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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专题讨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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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 of Erebor在话题“《香港自由新闻》和《法庭线》的来源评级”中的最新留言: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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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Languages in censuses and en:Race and ethnicity in censu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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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 add information about this country to this articles.--Kaiyr留言2014年8月24日 (日) 09:24 (UTC)回复

香港人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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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讨论香港人国籍问题,基于澳门人的法规更简易及宽松,所以不一定适用于澳门人

按照香港基本法全文,尤其“文件十五”的内容,香港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有特别的执行方法。

自1997年7月1日主权移交时起:

  1. 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出生于则具有中国公民身份
  2. 回归时为有中国血统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于任何地方出生的子女,中国政府均给予中国公民身份(来源
  3. 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如拥有其他国籍者中国不承认但可以保留,即该人可保留有原有外国国籍及同时拥有中国国籍
  4.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中国行政机关上以“中国香港公民”区分出来(中国中央政府来源

1997年7月1日前及后都适用:

  1. 香港虽然一直有以宗主国名义发放自己的护照的权力,但“香港”从来并不是国籍
  2. “香港”并不是国籍,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是一种独立的“公民权身份”
  3. 英国国民(海外)一种英国国籍,即使没有任何地方的永久居留权,仍是一种终身有效的国籍;正如“中国香港公民”没有中国大陆的永久居留权,但“中国香港公民”是“中国公民”

有问题欢迎提问。--摩卡·贺昇 2016年4月26日 (二) 04:01 (UTC)回复

我的建议还是一样,慎重行事,然后去客栈讨论一下。我感觉此条款在此处不适用,是,条文上有这个,很多人一早都知道吧,这条指的是BNO的情况,但这里并不是。且,如果真的有效而且属于说话算数的情况下的话,那就不会发生最近的铜锣湾书店事件了,嘛,你知道我在说什么的。--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09:37 (UTC)回复
可能有一些朋友因其国家法律上订明双重国籍是刑事罪行而不明白双重国籍的操作。涉及:
  1. 1930年海牙国籍法公约有一条款为双重国籍者不得在其中一国籍所在国家享有另一国籍的外交豁免权及领事保护权
  2. 香港基本法文件十五写明香港的中国公民在香港不得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然而,一名人士是否拥有领事保护的权利,不代表他的国籍有否失去。铜锣湾书店事件中的李波,由于他有中国血统,其中国国籍身份在回归时生效,而其原有国籍英国是允许双重国籍,故此李波是中国(香港)公民及英国公民。“首先是中国人”一说则是中国政府表明李波为中国公民且不可在香港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李波的国籍问题在现在法例下非常清晰。摩卡·贺昇 2016年4月26日 (二) 10:14 (UTC)回复
另外,由于香港基本法文件十五第四条已写明生效于外国国籍,即包括而不限于英国各种国籍。摩卡·贺昇 2016年4月26日 (二) 10:20 (UTC)回复

香港电视剧条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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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观察了一些香港电视剧条目的情况,发觉惯用的格式中常有“记事”与“轶事”两者作为基本章节(所有香港电视台的剧集亦然),但是这两种章节有WP:FANWP:NOTDIRWP:NOTDIARYWP:NOTAD的感觉,例如@1233:近来就以整个章节一刀切的方式删除了不少。就此,我发表一下自己的观察与意见,亦请一些似乎经常编辑港剧的维基人参与讨论,@Tw drama:@SeoTae:@Apple v:@Ckh3111:@Wpcpey:@Hisa312:@CyrussKK1230

