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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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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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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回覆
我確認一下,你是在説人物傳記條目嗎?能給一個具體的例子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9 (UTC)回覆
是的,以上討論只針對收錄在人物條目情況:
代表類型 例子條目 舉例部份
A 汪蘇瀧 這個世界讓我有一點不懂
B 瓊瑤 還珠格格第一部
C NMIXX Harper’s BAZAAR KOREA
D DAZED & CONFUSED
E Jennie 2018年1月,Jennie被選為Chanel韓國美妝的新模特,以Harper's BAZAAR Korea作為其新繆斯女神為該品牌拍攝了第一張照片。
F Lisa 2021年12月8日,為了紀念第一次個人出道,同時感謝粉絲支持第一張單曲出道專輯,Lisa出版了第一本限量寫真集,收錄了個人出道的未公開的花絮照片

--Abcet10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5:41 (UTC)回覆

也許你可以看看這個:Wikipedia:八種來源--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4:56 (UTC)回覆
閱,就上述舉例,是否為WP:NOT--Abcet10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5:41 (UTC)回覆
個人(!)意見WP:NOT和來源是兩個問題,兩者之間不具備必然的邏輯關聯,因此可能要分開看。僅就WP:NOT而言,A、B絕對不是——要是傳主為創作主體的作品也算成WP:NOT,那百科就不用收錄作品章節了。F的情況,我不大明白您為什麼把它歸為「非自行出版」——沒看錯的話,那應該是傳主個人專輯的寫真集特別版?個人而言,我可能未必會在「攝影集」這裡單列,而是把它列回到專輯那一列的「備註」之類的欄目——那是另一個問題,但當然它也不會屬於WP:NOT。剩下的C、D和E在我看來其實不需要區分有沒有採訪,個人認為它們應該都屬於WP:NOT而不應該被羅列——但如果有別的利用方式,在不違反其他方針的情況下,它是有可能以恰當方式被利用於內文的:像C、D這類帶採訪的,如果可能的話,拿來用於寫內文肯定會比光羅列「我上了某個雜誌」好;E這個的話,我是可以接受寫這種里程碑式的內文的,但是那得要來源明確支持這類表述(這來源我點進去啥也沒有看到)。--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6:27 (UTC)回覆
已刪除C、D、E項中非自行字眼,個人本次就是希望結合來源討論,如閣下認為不影響判斷,無視即可。另外如C、D列表形式改成散文形式,就不涉及WP:NOT?此外,閣下認為E、F用了散文形式後,內容是值得收錄在維基百科內?所以此部份應如何判斷及標準如何?--Abcet10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5:45 (UTC)回覆
@Abcet10:抱歉,我沒有留意到它移動到了此地,因而晚了回復。
首先我可能要找一句補,在下對於「散文形式」這個詞的個人定義可能比較嚴苛些,即我認為它必須在文脈上是可讀的,而不是僅僅是無表格或偽表格(例如點列)形式的資料陳列,例如說像C、D所牽涉的這個表格吧,如果說把它只是改成像虞書欣#演藝經歷這樣的,那不應該被認為是「散文形式」。接下來,我將回到您向我提出的問題上來。
