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草稿命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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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草稿
[编辑]我发觉机器人似乎不再自动提删超过半年没有被编辑的草稿(ns118)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觉。--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
如果机器人不自动提删过期草稿,草稿就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
- 我倒是支持废除速删旧草稿,至少不要自动化速删。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
- 曾经没有O7的时候有用户在AFD提删大量废弃草稿,也不是合适处理方式。--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9 (UTC)
- 至少用户页的草稿也会有矛盾之处,比如用户沙盒不会被删除,但用户页的草稿却会被删除。对新手用户尤其影响大。--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36 (UTC)
- 同意,我觉得至少应该排除掉用户页草稿。如果社群认为真要保留O7,或许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间。然而,AFD大量提删废弃草稿的行为似乎也不足以论证O7的必要性,毕竟反过来说可以劝导乃至阻止相关用户进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删行为。-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
-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只有草稿名字空间可以因废弃草稿的原因自动提交速删;
- 用户名字空间的不应该以“废弃草稿”的名义自动提交速删;
- 因废弃草稿而提交速删的不应该使用机器人自动删除,而应该交由人工复查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4日 (二) 08:54 (UTC)
-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
-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
- 大部分是后者。--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
- 另外不少新手用户把完善、增加的内容搬到主条目,但因草稿未获审批而遭不少提删。似乎要增加相关删除要求,比如条目比草稿更多内容、完善后不应一律以G18提删条目,提删者需要作检查。--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9 (UTC)
- 大部分是后者。--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
-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
-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
-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同意,我觉得至少应该排除掉用户页草稿。如果社群认为真要保留O7,或许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间。然而,AFD大量提删废弃草稿的行为似乎也不足以论证O7的必要性,毕竟反过来说可以劝导乃至阻止相关用户进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删行为。-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
@Peacearth、Shizhao: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间”,老版术语措辞“名字空间”早就被丢弃了。--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发言显示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这个字词转换😂-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
- 呃……我没注意到这个情况,刚刚加上隔断代码了。--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43 (UTC)
@魔琴:如果废除速删旧草稿,草稿命名空间就成大型垃圾场了😒😒😒 --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 现在记得是半年无编辑才提交速删吧?这么长时间都不编辑,认为废弃相当合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45 (UTC)
- 目前似乎很多新条目不符创立标准的都会移动到草稿,可能建议还是先挂维护模板/提请删除讨论优先,在存废讨论中讨论,确定有修改价值后才移到草稿,而非统统移到草稿。以免增加草稿审核人员负担。--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5:47 (UTC)
- 同意Shizhao草稿存废标准有关意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
关于扩大草稿化适用范围的综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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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讨论旨在允许无视新条目是否符合收录标准而对所有劣质新条目进行草稿化,删去“该页面近期由经验不足的编辑建立”才可草稿化的规定,和处理相关冗文。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4:15 (UTC)
此讨论旨在调整草稿化的适用范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日 (五) 00:25 (UTC)
- @Sanmosa:您这摘要也太短了,没有给出标题外的意思⋯⋯介不介意咱稍后重写一个?由于格式所限,届时新摘要会写在旧摘要上方,祈请谅解。--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05:29 (UTC)
- @Sanmosa:
完成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4:15 (UTC)
在进行新条目巡查时,我发现以下吊诡的状况:
收录标准 | |||
---|---|---|---|
符合 | 不符合 | ||
品质 | 及格 | 保留 | 等30天和存废讨论[NT] |
不及格 | 几乎立刻[WHEN]草稿化[CSD] | 等30天和存废讨论[CSD][NT] | |
