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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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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于朝(1585年—?),字際明,號用梅陝西西安府蒲城縣軍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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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小試不利,廿七始入黌,廿八登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陝西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癸丑科進士[1],授陳留縣知縣,以忤藩府,四十四年考察去職。天啓元年(1621年)改應天府教授,四年升國子監助教,五年升戶部主事,管下糧所,六年升郎中[2],督餉密雲,緣事坐累十餘年,辨復歸[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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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和收。祖父和車。父和賓,儒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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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和于朝,用梅,易二房,己丑二月十七日生。蒲城人,壬子鄉試五十一名,會試一百三十八名,三甲一百六名。都察院政,授陳留知縣,丙辰考察,辛酉改應天府授,甲子升國子監博士,乙丑升戶部主事,管下糧所,丙寅升郎中,密雲管糧。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一》:天啓六年五月,上諭戶工二部據奏:工部爐頭比戶部三分之一,即著李廷芳一員監督,每日鑄錢務足銀一千七百兩之數;戶部爐頭共一百二十名,責令苖自成、和于朝作速料理,每日鑄錢湏足銀五千兩之數,匠役工食兩部自為處給,不許仍前夾帶私鑄,致妨官鑄。
  3. ^ 《蒲城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