就C、D這兩項而言,我當時的意思是,它們作為帶有採訪的資料,將採訪中的可用內容化為內文及其參考來源(像是C裡面提到的Kyujin12歲開始訓練,Lily的名字來源等等——當然我不是說這些要寫在組合條目內,只是說作為利用方式的一種舉例)其實比列一句「我上了某個雜誌」要好多了。如果咱們要說的是「我上了某個雜誌的封面」這類事該不該被收錄,我會這麼看:
  1. 一般情況下我認為它就是WP:NOT,不應該呈現,因為它既沒辦法改造成符合傳記的正文所需的內容(如果硬塞,結果就像我前面舉的虞書欣這個例子),也由於WP:NOT而不適宜在正文之後以表格、偽表格或無表格方式以羅列資料方式呈現。
  2. 但是有很多例外情況,舉個例子,像卡羅萊娜·科庫娃里所列出的她01年上了一個雜誌這件事,它是傳主的事業里程碑(從行內人看,而且有第三方來源佐證這一點),它對傳主生平有不低的意義(從行外人看,而且有第三方來源佐證這一點),而且它具備充分的第三方來源來報道和評論這件事,因此,這就不可能不被寫進內文,不可能需要憂慮NOT的事情。——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會說贊成把她歷年上的每一個封面都列出來,那就會變成NOT。
雖然這個例子可能很極端,我們也相當可以在具體問題上具體分析並考慮適當放寬,但在下認為大體上其實是應該如此的。所以,我對您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我認為C這一項可以以「我上了某個雜誌的封面」形式寫入內文(當然句子上可能需要優化一下),因為這是她們首次拍攝雜誌封面(據內文所說。另,雖然沒有第三方來源,不過我前面也說了,可以適當放寬,畢竟大KK作為老牌名模,來源數量和質量更佳,我們不可能對一切條目都參照其標準,那就是吹毛求疵了),我想這還是可以提一下的;D不行(除非它也有什麼可以敘說的地方,也許我有看漏)。——但我不會贊成把它們做成表格或偽表格或無表格羅列的行為。
E的話,我覺得基本上是可以的(由於前述提到過的來源問題,我無法確認相關內文的實際情況,這裡不討論這句話是否符合內文或實際情況的問題),因為我會把它作為傳主與相關品牌合作的段落的一個關鍵時間節點,這個段落本身肯定可以寫,因此這個節點寫出來也沒什麼問題——但我肯定不會贊成把她每一次給這個品牌拍照都列出來,那就是妥妥的NOT行為。我反而不贊成的是同一個三級標題下最後一段那種狂列代言人的行為。
F的話,像我此前說的,我個人會選擇把它列回到專輯列表裡的備註欄,而且縮短成「寫真集特別版:2021年12月8日出版,收錄個人出道的未公開花絮照」——我將其視為傳主作品的一環。如果您問我「攝影集」這個標題下的其他內容是否屬於NOT,我的意見是不屬於,因為它算是傳主作品。
以上也許冗長,如果對閱讀帶來不便,在下謹表示歉意,觀點也許有不妥處,也請您指正。--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6:45 (UTC)回覆
我試總結一下你的觀點。當來源能夠對條目起介紹、重要意義/里程碑、個人作品時,即不為WP:NOT。如使用列表或項列式列出,即可被視作WP:NOT--Abcet10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0:17 (UTC)回覆
來源能夠對條目起介紹這點可能仍需要考量其具體內容,比如FANPOV的內容是仍應避免的,只能說這種情況有機會不是NOT。重要意義/里程碑、個人作品應該就不是NOT了(( π )題外話這個個人作品,我的觀點裡還包括個人寫真集這一類的)。但後面這一句我想我的看法與您的概括稍有些出入,我認為應該是因為NOT的緣故而不允許列出,而不是因為用列表列出而被視為NOT,如果某內容不是NOT,那麼不管使用列表還是寫入內文,從理論上都是可行的,就譬如說個人專輯這種,它不是NOT,因此寫列表也好,寫內文也罷,都不打緊;至於說該用列表還是寫內文,甚至是否因篇幅原因而應拆分為獨立列表,那這已經不是NOT這種決定內容去留的問題,而是留待編輯們在風格上具體可討論的事項了。--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9:33 (UTC)回覆
WP:共識/討論頁及共識方針試行案搬運討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5日 (四) 11:05 (UTC)回覆

