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縉芳
外观
徐縉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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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監察御史 | |
籍貫 | 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 |
字號 | 字奕開 |
出生 | 萬曆甲戌(1574年)四月二十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親屬 | 曾祖徐榮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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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缙芳(?—?),字奕開,號十洲,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祖父徐荣,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父徐用宾,万历年间,援例授攸县簿。徐缙芳生於万历二年(1574年),师從何乔远。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福建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1]。都察院觀政,万历三十年(1602年),初授溧阳县知县[2],三十一年應天府同考,三十七年升任工部主事,三十八年行取考选,四十年授江西道御史。為東林黨人,與周起元、李邦華、李炳恭、徐良彥等,被目為五鬼。万历四十年(1612年)十月,為顧憲成爭取諡號,又彈劾天津稅監馬堂“九大罪”,赢得敢言之名。萬曆四十年(1612年)十月巡盐兩淮,透過賓客张汾收受賂遺。万历四十二年五月,工科给事中刘文炳上疏弹劾徐缙芳“纳贿贪赃”。万历四十四年四月,巡按御史证实徐缙芳确实存在贪腐事实。被劾,黜为民。天啟年間遣戍。[3]
家族
[编辑]曾祖徐榮,壬辰進士。祖父徐用賓。父徐鴻儀。
注釋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明史》卷二百四十八《刘策传》附《徐缙芳传》
- 東林列傳等三種《東林黨籍考·卷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