  • 首先,好的格式当然是参考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视里作为例子的条目。
  • 在“记事”与“轶事”里的内容,其实有不少都并非琐碎的,它们应当归入“制作”、“宣传”等影视作品标准的章节之中。但是建立剧集条目雏型的编辑者总是很喜欢使用“记事”与“轶事”,其他对维基标准不熟悉的编辑者多数倾向于把想写的东西放在现有的章节,而不太愿意/敢于新开章节,例如有关选角的新闻,你只有“轶事”他们就放在“轶事”,如果有一个“制作”分项“选角”他们就会放在里面了。所以,改善格式是经常编辑的维基人首要的责任。
  • “记事”,日记式章节,是最不鼓励的,最多真正琐碎内容的地方,而且没有来源的情况也较严重。有关开镜和煞科等重要日期可归入“制作”一类。当中多有一些典型内容属于“宣传”范畴。我见其他地方的影视音乐条目也有“宣传”这种章节的,但自己以写旧电影或音乐作品为主,资料所限,很少涉足“宣传”,没什么经验。但我想没必要记载一些太常见的宣传活动,例如剧组的每个记者会/开镜仪式/煞科宴、哪里设置了广告板或灯箱。
  • “轶事”,如前面所讲,如果没有足够章节划分,什么内容都会塞进去这地方,很多内容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轶事,有来源的也甚多。其中有一种典型内容,也是对删除/保留可能存在较大争议之处:哪些演员和哪些演员相隔多少年再同剧演出,或者哪个演员第几次演反派之类的纪录,诸如此类,有些是放了来源的,有些是没有来源的。我不认为这类内容必定全无价值,应该不作筛选删去。例如一个长年演正派角色的演员首次演反派角色,就值得一提,他接连已演了几次,就没必要提及,除非是基于这情况对他的演技作出分析之类,具有一些特别意义,这样应归入“评价”章节。同理,谁和谁相隔多久再合作,很像爱好者内容,但有时也会在专访中提及个中有某些意义。不过要具体定义怎样才值得保留也不易,我想至少必需有独立可靠来源,而且总结是来自来源,而非原创总结(不能给一个来源证明A君和B君都演过2010年某剧,另加一个来源证明A君和B君都演过2020年某剧,自己总结相隔10年再合作),且来源需提及一些特别意义。这类内容或适合移往“选角”章节。--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5日 (六) 17:34 (UTC)回复
几点:
  1. 格式手册中已说明大量指引,全删轶事和记事的主要原因就是此栏既非符合指引又被大塞广告。
  2. 您们在撰写节目简介的时候明显侵犯TVB的版权。
  3. 其他的大致没意见。请使用合适的章节名称而非使用琐碎性的章节名称。
--1233 T / C 2022年11月5日 (六) 18:24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2年10月#大量香港剧集条目侵犯版权已提出过,本来没打算在这里讨论,但亦没所谓。另,在上次讨论中你已提及ViuTV剧集俱有类似问题。另,不要随便用“您们”,至少我本人和这行为没一点关系。--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6日 (日) 04:50 (UTC)回复
可能只有将维基百科:抄袭(即plagiarism)列入方针方可解决节目简介的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6日 (日) 00:17 (UTC)回复
Wikipedia:著作权信息已经是法律方针。--Ghren🐦🕐 2022年11月6日 (日) 05:46 (UTC)回复
WP:C与plagiarism没有冲突。根据之前的讨论“现在几乎全部TVB条目的剧情都是照抄TVB的网站内容”,相关内容符合可供查证方针,因有连结来源。亦符合著作权方针,因有标示内容均来自TVB,但现时没有方针或指引针对这个问题“您们在撰写节目简介的时候明显侵犯TVB的版权”,在学术文章中属于抄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6日 (日) 15:05 (UTC)回复
我记得是有,例如Wikipedia:侵犯著作权,此外如果条目被发现有抄袭内容,可以到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提交删除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11月7日 (一) 07:14 (UTC)回复
当代电视剧似乎通常不会一开始就有照抄的剧情介绍,可回退处理。近来有的把侵权章节删了,有的挂了板例如I SWIM。其实只要每句修饰一下,不完全相同就解决侵权问题了,如果其他编辑者看到这段讨论,请注意一下。--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7日 (一) 12:36 (UTC)回复
  • 同意关于轶事和记事的建议,主要是积弊太久,又没有用户花时间整理。角色介绍章节也是个越来越大的问题,现在每个角色的介绍都详细到每一集分别做了什么。--Benevolen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04:11 (UTC)回复
    我是认为要清理所有记事和轶事的章节。另外角色介绍应当简单介绍而飞现在的问题。另外对上面的@Factrecordor致歉。