修改WP:SO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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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擬修改WP:SOAP如下: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使用者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以上。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23日 (四) 15:26 (UTC)回覆


所謂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假使今天一個帳號到處投放支持蔡英文,反對國民黨之類的話語,投樣100個帳號,有52個支持,那今天就合理的在52個使用者討論頁上宣傳,因此建議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使用者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宣傳,惟其需待社群討論,祝編安。--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48 (UTC)回覆

沒有必要,只有meta.wikimedia.org和commons.wikimedia.org的使用者討論頁會被wikipedia.org網域外的網站檢索進而產生廣告效果,而那2個網域不是zh.wikipedia.org的共識可以干預的區域。--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2:01 (UTC)回覆
感覺本不該羅列。「討論頁」如果僅指條目討論頁,看來客棧等WP頁面允許宣傳,以及草稿可以用來宣傳。--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2:02 (UTC)回覆
那應該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嗎--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04 (UTC)回覆
不清楚因何加進來@Wong128hk,我覺得「此項適用於」整句應刪。之前提案似乎缺乏相關討論。--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2:21 (UTC)回覆
缺乏更偏向沒有,從歷史紀錄確認有,但參與的帳號較少如果有需要重新全面性的調整成舊版本或其他版本,可以重新進行較多帳號參與且共識強度稍強的討論覆蓋--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2:34 (UTC)回覆
具體來說,看不到修訂條文限定命名空間的動機和意願、討論。不過我沒具體找更早的討論。--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2:46 (UTC)回覆
因為是接在我的文字下方,僅延續我上方的文字邏輯:
用戶討論頁本來就屬於討論頁,根本不需要新增條文。--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54 (UTC)回覆
現在大家似乎不這麼覺得--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07 (UTC)回覆
個別人「不覺得」並不影響這一條文從字面上和精神上都顯然包括用戶討論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11 (UTC)回覆
不夠顯然。「精神上」有哪裡體現。--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3:14 (UTC)回覆
(※)注意(~)補充:《WP:用戶頁》:「標題以User(用戶)和User talk(用戶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用戶頁面。 」@August0422@YFdyh000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07:42 (UTC)回覆
@自由雨日那這樣子范他們的論點是否不成立--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22 (UTC)回覆
那本案或許可以撤回了--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23 (UTC)回覆
你是指首段的說明嗎?如果沒有看仔細,真的會被忽略。--薏仁將🍀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30 (UTC)回覆
不確定方針是否基於該指引。「適用於」用意還是模糊,是給WP、草稿、主題等頁面豁免了嗎。--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20:04 (UTC)回覆
改走RFC機制。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38 (UTC)回覆
@August0422我有一點比較好奇的是既然你主張「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那為何不提議把現條文列舉的那串命名空間直接以「所有命名空間」六字代替?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1 (UTC)回覆
確實是,那我修改一下--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3 (UTC)回覆
有個比較極端的情況,WP:SOPA這種演講台、宣傳工具。--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20:06 (UTC)回覆
這個跟維基百科有關,所以並不受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21:51 (UTC)回覆
沒有相關規定?很多事物可以「與維基百科有關」,包括如強烈反對刪除/不刪除、反對屏蔽。--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22:12 (UTC)回覆
你的意思是,過於限制可能會有變相的被認為「箝制言論自由發表」,「物極必反」是這個意思對吧?--薏仁將🍀 2024年12月22日 (日) 23:17 (UTC)回覆
不是。我覺得沒有嚴格的適用於、也難以嚴格執行,只有共識認為妥當或不妥當的宣傳行為。--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23:24 (UTC)回覆
大概能理解您的意思,可能對於一個相同行為所產生的問題,如果問10個用戶大概會有不同的理解與看法,切入的觀點立場不同自然得到不同的答案,這可能不是利用規範(技術層面)去填補相關問題的漏洞所能彌補,而是需要彙整社群大眾的意見最終達成的共識認同或反對這個單一行為所衍生問題的妥適與否。--薏仁將🍀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36 (UTC)回覆
所有命名空間好像不包括簽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12:41 (UTC)回覆
簽名總是會存在在某個命名空間裡的,除非不使用--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2:26 (UTC)回覆
@August0422我確認一下,你是否有意公示此提案?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1:02 (UTC)回覆
可以--August0422討論頁 2025年1月2日 (四) 11:18 (UTC)回覆
折中方案: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使用者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提議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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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用戶名已經有一個用戶名方針了,沒有必要在這裡再次重複--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2:31 (UTC)回覆
所以草稿可以宣傳?--August0422討論 2025年1月4日 (六) 12:33 (UTC)回覆
(-)反對:看不出哪裡「折中」了。「草稿」向來不能宣傳,怎麼改後反而放寬了?--自由雨日🌧️❄️ 2025年1月4日 (六) 12:38 (UTC)回覆
可不可以直接把整個「適用於」這句話給刪了?感覺沒必要限定適用範圍吧,下面的「推銷、遊說、自我宣傳」無論在哪都不合適。--Haohaoh4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4:55 (UTC)回覆

基於以上意見【提議3】:

現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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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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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ping先前討論者@Haohaoh4自由雨日August0422GaolezheYFdyh000薏仁將甜甜圈真好吃RastinitionHK5201314--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3:15 (UTC)回覆

