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元標
外觀
汪元標(?—?),字承景,號梧丘[1],直隸徽州府歙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原名汪應樞[2]。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舉人,改名元標。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中進士[3],兵部觀政,授福建建陽縣知縣,天啓二年(1622年)以卓異晉吏部稽勛司主事,歷掌四司篆,三年官至文選司員外郎[4]。值魏忠賢鼓焰,拂衣歸。會有疏通之詔,乃起備兵海上,至則飭海防,擒大盜蕭潮清等千餘人,閩得安堵。後晉福寧藩臬,治福寧一如治海上時,尋告歸。[5]。
家族
[編輯]曾祖汪永順。祖汪廷贊。父汪文淑。
參考資料
[編輯]- ^ 沈守正《春日萬都尉仲晦邀游白石園同汪梧丘吏部朱白岳侍御李于鴻大理》
- ^ 清道光七年刊本《徽州府志·卷九之三》:萬厯十九年辛卯鄉試 汪應樞,改名元標,見進士。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汪元標,承景,書二房,辛巳十月二十九日生。歙縣人,辛卯三十五,會三百,三甲五十三名。兵部政,授建陽知縣,壬戌升吏部稽勛司主事,本年調驗封司,調考功司,癸亥調文選司,升考功司員外,調文選司,給假。
- ^ 天啟三年十二月,工科左給事中楊維新疏言屯田一事專委於董應舉,近報收過紅白稻一萬五千餘石,變價可得五千餘金。夫五千金一中縣之加派足矣,況關外糧料缺乏已極,所急原非折色,而貪弁逃卒又惟恐不折色也。當以本色充作新餉,聊濟斗米四錢之厄,仰答 皇上捐金十萬開屯貴谷之意。又謂崔淐、李夔龍節被省台論列,萬無復出之理。而文選司員外郎汪元標視淐與夔龍其間不能以寸,科臣年例加升二員,台臣加升四員,而吏部司屬非少,亦宜量加一員,以示通融。得旨:董應舉屯田已有成績,其稻米本色若便,即與兌運,余着該部議聞。
- ^ 《歙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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