    另外关于节目简介,这个是明显有问题的。--1233 T / C 2022年11月8日 (二) 11:59 (UTC)回复
    大致同意这方向。但要具体定下标准恐怕不易。还需注意。写得很详细的人虽然都是原创研究。但受欢迎的港剧是真有独立传媒发布每集剧情的,所以这些过于详尽内容是有可能被补上来源的。--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16:35 (UTC)回复
    我最受不了的角色介绍内容是点对点式罗列每一个角色和每一个角色的亲属关系,极度冗长。不知能不能弄个人物关系图。另一个可行方向,现在通常以家族划分小章节,大可以在角色表格前先写一段文字简述各家族关系、家族成员关系,避免每个角色列都要常规地提一遍。--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10日 (四) 11:52 (UTC)回复
    个人认为角色应该要交代人物的背景资料及发展。问题是描述手法。--Wpcpey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17:17 (UTC)回复
    按照本地部分同好强调应用硬规则的模式,如将内容约束于完全吻合来源表述之下进行采编,在同时采用硬规则之版权方针一并检视之时,是可能进一步造成采编可能陷入议题内提及之问题。
    另一个是宣传工具之存疑可能,如果依照有关来源所处之客观资讯传播限制因素,于对应背景条件下轶事和记事之最大问题,即是可能被动于来源本身无法达致强调硬规则下之条件——对象版权限制之前因本身既已可制造采编之困局因素,而当下应用规制化因素亦可能令第二、第三方(独立)来源无法有效完成本地既定认为之来源多样链条,由此可进一步循环尽限采编本身可使用之路线,即选取触及版权规制来源,或选取既或缺席之非触及规制版权来源。
    假使依上述进行采编,情状即刻抵触约束,如此或亦为关联专案实施所谓合规之固然状态,共议适宜一并考虑相应要素之。--约克客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0:11 (UTC)回复
想额外指出一个内容问题—“影射”,有关内容并没有以任何来源去支持,但加入有关内容是否也是原创研究。--幻柘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3:54 (UTC)回复
定义上无疑是原创研究。但首先,我想扩大到整个角色介绍内容去探讨。其实在影视作品中,角色介绍一章往往是最多原创研究,最疏于引用来源之处,同时亦是大家对此最宽容之处,例如明日战记,从获选DYK到现在,演员角色表还未有放一个来源。我自己写电影条目的时候,现在已经挺谨慎,尽量放来源了,但也做不到全来源零原创,因为角色介绍不一定能找到来源,但有些东西不提及就不够完整,实在不愿割舍。“影射”亦然,我意见是不要从来源角度一概而论,有些所谓“影射”确实只是个人观点,但有些虽没有来源但也挺明显的。反而我想指出,容许原创研究也好,有来源支持也好,现在“影射”一语也用得太滥了,甚至我主张应该用更明确的描述,完全避免使用“影射”。譬如名字相同或谐音,有些人也总是用“影射”去形容,很多时角色名字故意取用某君名字的谐音,背景和人设却和某君毫无关系,这种情况应直接描述为同名或谐音,以“影射”描述是不适合和会引起误会的。举个例,以前TVB有个插班生系列,特色是角色名字均取自一个特定界别的名人,娱乐插班生所用的界别是政界人物,林家栋的角色名为蔡君夏,取自李君夏,此角色正是他模仿张学友而成名之作,如果有人写了这系列的名字特色,但因找不到来源而要删除,我会苦笑地说声迂腐、官僚。另一个例子,近来的季前赛,某天有人加入了哪个角色影射男儿当入樽的哪个角色这种原创研究,我标了原创研究模板后,加入了另一些有来源的说法,当时我也不敢用“影射”一语,而是型像酷似谁这样的描述方式,现在检讨,应该鼓励写得具体一点,XX方面近似谁(外形、举止、语气、背景、性格方面等)。不久,不论我的编辑或没有来源的编辑都被删了,我也不想深究了。我相信用更具体的描述,就算在原创研究的情况下也有助减低争议。--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10日 (四) 11:25 (UTC)回复
个人开镜仪式和记者会是拍摄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正如和电影一样代表这个作品的制作流程。广告板或灯箱如果是特别的,个人认为也可以提及。--Wpcpey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4:18 (UTC)回复
这点我保持开放,一切按社群共识(如有共识的话)。--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10日 (四) 12:19 (UTC)回复
我是认为这些东西其实最好的处理方法是:如果写不到任何有意义的东西那倒不如不写。--1233 T / C 2022年11月18日 (五) 22:38 (UTC)回复
本人发现楼上将本来一些有意义的东西,在目前没有共识下被大量删除内容。如法证先锋IV原饰演的艺员受到安心事件丑闻影响下而决定删走,并改由另一位取代。被删除的内容亦包括电视剧取景地点,剧中内容反映的现实文化/事件和拍摄时间等。事实上相关的内容在电影条目也有,为何电视剧却不能?感觉是这里部分用户对“有意义”的定义不同下,会删除他们眼中认为无兴趣的内容,是赶走用心贡献人士。

