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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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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鍾英(16世紀—17世紀),俊卿太凝黃州府麻城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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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鍾英在萬曆三十七年(1610年)中舉人[2],四十一年(1614年)成進士[3],禮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四十六年授檢討,四十七年纂修起居注。當時正值梃擊案使朝臣沸騰,他上奏:「皇上誠慈,皇太子誠孝,不能為君父留餘地嗎?」第二天,太子朱常洛果然下令:「張差癲人打死就算了,外廷還有什麼話說?」眾人佩服他的見識。天啟元年(1621年)他到福建主持鄉試,二年養病。三年京察,五年降為山西按察司知事,本年升行人司左司副,升尚寶司丞,六年升南京國子監司業。崔呈秀田吉等人不滿他不依附閹黨,被削籍為民,和楊漣左光斗周宗建夏之令相繼入獄[1]

某天都御史梅之煥憤恨閹黨所為,說:「我到北京說句話,和楊漣他們一起死。」劉鍾英從容地說「為忠義忘記自身,無疑抱薪救火。假如唐朝李訓鄭注狄仁傑的學問,仇士良又怎會殺二王一妃四宰相呢?」梅之煥因此釋懷。

崇禎元年(1628年)他得起用為司經局洗馬,歷升詹事府詹事,遷官禮部侍郎,協理詹事府事,二年教習庶吉士,三年升左侍郎,四年改任南京吏部侍郎,再上疏乞養雙親,八年以拾遺致仕,因病歸鄉。他個性敦厚,不喜歡聽人過失,任官不附附朋黨、不憑關係得好處、不越權上言[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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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重修麻城縣志·卷十九·耆舊志二》:劉鍾英,字俊卿,號大凝,萬厯癸丑進士,官翰林。值梃擊東宮一案,舉朝沸騰,或勸上章公曰:「皇上誠慈,皇太子誠孝,忍不為君父留餘地耶?」明旦,太子果下令曰:「張差癲人打死便了,外廷何得有如許話說?」眾乃服其識。天啟辛酉典試閩闈,崔田等嗔不附黨削籍歸,自是楊左周夏以次逮獄。
  2. ^ 光緒《重修麻城縣志·卷十四·選舉志一》:(萬曆)三十七年 己酉(舉人) ……劉鍾英
  3.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劉鍾英,太凝,春秋房,丁丑八月十三日生。麻城人,己酉鄉試十六名,會試六十三名,三甲一百四十七名。禮部政,改翰林院庶吉士,戊午授檢討,己未起居注纂修,辛酉付建主考,壬戌養病,癸亥京察,乙丑降山西按察司知事,本年升行人司左司付,升尚寶司丞,丙寅升南國子監司業,為民,戊辰起司經局洗馬,升占事,升禮部右侍郎,協理占事,己巳教習庶吉士,庚午升左侍郎,辛未改南吏部右侍郎,乙亥拾遺致仕。曾祖木,庠員。祖子勳,庠生。父幼城,庠生。
  4. ^ 光緒《重修麻城縣志·卷十九·耆舊志二》:一日,都御史梅之煥憤甚過,某言謂:「往京一語,伴楊左諸君死。」公從容為言:「忠激忘身,無疑抱薪救火。向使唐李訓、鄭注少濟以狄梁公之學問,何至仇士良殺二王一妃四宰相耶?」梅意乃解。崇禎戊辰起洗馬、司業、祭酒,尋遷禮部侍郎,再疏乞養疾歸。性醇篤,不喜聞人過,居官不附黨、不沾名、不越職言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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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重修麻城縣志》·卷十四·選舉志一
  • 光緒《重修麻城縣志》·卷十九·耆舊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