( ✓ )同意--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3:17 (UTC)回覆
同意本版--August0422討論 2025年1月17日 (五) 03:56 (UTC)回覆
支持。另請上面兩位注意縮排,尤其是Gaolezhe同學。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3:58 (UTC)回覆
手機網頁版實在有些難用--August0422討論 2025年1月17日 (五) 04:33 (UTC)回覆
我剛發現可能不是你們二位的問題……而是這裡點按「回復」確實會多縮進一格(而且實際上原始碼並沒有多縮進)。應該是{{比較條文}}模板的問題,我正在思考中……以及@魔琴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4:35 (UTC)回覆
似乎是{{比較條文}}如果不換行使用,會導致後文多一個縮進的樣子,開頭加一個換行以後才正常--Haohaoh4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4:46 (UTC)回覆
那是我的問題了🤦,抱歉--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4:48 (UTC)回覆
(+)支持此提案--Haohaoh4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4:23 (UTC)回覆
贊成--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6:28 (UTC)回覆
WP:共識#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徵求意見中的提案在已討論達30日後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故現公示HeihaHeihaHa案7日。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23日 (四) 15:26 (UTC)回覆
甜甜圈真好吃(曾經)的簽名是否違反?--1.162.157.194留言2025年1月23日 (四) 19:03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對於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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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為:對於維基百科不是什麼(WP:NOTIINFO)的解釋

維基百科不是什麼雖然陳列部份舉例,但也有收錄未完全的問題,部份原因與"某些類別的條目是否值得收錄尚在爭議中"的敘述有關。僅以該文字所處段落WP:NOTIINFO進行意義或精神上的簡要解釋。並確認是否這樣的解釋屬於弱共識(未獲得反對)。

以已經收錄的部份

  1. "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虛構作品需要符合"收錄標準"。
    • 原文僅強調虛構作品,但所有條目(一級標題)都應該符合收錄標準,如果追加額外解讀的空間,應該會更偏向於虛構作品中甚或是所有條目的章節(二級標題、三級標題等次及標題)所收錄的內容是否符合收錄標準。
  2. "歌詞庫"收錄歌曲或歌詞的條目(不限於歌曲或歌詞自身條目)需要包含提供作者、發行日期、社會影響等。
    • 通常收錄在人物或團體條目中的歌曲及歌詞已經不用在註明作者,通常也會很詳實的記錄發行日期,但缺乏"對社會影響"的敘述。現階段大部分都僅有作品列表層次的收錄。是否將社會影響的部份移除,似乎完全不影響現階段運作,因為沒有人刻意要求此項。
    • "過度統計清單"可能更偏向於統計數據的有效解釋及改善可讀性,以EXCEL的操作為範例,將載入EXCEL的資訊轉換成長條圖或其他快速審閱資訊意義的樣貌。(某些情形下或許提供簡要的散文解釋會更清晰,但這個解釋需要依靠已有來源的斷言)。
    • 這段是個人額外敘述,雖然網頁制式的wikipedia理論上沒有收錄資料量上限的問題,但人可以舒適閱讀及吸收的資訊量及排版仍有限制,尤其是考量WP:無障礙,現階段愛好者為主的社群並不重視WP:無障礙在頁面的排版、字體字形及用色層面對需要無障礙的族群相當不友善。
    • "詳盡的軟體更新記錄",大致上是需要改列到維基學院的,主要的原因應可理解成資訊量太龐大,使用來源後內容會更加的龐雜。如果用這個概念解讀此項,精神上可能與WP:NOTGOSSIP相當接近。

整體而言,維基百科不是什麼(WP:NOTIINFO)並不排斥詳細的內容。但1.過度複雜的內容仍然不適合放在條目空間,需要找其他地方擺置。2.需要呈現"意義"(如社會影響),顧及"可讀性"(符合WP:無障礙)--Rastinition留言2025年3月19日 (三) 13:47 (UTC)回覆

詳盡的軟體更新記錄也可以放到commmons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20日 (四) 02:05 (UTC)回覆
或是Wikidata。我塞1997年以後台鐵車站運量入Wikidata再調回維基百科的對應條目,不過如果用於台鐵車站排行列表就會因為技術問題炸掉了--——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5年3月20日 (四) 12:56 (UTC)回覆
Wikidata調用限制較多,數據量太大就會爆掉,不如commons的data名字空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21日 (五) 02:48 (UTC)回覆
維基共享資源是一個向所有人以他們的語言提供公共領域的和自由授權的教育性媒體內容(圖像、聲音和視頻片斷)的媒體文件庫
  • 圖像可能可以(沒有授權問題時),但聲音和視頻片斷的紀錄通常可能已經在youtube等平台,可能沒有再度上傳至commmons的需要,僅需要外部連結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3月23日 (日) 14:25 (UTC)回覆
軟體更新細節,沒有確切執行,漏網之魚很多,如Windows的各個更新歷史版本(Windows 10版本歷史Windows 11版本歷史等等)--Nostalgiacn留言2025年3月24日 (一) 17:07 (UTC)回覆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避免中文維基百科被中共或其他組織(如法輪功)的宣傳性材料滲透導致內容空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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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缺乏獨立媒體的社會環境導致面對一些事物,我們編寫維基百科時會容易被宣傳性材料污染導致內容空泛、言之無物,對一些相關內容的介紹甚至不如英文維基百科。比如對共和國的國安部,英文維基百科在開頭簡明扼要的指出這是一個依靠半自治地方分支(self-autonomous branches)運作的部門,這個描述可謂是非常精準,並有英文來源支撐,但同樣的內容在中文維基百科裡反而沒被寫出來,而是一味地依賴中國政府自己的來源材料,被污染的幾乎如同中國政府部門的自我介紹一樣,請問我們能否建構出一套來源處理機制可以避免內容被如此污染?--∮♩♪♫♬♭♮♯☧⚧☦︎ 2025年2月24日 (一) 01:43 (UTC)回覆