也就是说,只要条目不符合收录标准,必须在条目空间呆够30天,再等存废讨论,才可以删除。这明显不合理,因为只是内容不及格的条目可以几乎立刻草稿化,没理由让同时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等30天才从读者的视线移除。有见及此,我建议废除WP:草稿化中“主题较可能有收录标准”才可草稿化的规定,一律允许低质量新条目[注 1]被移动到草稿空间,相较20天收录标准程序而言可避免条目内容误导读者,对比快速删除方案[注 2]又可给予改进和核实的机会,避免误杀。
此外,我发现草稿化指引中亦有“该页面近期由经验不足的编辑建立”才可草稿化的规定,但老手不一定十全十美,且若预期老手不太会犯错也就不用特意作出规定,故提议移除之。该段的后半部分为和上面“草稿化的标准”意思重复的冗文,亦可一并删除。上面的提议(提案一)以及这里的建议(提案二)并不绑定,可以分开达成共识和应用。
综上,建议指引条文修订如下:
收录标准 | |||
---|---|---|---|
符合 | 不符合 | ||
品质 | 及格 | 保留 | 等30天和存废讨论[SNOW] |
不及格 | 几乎立刻[WHEN]草稿化[CSD] | 几乎立刻[WHEN]草稿化[CSD] | |
修改后的指引能有效处理不符合收录标准的劣质条目,新的去留表明显合理多了。以上,提请社群讨论,副知@自由雨日。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1日 (四) 14:43 (UTC)
赞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4:45 (UTC)
- (+)支持--August讨论‧签名‧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1日 (四) 22:38 (UTC)
- 纯属破坏的部分
(-)反对为避免误导加上删除线 SunAfterRain 2025年5月5日 (一) 17:00 (UTC),能用上这条代表已经是非常严重的恶作剧了,不应该随便乱开绿灯,其他无意见。--SunAfterRain 2025年5月2日 (五) 03:27 (UTC)- 这好像是原先条文就有的?只是挪动了下位置而已。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3:28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5月5日 (一) 17:00 (UTC)
- 修改前后的条文均是特意排除了适用G3等通用快速删除理由的条目而非允许之,不过私以为语句可以简化,删去“因基本方针”的限制,改为“页面内容若位于草稿空间,不会被快速删除”。--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22:21 (UTC)
- 修订:避免歧义。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23:54 (UTC)
- 您这条留言就有歧义,我以为是修订了条文,在找哪修订了呢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01:42 (UTC)
囧rz……是指留言啦、、、--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6日 (二) 08:09 (UTC)
- 您这条留言就有歧义,我以为是修订了条文,在找哪修订了呢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01:42 (UTC)
- 修订:避免歧义。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23:54 (UTC)
- 你是不是误读了……G3一直没有“开绿灯”啊……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01:38 (UTC)
- 不过我认为那句确实需要改一下表述方式,目前的写法确实蛮容易误会的,原本的用意应该是,如果在条目空间就符合快速删除的条件,自然就不应该移动草稿空间,就算移动了,一样会被快速删除。--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01:58 (UTC)
- 不对,是指“就算在条目空间会被快速删除,只要在草稿不会被快速删除,可以用草稿化代替”--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6日 (二) 08:08 (UTC)
- 我的理解是,草稿不需要像条目一样抓那么严,甚至像G1、G2这种可以就放着不要管他了,符合这类条件的依然可以草稿化--SunAfterRain 2025年5月7日 (三) 05:22 (UTC)
- 这涉及到修改快速删除方针以排除在草稿空间的胡言乱语以及测试页面,并非本次提案的范围。若阁下有意这样修改,欢迎另开一案。( π )题外话:我不赞成在草稿空间保留G1、G2,但应排除最近正在修改的草稿,以免经验不足的编者编写的草稿被误认为胡言乱语。--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7日 (三) 09:02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5月7日 (三) 05:18 (UTC) 那句话相当于变相开绿灯,虽然我相信原本写上那句话的人根本没有这层涵义,但有点被害妄想的角度来看条文纠错总比后面被用在奇怪的地方好。--
- 不过我认为那句确实需要改一下表述方式,目前的写法确实蛮容易误会的,原本的用意应该是,如果在条目空间就符合快速删除的条件,自然就不应该移动草稿空间,就算移动了,一样会被快速删除。--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01:58 (UTC)
那还是把破坏顺便删掉吧,G3真的不能开绿灯-- - 修改前后的条文均是特意排除了适用G3等通用快速删除理由的条目而非允许之,不过私以为语句可以简化,删去“因基本方针”的限制,改为“页面内容若位于草稿空间,不会被快速删除”。--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22:21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5月5日 (一) 17:00 (UTC)
- 此处原文为“该页面具有发展成完整条目的潜力”,即符合收录标准以及不违反基本方针。既然前者要被删除,也不必保留现有结构,遂以原第二项定义取代之。--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05:19 (UTC)
- 那句原本的意思应该是“页面内容若位于草稿空间且不会因违反基本方针而被快速删除”吧?建议趁这次修正顺一下语句,其他修正则不反对。--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13:49 (UTC)
- 不是,原语句是为了明确排除条目空间的速删条件而如此说的,故必须先假设内容已经在草稿空间,才可以判断是否依然符合快速删除。--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4:13 (UTC)
- 这好像是原先条文就有的?只是挪动了下位置而已。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3:28 (UTC)
- (+)支持提案。SunAfterRain莫不成是overlook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日 (五) 14: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