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维堡
外观
史维堡(16世纪—17世纪),原名沈维堡,字纯台,号心南,浙江杭州府仁和县籍[1],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四十年(1612年),沈维堡中式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成进士[3],之后复姓史,授江西永新知县,在当地拓建文庙、设立义仓,声誉良好,教授的士子都有成就[4];之后他升任顺天府通判,复史姓。崇祯元年(1628年)转官工部都水司主事,管器皿厂,崇祯二年(1629年)因修筑都城的悬帘过薄而和张凤翔、唐昌世下狱[5],被革职为民。著有《尚书晚订》[2]。
家族
[编辑]曾祖沈岳。祖父沈琼,乡宾。父沈,序班。
引用
[编辑]- ^ 康熙《仁和县志·卷十一·选举》:万历四十四年钱士升榜……史维堡 金坛籍,仕至都水司主事
- ^ 2.0 2.1 光绪《金坛县志·卷八·选举志》:万厯四十四年 钱士升榜……史【沈】维堡 字纯台,寄籍浙江仁和县,授永新知县,拓文庙、置义仓,士民德之。升顺天府通判,终工部主事,著有《尚书晚订》。……万厯四十年 解元张玮……史维堡 见进士
-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史维堡,心南,礼记二房,乙酉十月初三日生。仁和籍南直金坛县人,壬子八十六,会三十一名,三甲二百五十九名。吏部政,戊午四月授永新知县,降,癸亥补顺天府知事,本年丁忧,丙寅补顺天府知事,丁卯升本府通判,复史姓,戊辰升都水司主事,管器皿厂,己巳革职。
- ^ 乾隆《永新县志·卷三·官师》:沈维堡,改姓史,号心南,金坛人,万历丙辰进士。为治有长者风,课士□□甲乙,所造就皆一世名流。
- ^ 《崇祯实录·卷二》:(崇祯二年十一月辛卯)以都城悬帘狭薄,下工部尚书张凤翔及主事史维堡、唐昌世于刑部狱。
参考文献
[编辑]- 光绪《金坛县志》·卷八·选举志
- 康熙《仁和县志》·卷十一·选举
- 乾隆《永新县志》·卷三·官师
- 《崇祯实录》·卷二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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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梦尹 |
明朝永新县知县 1618年-1622年 |
继任: 王维受 |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虞大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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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顺天府通判 天启年间 |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高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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