一概翻譯自英文便是,但不可能。--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2月24日 (一) 10:39 (UTC)回覆
英文維基的整體水平也很難繃--Waylon1104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11:05 (UTC)回覆
WP:比重,如果有精準且廣泛認同的描述,寫進條目就是。如果是特定少見來源中給出一個編者自認更精準的描述,建議慎重。條目應避免宣傳,但也要保留重要觀點,「將觀點不帶偏見地表達出來」。條目品質和內容多元只能投入更多人和精力來提升。--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11:42 (UTC)回覆
把行為及目標與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Jasonc9710相同,且愈來愈不適用傀儡調查的帳號當成優先處理對象,議題會改善許多,不是以調查傀儡的角度,而是以侵權/非原創研究/不照著來源寫/不節制地收錄特定觀點等擾亂樣態處理。
  • YFdyh000的敘述是正論,維基百科不會抗拒各種觀點,但比重不能失衡。不能無節制的收錄特定項目。部分狀況可能只有比重問題,較嚴重會產生WP:NOT的去百科化狀態。"簡言之,讓來源自己說話。"但"不要利用來源大聲吶喊"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11:46 (UTC)回覆
我所提的問題是,由於部分事務上獨立媒體的缺乏,天然的有一些來源大聲吶喊,而另一些來源不太能發聲,至少在中文來源層面不太能--∮♩♪♫♬♭♮♯☧⚧☦︎ 2025年2月25日 (二) 07:43 (UTC)回覆
因為似乎你期待我陳述更多文字,僅補充陳述
  1. 要介紹A本身,使用A本身作為來源,在極度缺乏有效來源時可能是沒有選擇的必要性。
  2. 如果A是概念,非常受世界認同的概念不應該用A(或A")成為主要來源,因為必定有非常多不同來源佐證;非常不受世界認同的概念不應該用A(或A")成為主要來源,因為他更像是邊緣學說的樣態。
  3. 如果A本身非常盛行,來源適當引用即可適當陳述狀態;如果A本身不盛行,不要為了特定目標而協助來源加上擴音器,或者是加入多種相同觀點來源(A"或B")製造噪音。如果A的對立觀點T呈現邊緣學說樣態時,A"和T"無論多小聲都不要拿他們大聲吶喊。A不會因此得以和T對抗,T不會因此得以和A對抗。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11:50 (UTC)回覆
很多事務上都可能存在獨立媒體匱乏,但維基百科的定位上本不該協助一些來源發聲,因為非原創研究等,或者換種說法是沒有採編權。幫助「發聲」可能存在借用和消費本站公信力的效果。比如多方媒體報道的事件當事人的博客說他有獨家內情,沒有媒體敢於報道,維基百科該充當獨立媒體或發布平台的角色嗎──儘管這可能偶有出現,並且有時帶來觀點多元化、完整性等益處。--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11:59 (UTC)回覆
可以用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的相關指引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12:26 (UTC)回覆
主要是編輯戰的問題--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2月24日 (一) 13:01 (UTC)回覆
本人正熱血奮戰過flg相關人士(*^_^*)那我只能希望有一個能夠及時處理破壞者的管理員機制。--The Puki desu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13:09 (UTC)回覆
有本社群不會同意的一計:來源可靠度不由本社群評定,或在無共識之後不由本社群裁定。--— Gohan 2025年3月3日 (一) 09:20 (UTC)回覆
那誰來裁定呢--∮♩♪♫♬♭♮♯☧⚧☦︎ 2025年3月19日 (三) 11:0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