而本人翻查美剧条目WandaVision安道尔 (电视剧)的时候,条目制作章节也有提及开机,取景拍摄和杀青的时间。用户所指的WP:NOTDIR,是不是只针对香港的剧集呢?另外,香港的电视剧记者会形式各有不同,其中无线会比较对外有公开活动,但ViuTV通常只限对内。如果不记录的话,也许会令将来的读者认为是该剧没有进行公开活动。--Wpcpey留言2022年11月18日 (五) 23:59 (UTC)回复

如最初所说,那一波删除似乎是基于“记事”与“轶事”两个标题进行,并没有深究当中的内容价值。因此再一次主张并强调,改善格式、以引导那些ip、不熟悉方针指引的用户、不参与讨论的用户,才是经常巡视的核心用户之首要责任。同意开机、取景拍摄和杀青的时间是影视作品应该被纪录的基本资料。--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20日 (日) 06:37 (UTC)回复
我是故意不深究当中的任何内容价值-问题在于标题。既然是条目就不应该会有记事这个章节,这个和写书把那个书籍可能要包含的内容另开章节且放在最终成品一样扯 - 我是坚决反对这样做的,尤其是这样做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1233 T / C 2022年11月30日 (三) 07:33 (UTC)回复
如果认为标题或章节划分不当,最好是先提出讨论,或身体力行去整理,也可以号召其他人帮手整理,同意急于删除会“赶走用心贡献人士”。--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2月4日 (日) 07:02 (UTC)回复

大量香港公共设施条目进入不满足收录标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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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日在Category:自2025年1月主题不满足收录标准的条目出现大量香港公共设施条目,应该都是由Owennson君提报。这个数量已经难以一口气处理(加上将进入农历新年假期)。我近日公私两忙,也仅能在对自己有特别感情的花园街市政大厦留下来源,可作找来源可能性的参考。--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5:43 (UTC)回复

