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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基勒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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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基勒條約》(丹麥語、瑞典語:Freden i Roskilde)是1658年2月26日,丹麥瑞典於丹麥城市羅斯基勒簽訂的和約。丹麥於1657年-1658年的丹瑞戰爭中戰敗,被迫將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南部的省份和挪威的一部分割讓於瑞典。

丹麥在條約中失去的領土:
淺綠色部分割讓予瑞典
斜線部分原割讓予瑞典,後於哥本哈根條約回歸丹麥
青色部分(哈蘭)戰前已受瑞典所占,條約確認其屬於瑞典

條約細節包括:

  1. 丹麥割讓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南端的斯科訥布萊金厄哈蘭博恩霍爾姆四省給瑞典;
  2. 丹麥割讓挪威的特倫德拉格郡布胡斯給瑞典;
  3. 丹麥解散一切反瑞典同盟;
  4. 丹麥保證禁止同瑞典敵對的戰艦通過其水域進入波羅的海
  5. 丹麥恢復荷爾斯泰因-戈托普公爵領地;
  6. 丹麥向瑞典支付占領軍軍費;
  7. 丹麥向瑞典提供兵員,參加瑞典國王卡爾十世·古斯塔夫發動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