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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 (緬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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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緬甸語အထူးဒေသ)是1989年到1990年代緬甸軍政府在簽署停火協議的部分民地武控制區設立的一種特殊的行政區劃。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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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新上台的軍政府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為緩和民族關係,推進「民族和解政策」,與反政府的少數民族地方武裝達成停火協議後,在民地武控制區內設立特區,承認民地武統治特區的現狀,各特區名義上服從中央政府的領導,承認特區是緬甸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緬甸政府官員和武裝力量未經允許,不能進入特區。到1997年,緬甸政府與17支反政府武裝簽署了停火協議,並將其中12支武裝的控制區設立為特區。[1]

2004年,長期負責民族問題的緬甸總理欽紐被迫退休,緬甸政府開始調整民族政策。軍政府要求各民地武「以武器換和平」,對各民地武採取「區別對待,步步緊壓」的策略,分化瓦解,強制收編實力較弱的民地武。[1]

特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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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97年,緬甸軍政府總共設立了12個特區。[1]

特區名 首府 所屬武裝 和解日期 主要民族 備註
撣邦北部第一特區 老街 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 1989年3月31日 果敢族 特區自稱「撣邦第一特區」。《2008年憲法》規定設立果敢自治區。2009年八八事件後,緬軍控制果敢。2010年憲法生效後,第一特區改為果敢自治區。2024年,同盟軍恢復撣邦第一特區,同年改稱為緬甸聯邦第一特區
撣邦北部第二特區 邦康 佤邦聯合軍 1989年5月9日 佤族 特區自稱「佤邦(緬甸第二特區)」。《2008年憲法》規定設立佤自治州,但自治州轄區與佤邦實際控制區相比領土大幅減少,佤邦拒絕接受改編。
撣邦北部第三特區 盛加 北撣邦軍 1989年5月24日 撣族
撣邦東部第四特區 勐拉 撣邦東部民族民主同盟軍 1989年6月30日 阿卡族
克欽邦第一特區 板瓦 克欽新民主軍 1989年12月15日 克欽族 2009年11月接受緬軍收編。2024年被克欽獨立軍吞併,取消「克欽第一特區」名號[2]
撣邦北部第五特區 貴概廣卡英語Kawnghka 克欽保衛軍英語Kachin Defense Army 1990年1月11日 克欽族 2010年1月接受緬軍收編。
撣邦南部第六特區 椒得龍 勃歐民族組織 1991年2月18日 白勃族 2009年12月9日接受緬軍收編。《2008年憲法》規定設立勃歐自治區。2010年憲法生效後,成立勃歐自治區。
撣邦北部第七特區 南渡 崩龍邦解放軍 1991年4月21日 德昂族 2005年4月29日被緬軍強制解散。《2008年憲法》規定設立德昂自治區。2010年憲法生效後,成立德昂自治區。1992年反對停火的成員另組民地武崩龍邦解放陣線英語Palaung State Liberation Front德昂民族解放軍,追求建立德昂邦。2023年參加1027行動,控制大片領土。2024年,在控制區內成立德昂邦。
克耶邦第一特區 佩孔 克洋民族保衛軍 1992年2月27日 克耶族 2008年接受緬軍收編。
克欽邦第二特區 拉咱 克欽獨立軍 1994年2月24日 克欽族 2023年1027行動發生後,克欽獨立軍占領了克欽邦第一特區和緬甸政府控制區部分城鎮,並接受原撣邦北部第五特區的緬軍民團加入克欽獨立軍,並將撣邦控制區設立為南部省
克耶邦第二特區 霍雅 克倫尼民族解放陣線英語Karenni National People's Liberation Front 1994年5月9日 克耶族 2009年11月9日接受緬軍收編。
克耶邦第三特區 彬龍 新克洋邦黨 1994年7月26日 克耶族 接受緬軍收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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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李晨陽. 缅甸军政府对民地武的改编及其对缅甸大选的影响. 江克; 雷翁團 (編). 社会科学专家话德宏. 昆明: 雲南大學出版社. 2010: 347-360. ISBN 978-7-5482-0244-8. 
  2. ^ KIA Abolishes Kachin State’s Special Region-1 on China-Myanmar Border. The Irrawaddy. 2024-11-29 [2025-03-08]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