香港市政大厦应该是1980年代大规模进行的政策,就算仅在旧报纸数据库都能搜到些宏观性来源[1][2][3]。根据刚才的经验,当时新闻标题时简称为市厦。--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5:45 (UTC)回复
@OwennsonJonashtandTYC建園春秋Venvento日期20220626So47009NickiceWill629FfootballchuThirdThink不知几位有没有兴趣打捞一些。--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6:07 (UTC)回复
@Factrecordor,见这里User talk:Sanmosa#清理部分不符合关注度的警署、消防局、救护站,看上去Owennson似乎有点想当然。--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6:21 (UTC)回复
确是视乎设施类型,有些可以考虑重新导向到列表或母条目。--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6:34 (UTC)回复
原来Owennson觉得给几十个香港公共设施条目挂关注度模板是小事一桩,不值得来客栈讨论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6:25 (UTC)回复
Sanmosa至少说先找来源看看有没有关注度,Owennson似乎觉得看条目主题就认为没关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6:29 (UTC)回复
其实我已经留手了,我还没处理到公园和住宅(公居屋私人楼)呢。而且,我比任何人都希望条目能够留下,问题在于没来源就是没来源,自然就没有扩充的可能性,骗不了人。另外有一点需要提醒的,香港的警察设施(包括警署、行动基地之类)很多都是反修例期间留下的来源,但都是讲述发生的事件,真正描述建筑物本身的来源几乎一个都没有,最极端的例子,新屋岭扣留中心都没有任何来源描述、证明其建筑设计和外观如何、楼高几层、有什么内部设施,可谓全部欠奉。其他公共设施也差不多。很多这种毫无来源的公共设施早于2009年关注度出现之前已设立,但一直都没有补充来源,用我的字眼来形容,是欠交了二十年的功课。--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4日 (五) 16:56 (UTC)回复
没来源很多时只是没人找来源。就如稍前的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赤柱警署,其实我也随手找了来源,而这些设施甚至不是我的兴趣和专长。有没有心找来源,其实很易看出。--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6:58 (UTC)回复
我的确没有什么耐心寻找。但是,有来源是维基百科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没有来源,根本就不应该建立条目。还有一些我也想挂notability但留手没有挂的,还有轻铁各站、电车总站、山顶缆车中途站等等,要是较真起来,一个都别想留下。何况,就算连警察总区这个条目,也不怎么符合关注度,几乎清一色都是政府新闻和警声的来源。--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4日 (五) 18:05 (UTC)回复
“我比任何人都希望条目能够留下”“我的确没有什么耐心寻找”……--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8:07 (UTC)回复
简单来说就是迫使大家一起去找来源,能有来源的就尽量留下,我也主动为近年新建的设施找到了好多来源,之后随即删去notability模板。没来源的,很抱歉,真的不能留。收录标准当初之所以能设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一直持续至今也没有改变:反破坏的人手是有限的。我们顾不了那么多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4日 (五) 18:18 (UTC)回复
这种提报情况,我曾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1/06#杨政龙作为题外话发表过不满,不赘。实际找来源的人手才是最短缺,如今以反破坏之名侃侃而谈,却在删除以外什么都做不了的人手,已经不少。--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8:32 (UTC)回复
你不满不代表维基百科接受没有来源的条目继续存在。另外,我也在找更多来源,别站在道德高地批评人。--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4日 (五) 18:55 (UTC)回复
这样大规定的改善计划,不可能一口气处理,建议先在互助客栈展开讨论。如果我能站在高地,那是建基于实际且有效的行动(在合理的能力范围内)。好像未@Sanmosa。--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00:33 (UTC)回复
我不是没有和他说过这事该放到VPD讨论,但他不把这当回事。他完全没考虑到就算真要提报,WP:收录标准/提报也完全没有这样大的处理效能。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5日 (六) 02:09 (UTC)回复
删除无关注度的条目本身没问题,但如果一方面说“希望留下条目、叫大家一起找来源”,一下子给数十条条目挂了关注度,显然是与保留条目背道而驰,因为这样反而是加大了保留条目的难度,若是慢慢找来源,这些条目未必就不符合关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13:48 (UTC)回复
