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余思明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余思明(16世纪—17世纪),字述之,号腾江河南汝宁府固始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科河南乡试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1],都察院观政,七月丁忧归。二十二年初授中书舍人,二十三年擢刑部员外郎,二十四年患病。二十七年起补员外郎,二十八年丁忧。三十三年起补原职,晋郎中,三十五年出为太平府知府,后致仕辞归。天启初,赵南星为吏部尚书,荐起为青州兵备副使,坚谢弗出。魏忠贤起东林党案,以此矫旨逮入狱,诏抚按讯之,竟以无可网罗免。习养生,知医理,接人多滑稽隽语。潇洒旷怡,少见愠怒。享清闲之福者三十年,寿至七十而终[2][3]

家族

[编辑]

曾祖余深。祖父余秀。父余爵,生员。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万历十七年己丑科进士履历》:余思明,腾江,试一房,庚申七月十三日生。固始县人,丙子乡试,三甲一百二十二名。都察院政,七月丁忧,甲午选中书,乙未升刑部员外,丙申患病,己亥补员外,庚子丁忧,乙丑补原职,丁未升太平知府,致仕,甲子起山东付使,乙丑养病。曾祖深。祖秀,父爵,生员。
  2. ^ 天启六年闰六月,河南巡按杨维垣奏问过犯官李若星、霍振芳、余思明等遣戍并徒杖有差。得旨:是李若星诰命已经追缴,其霍振芳、余思明并著一体追夺。
  3. ^ 《重修固始县志》:余述之先生传
官衔
前任:
王之彦
明朝太平府知府
万历三十五年-三十九年
继任:
何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