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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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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汝器(?—?),字偕之,号午台浙江湖州府归安县匠籍,长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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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浙江乡试第四十二名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三甲第八十二名进士。授中书舍人,迁南京工部虞衡司主事,辟勋卫侵地,二十二年(1594年)任山西乡试正考官,同年出为建宁府知府[1],三十年(1602年)九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分巡兴泉[2],调山东按察司副使,三十六年(1608年)十一月调山西按察司副使、分巡河东[3],天启三年(1623年)十月谪河南按察司佥事[4],致仕归里,卒年八十余岁。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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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朱鸣世。弟朱汝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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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資料庫》.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万历三十年九月庚辰,升湖广按察使陆长庚为江西右布政使,福建建宁府知府朱汝器为按察司副使分巡兴泉道。
  3. ^ 万历三十六年十一月,补原任山东副使朱汝器于山西分巡河东。
  4. ^ 天启三年十月,降补原任山西按察司副使朱汝器为河南按察司佥事。
官衔
前任:
龚道立
明朝建宁府知府
1594年-1602年
继任:
张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