我记得MCC214好像也是这样的人,而且还更极端……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5日 (六) 06:41 (UTC)回复
说实话,比起几年前Nivekin、Cwek等人随意提删不符合关注度的时候,我已经宽松许多了。--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5日 (六) 09:50 (UTC)回复
你不提Nivekin还好,你提了Nivekin我就觉得你这完全是失实陈述了,至少Nivekin不可能“随意提删”。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5日 (六) 10:07 (UTC)回复
关注度和反破坏没关系吧?为什么会有引入关注度的要求是为了反破坏这种想法?--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13:51 (UTC)回复
当然是有前人这么认为的了。--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5日 (六) 17:28 (UTC)回复
如果你说的“前人”是MCC214的话,那这“前人”的观念恐怕无甚参考价值。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6日 (日) 05:45 (UTC)回复
问题1:“没来源就是没来源”与“来源没收录于Google,线上所有来源已失效”的区别?
问题2:我在黄页地图中原地图条目使用的大多来源可以怎么找?按原初我没在动员令改善这两条目的水准绝有可能被挂关注度提删。
问题3:若有来源并非能在线上查证,但其他维基人知道有方法查证(如报章数据库),那么不知会社群打算以不符收录标准为由一次大量提删会否对其他人构成处理上的压力?
问题3的答案我相信是引起其他人不满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会尽力抢救一下该些条目。--S叔 2025年1月25日 (六) 04:08 (UTC)回复
而且这处理上的压力也不止是主留方的压力,也是主删方的压力。AFD的收录标准提删一般都是那几个用户处理的,这样突然有一大堆条目需要提删,那几个用户根本忙不过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5日 (六) 06:27 (UTC)回复
补充:阁下部分挂收录标准模板的条目挂得有点不合常理,如香港首间面向公众的公共图书馆大会堂公共图书馆能挂?--S叔 2025年1月25日 (六) 06:31 (UTC)回复
十分认同So47009的观点,香港早期报纸可以使用慧科电子剪报,无法在搜索引擎上找到资料,不代表没有报道。
个人认为大城市很多事物都符合收录范围,这是因为大城市有着很多媒体的优势,还有大学资源的优势。同一个街市,在七八线小城市和大城市会获得截然不同的关注度。除了媒体报道外,这个公园还可能成为当地大学某个研究的课题。如香港街市就有《香港街市日常建筑里的城市脉络 (1842-1981)》《乐游九龙街市》《乐游香港街市》《乐游新界东街市》《乐游新界西街市
当然我也能理解owennson的想法,禁止原创研究能保证资料的准确性。但是处理上,需要基于实际,中维目前有一百四十万个条目,需要多少人才能严格执行相关方针规范?大多数时候,都是“不上称没四两重,上了称一千斤打不住”,没人提,就是只眼开、只眼闭。房间的大象很多,但是能处理的人就只有那几个人。既有的关注度不足,先放30天,也无法应付了。就这个情况,可以采用更符合实际和温和的做法,某个范畴长期无人维护更新,可否推定小型的动员令,鼓动其他编者参与改善(WP:COTW)。同质的内容,能否建专门的收录标准,如维基百科:收录标准/公共设施,在保留和删除之间取得平衡。--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07:41 (UTC)回复
@Nostalgiacn那我先根据你上面给的那几个来源移除掉所有街市条目的收录标准模板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5日 (六) 09:17 (UTC)回复
这种做法不合适,阁下没有加入任何来源就直接删去模板,并不合理。我会补挂Notability unreferenced模板。--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6日 (日) 10:42 (UTC)回复
( ✓ )同意建立WP:收录标准/公共设施,可以更广泛地处理。@Nostalgiacn,话说如果你早点提出这个意见,在3个月前我写的顺利邨公园被提删的时候就提出,现在就不必搞成这样了。--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5日 (六) 09:48 (UTC)回复
没心找来源就说没有,come on。--Will629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09:05 (UTC)回复
非独立第三方来源也相当于无效来源,也可以视为没有来源。--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5日 (六) 11:45 (UTC)回复
这里举出的都是独立来源。虽然阁下贵为编辑专家,但从上文看来,恐怕“看条目主题就认为没关注度”的原因是只懂google。以这种方式“迫使”别人去找来源,等同将自己的爽建立在别人的压力与痛苦上,非常恶心,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每找一次来源,就说一次不!不!不!,且(在容许范围内)高调地批评。--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13:45 (UTC)回复
