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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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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樱(1581年—1651年),字仲含,号二云江西临江府峡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东林党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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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二甲第六十七名进士。授工部主事[1]天启元年(1621年)升郎中,二年(1622年)出为常州府知府[2],期间频繁进出东林书院,与东林党人们交流学问,因而被奉为主席[3]。崇祯元年右参政分守漳南,任内成功剿灭九莲山贼,士民皆感恩而为曾樱建祠,后来以丁忧下野。[4]崇祯七年(1627年)升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5],任内廉介自持,同时修缮兵器和训练士卒,使得流贼不敢入境。[6]崇祯元年(1628年)改福建按察司副使[7],四年(1631年)升福建按察使兼福建布政使司右参政[8],十年(1637年)改湖广按察使,十三年(1640年)升山东右布政使,十四年(1641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登莱[9],十五年(1642年)改南京工部右侍郎,乞假归。

甲申之变后,曾樱继续支持南明朝廷。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朱聿键即位(隆武帝),郑芝龙荐曾樱任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后进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留守天兴府。隆武二年(1646年)九月,天兴府陷落,曾樱举家到中左守御千户所城永历五年(1651年)二月,清朝福建巡抚张学圣得知厦门防务空虚,命兴泉道黄澍、泉州镇总兵马得功偷袭厦门,当时曾樱在中左所城,曰:“此一块清净土,正吾死所,岂复泛海求活耶!”遂于二月三十日自缢。门人阮旻锡、陈泰等冒险运出其尸,乡绅王忠孝殓之,殡于金门(引自夏琳海纪辑要》或《闽海纪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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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实录:熹宗实录 ,9卷
  2. ^ 明实录附录:明熹宗七年督察院实录 ,6卷
  3. ^ 《东林列传》:“尝过东林书院,与高攀龙诸君子讲论道德,乡士大夫群推重之,奉为主席。”
  4. ^ 《明史》 :“崇祯 元年以右参政分守漳南。九莲山贼犯上杭,樱募壮士击退之,夜捣其巢,歼馘殆尽。士民为樱建祠。母忧归。”
  5.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2卷
  6. ^ 《续掖县志》 (宦绩):“十三年迁分守参政。廉介自持,为政恺悌公平,不畏强御禁。时寇盗充斥,樱简器练卒,贼莫敢近。又请开新河备漕运。”
  7.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6卷
  8.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54卷
  9.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4114号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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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七十六》,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何应瑞
明朝常州府知府
1622年-1627年
继任:
郭广
前任:
徐人龙
明朝登莱巡抚
1641年-1642年
继任:
曾化龙
前任:
张肯堂
南明吏部尚书
1645年-1646年
(署)
继任:
瞿式耜
(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