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高斗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高斗光(?—?),劍符,又字拱宸[1]星垣山東兗州嘉祥縣嘉祥鎮北關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幼年家貧,篤志好學。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中己未科進士,工部觀政,四十八年初授河南開封府尉氏縣知縣天啟二年(間)1622年),補南和縣知縣[2][3],五年升南京都察院經歷,崇禎二年升南戶部員外郎,本年升郎中,四年升保定府知府,六年升密雲道副使。官至鳳陽總督崇禎十五年六月為張獻忠所敗,連失五城,被革職。

明亡仕清,順治二年七月,授偏沅巡撫,四年九月因蓄髮,被降二級調用,五年八月革職。[4]

家族

[編輯]

曾祖高學仁,醫官。祖父高汝梧,廩生。父高爵,庠生。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兗州府志》:高斗光字拱宸,嘉祥人,登甲榜,兩爲縣令,絶苞苴,屏請托,折獄斷刑,不畏強禦。後歷居大位,愈恂謹,論者謂有萬石君之風。歲祲,出粟賑貸,存活者甚衆,卒祀鄉賢。
  2. ^ 《南和縣誌》:高斗光字星垣,嘉祥人。進士,四年任,慈惠清廉,不苛下,不堳上,胥吏澄清,盜賊屏跡。普均水利,裁革行戶,施葯積穀,以濟困窮。陞應天府經歷,民攀轅泣送數百里,建生祠三處。歷任巡撫。
  3. ^ 清史列傳 ,79卷 ,11
  4. ^ 《大清世祖體天隆運定統建極英睿欽文顯武大德弘功至仁純孝章皇帝實錄卷之十九》:順治二年乙酉秋七月,以故明鳳陽巡撫高斗光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偏沅等處、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刑部右侍郎潘士良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等處、提督軍務。
    順治四年丁亥九月,偏沅巡撫高斗光坐將蓄髮重犯不行,特參降二級調用。
    順治五年八月,偏沅巡撫線縉疏劾前撫臣高斗光,向帶劣弁宋奇英、魏思德等擅用催餉旗號,遍詐商民,又代賊至漢口,偵探我軍消息,叛情顯露,今已密擒,請乞嚴加究治。疏入得旨:高斗光着革職,督撫按究擬具奏。

參考資料

[編輯]
官銜
前任:
李縉徵
明朝保定府知府
崇禎四年-崇禎六年間
繼任:
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