  • 社会地位是以非经济的成分如荣誉、声望和宗教构成。
  • 党派则指一个人与政治界的联系。

而这三种要件都会影响到韦伯称为“生涯机会”的结果[172]

韦伯对经济学还有其他一些贡献:包括了经过认真研究的罗马农业历史,和他在《经济和社会》一书里述及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两者对于资本主义历史的影响,韦伯也在书中呈现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批评。这些方法之后都间接影响了日本学者如大冢久雄丸山真男的研究路线。最后,他在《经济与历史》(Wirtschaftsgeschichte)中的仔细研究则可以被视为是经济历史学派最杰出的作品之一[171]

社会经济组织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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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著作中使用科层体制或官僚体制来说明一个一种理想的组织型态。韦伯认为在科层体制中所有的行为都是依据机械性规则而在一理性系统中所运作的,所谓的系统是一个封闭性的系统,因此在这种科层制度下的员工都是经由正式公平的遴选,在组织中亦有严格的分工、明确的职权阶层以及正式的法规与规范,同时具有不徇私的非人情化管理方式[17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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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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