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鹗
外观
张鸣鹗(?—?),号云台,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浙江乡试第十七名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二甲第十八名进士[1]。授工部虞衡司主事,督京廒,省土瓦费巨万。旧时民运入都,未饱奸吏,即终岁露积,所耗损无算。张鸣鹗为并舍收贮,以候稽纳,至今便之。釐治衢道,访古渠利用,绳其侵塞者,权贵敛手。二十三年(1595年)出为吉安府知府,廉得大猾,主名稍寘。诸理讼庭间,肃掾属,凛禀终张鸣鹗任,无敢以一牍尝者。尤好振作士类,讲学白鹭洲,手甲乙其艺。矿税事起,貂虎四出,肉视郡县,哮狼张甚。鸣鹗置酒与约,以单词定额,他有所请,辄合乐乱之,中人为之降礼,民赖焉。二十九年(1601年)擢河南按察司副使,专管修河,辨郭英兄弟冤,立捕得杀人者,一时称为神君。三十三年九月调浙江按察司副使、兵备扬州[2],三十六年升福建右参政,三十七年三月被巡按御史董绍舒弹劾不职,降一级[3],三十八年正月以拾遗降三级[4],寻罢官归[5]。
家族
[编辑]曾祖张诚。祖父张麒。父张经。
参考资料
[编辑]- ^ 《万历十七年己丑科进士履历》:张鸣鹗,云台,易二房,癸亥三月初七日生。钱塘县人,己酉乡试,二甲十八名。吏部政,庚寅十月授工部主事,管修京仓,癸巳升员外,本年升郎中,乙未升吉安知府,辛丑升河南付使,乙巳补扬州兵备付使,戊申升福建右参政,己酉降一级。
- ^ 万历三十三年九月,复除原任副使张鸣鹗扬州兵备。
- ^ 万历三十七年三月,以直隶巡按董绍舒参副使张鸣鹗不职,镌一级。
- ^ 万历三十八年正月,吏科等科给事中曹于汴、十三道御史孔贞一等各以例拾遗劾奏陕西按察使邢云路、浙江右参政车大任、江西右参政刘会、湖广副使张鸣鹗、浙江副使邹希贤、广西副使张文奇、广东参议吴安国、两淮运使徐一唯、四川重庆知府曹志遇、山西汾州知府赵乔年、贵州思南府以运使管知府事阴熔、云南临安知府梁桂茂、大理知府尹从淑、浙江温州府知府今升江西副使蒋光彦、浙江嘉兴府同知熊秉鉴、扬州府同知今升任王一之、莱州府同知谈应天府治中今升任郑心材、承天府推官李天培、广东广州府推官陈臣忠、陕西临洮府推官王良佐、浙江海盐知县濮阳春、会稽知县戴九玄、苏州嘉定知县吴道长、扬州府泰兴知县牛维曜、休宁知县贾克忠、山东益都知县异懋忠、福建海澄知县毛尚忠各不职状,吏部都察院会覆:刘会、文奇留用;一唯、云路、乔年、大任俱冠带闲住;鸣鹗、秉鉴降三级;桂茂、谈降二级;希贤、安国、光彦、阴熔、从淑、臣忠、维曜、道长、心材俱降一级调用;志遇、九玄调简僻;克忠、天培、良佐、懋中、尚志俱不及调简;一之量调;阳春改教。 上是之。
- ^ 《杭州府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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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汪可受 |
明朝吉安府知府 万历二十三年-二十九年 |
继任: 徐时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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