再说一次,维基百科的正确逻辑是,先找到来源再建立条目,所以法理上没有附带来源的条目根本就不应该存在。--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5日 (六) 14:47 (UTC)回复
如当中没有折衷空间,我们就不会有Notability Unreferenced及Primarysources等牌。--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15:19 (UTC)回复
让我回想一下,3个月以前我在写顺利邨公园条目的时候,是谁挂上关注度提删的模板来着🤔好像是User:糯米花,然后在AFD的时候好像是User:Patrickov投票删除来着🤔最后硬是无共识被迫保留了下来。--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5日 (六) 16:59 (UTC)回复
也不能说“硬是”,因为本人也只“代表”自己发表意见。这个意见没有成为共识那当然是暂时保留。--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25日 (六) 18:30 (UTC)回复
原来又是自己的条目被提删了,心生不忿,而且最后也没删,可笑。我绝对不会认同这种做法是促进什么,坚决批评。上文已说了想有系统性改善条目,可以先发起讨论还有寻求动员令。--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3:15 (UTC)回复
印象当中我记得owennson是建立过无来源的香港道路条目,被删了,而且就是去年或前年的事情。--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3:25 (UTC)回复
是的,坪𪨶路。--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6日 (日) 03:41 (UTC)回复
旧报纸有[4][5],2024年度也有新的[6]--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3:49 (UTC)回复
事实上我建立过的道路条目也有一些数量,但最后也是被认为没有来源而被删除。除了上述的坪𪨶路,还有龙门路震寰路青云路鸣琴路等等,以及侥幸没有被删的青衣路。--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6日 (日) 03:55 (UTC)回复
已提交条目存废复核。--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4:18 (UTC)回复
不应该主观推定一定找不到来源或只有非独立来源,而且来源是不是独立,都是可以讨论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13:56 (UTC)回复
一般传媒的游泳池来源,罗列[7][8][9],似乎纯复制官网[10],个别[11][12]--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13:29 (UTC)回复
如同Nostalgiacn上面所说的,大城市很多不起眼的事物,其实都可以找到来源,内地地方志也会记载一些包括游泳池在内的比较小众的事物。--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13:59 (UTC)回复
(!)意见:如果真的没人搞,也只好先撤下。个人认为条目删除并不是世界末日,将来找够来源重建起来完全没有问题。个人认为先救最基本的(例如列表之类)。另外本人刚去了香港旧报纸,加入了葵盛游泳池启用的报导来源,当作是一个开始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25日 (六) 18:49 (UTC)回复
关键是没有那么多人会去重建,所以删除了大概率真的就是删除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0:11 (UTC)回复
这个概率并不是1。然后人不用太多,一、两个有心有力的(请容许本人列举Sanmosa君作为表率)就足够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26日 (日) 06:50 (UTC)回复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大家眼中的删除条目,实际上并非删除了就什么都没有剩下了,只是隐藏起来,对读者而言看不到、可以建立条目而已,随时可以再拉出来,不是内容真的没了。不必担心内容损失。--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6日 (日) 07:04 (UTC)回复
实际效果和删除没区别。--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7:06 (UTC)回复
除非搞个所有人都能直接看到的已删除条目专区。--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7:07 (UTC)回复
而且这些都不是什么热门条目,就以葵盛游泳池举例子好了,这个条目30天内浏览量才67,所以假如被删,即使存在来源,重建的概率也是不大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0:16 (UTC)回复
这其实就是关注度的意义:没有多少人浏览的条目就是意味着没有人关注。--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6日 (日) 04:51 (UTC)回复
