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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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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縉芳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字奕開
出生萬曆甲戌(1574年)四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曾祖徐榮
出身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徐缙芳(?—?),字奕開,號十洲,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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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徐荣,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父徐用宾,万历年间,援例授攸县簿。徐缙芳生於万历二年(1574年),师從何乔远。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福建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1]。都察院觀政,万历三十年(1602年),初授溧阳县知县[2],三十一年應天府同考,三十七年升任工部主事,三十八年行取考选,四十年授江西道御史。為東林黨人,與周起元李邦華李炳恭徐良彥等,被目為五鬼。万历四十年(1612年)十月,為顧憲成爭取諡號,又彈劾天津稅監馬堂“九大罪”,赢得敢言之名。萬曆四十年(1612年)十月巡盐兩淮,透過賓客张汾收受賂遺。万历四十二年五月,工科给事中刘文炳上疏弹劾徐缙芳“纳贿贪赃”。万历四十四年四月,巡按御史证实徐缙芳确实存在贪腐事实。被劾,黜为民。天啟年間遣戍。[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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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徐榮,壬辰進士。祖父徐用賓。父徐鴻儀。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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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履歷》:徐縉芳,十洲,礼记,甲戌四月二十五日生。晋江人,丁酉三十三名,会十八名,三甲一百六十四名。都察院政,壬申授溧阳知县,辛卯充應天同考,己酉升工部主事,庚戌行取考选,壬子授江西道御史,两淮巡盐。
  2. ^ 嘉庆《溧阳县志》记载:“(徐缙芳)相度水利攸关之处,造桥置闸,民甚赖之。慕尚昔贤,耻同俗吏,尤加意黉序,为衣冠所怀。在任六年,考选御史去。”
  3.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471:徐縉芳 字奕開,晉江人。萬曆進士,為御史,首為顧憲成請諡,劾天津稅監馬堂九大罪,比巡兩淮,頗通賓客賂遺,被劾,天啟中遣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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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二百四十八《刘策传》附《徐缙芳传》
  • 東林列傳等三種《東林黨籍考·卷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