浏览量多少取决于很多因素,很多基础条目、外国重要人物条目,在中维浏览量一个月也就几百。
而且有条目因为关注度提删,讨论的时候以“条目浏览量多”作为保留理由,会站不住脚。--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4:58 (UTC)回复
这显示了你对现已更名“收录标准”的“关注度”的理解完全错误,见WP:为何我们放弃了“关注度”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6日 (日) 05:48 (UTC)回复
更新:刚刚又扩充了葵涌公众殓房。不过如果逐条在这里说好像也不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26日 (日) 11:28 (UTC)回复
发现有些条目实有留下第三方来源,连结还未失效或有备份,只是No footnotes而已,如赤柱海滨小卖亭。--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03:40 (UTC)回复
现时我已经将大部分notability模板改为notability unreferenced模板,剩余的条目建议并入其他条目,比如设施并入建筑物条目,警署并入警察总区等等。--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6日 (日) 14:44 (UTC)回复
除了首间面向公众的大会堂公共图书馆,有评级的历史建筑、现存最古老的山顶警署也不合理。--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17:30 (UTC)回复
山顶警署已经改为Notability unreferenced,大会堂公共图书馆已经有人在扩充之时删去了notability模板了。--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1月26日 (日) 18:08 (UTC)回复
跟进了青衣公共图书馆--Vcjdf86留言2025年1月30日 (四) 21:16 (UTC)回复
跟进了荃湾公共图书馆蓝田公共图书馆粉岭公共图书馆(这个可能要合并)、天水围北公共图书馆骆克道公共图书馆--S叔 2025年2月1日 (六) 03:55 (UTC)回复
跟进了迪龙里永胜街康和里柏拱行拱北行。--Luwai2366留言2025年1月28日 (二) 07:53 (UTC)回复
另外针对香港旧报纸只能显示1991年或以前的新闻问题,我已经1823了康文署,敦促他们扩充数据库至1991年以后。不过我相信这不会是一时三刻的事。--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2月4日 (二) 14:54 (UTC)回复
并不是没有,而是1998年后至今的,需要在香港当地图书馆的电脑使用慧科电子剪报慧科讯业)查询,只能建议善用当地图书馆资源。--Nostalgiacn留言2025年2月6日 (四) 01:28 (UTC)回复
不是没有,而是无法在图书馆以外的电脑进入。香港公共图书馆有订阅第三方数据库,列表见[13],不少需图书馆IP才可进入。能用来查香港报章的数据库有第2版的Factiva,有收1995年开始的香港中文报章,不过只有一两份能收那么久,《南华早报》记忆中从1985年收录至今。第5版的“ProQuest Historical Newspapers: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能查1903年开始至2001年的《南华早报》。第7版的慧科电子剪报,1998年开始香港各主要媒体的新闻,不过以公共图书馆的IP免费登录不会提供《苹果日报》,只提供给中国大陆以外的订阅机构。综上所述,除90年代的资料比较难找外(不过不是没有,是少),其他可以电子化地寻找。公众人士想找《苹果》及《立场》请上闻库网站时光机(后者用法见[14])--S叔 2025年2月6日 (四) 07:55 (UTC)回复
我亦向政府新闻处查询过,他们回复我指他们的新闻稿纪录最早也只能去到1993年,1993年之前的新闻稿,连政府自己都没有纪录下来。--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2月6日 (四) 15:27 (UTC)回复
那个旧报纸数据库在1991年前也不是万能,有些已经把标题完整电子化,有些只有标题的关键词,有些更是连关键词还未有,即不能搜索到,只能用肉眼逐页观看,叫他们尽早全电子化最实际。我也试过在图书馆看半天旧报纸微缩胶卷,在找来源这方面付出得越多,才会越明白什么是肤浅的判断。--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2月6日 (四) 16:58 (UTC)回复
我亦已经向政府档案处去信,希望他们将宪报数码化。他们回复说2024年开始就已经进行中了。--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5年2月7日 (五) 01:52 (UTC)回复

《香港自由新闻》和《法庭线》的来源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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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发起了对调整《香港自由新闻》和《法庭线》来源评级的讨论,欢迎有兴趣的维基人到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Hong_Kong_Free_Press、法庭线的来源是否可靠?发表意见。--👑孤山王子📜 2025年4月11日 (五) 10:3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