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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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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純破壞提報應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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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交自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SCP-2000,關於純破壞提報應當如何處理。

提案一: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可以直接刪除

提案二: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應當讓其正常存檔

提案三: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應當讓其正常存檔,但是應該標識來將其和正常提報區分

提案四: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若有除提報人以及其傀儡以外的人回復,應當讓其正常存檔;反之則直接移除

提案五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若有除提報人以及其傀儡以外的人回復,應當讓其正常存檔,但是應該標識來將其和正常提報區分;反之則直接移除--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1:00 (UTC)回覆

@Gaolezhe假設一個情境,存檔後,再經過3年才經由傀儡調查查核確定有傀儡回應(包含傀儡影響社群判斷及決策),存檔要怎麼處理,對應歷史的話題紀錄要怎麼處理,當時做出的決策要怎麼處理。--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1:16 (UTC)回覆
這種情況應該就沒有必要刪了。此處討論是否有傀儡回復完全就是查看這項提報是否有人關注到,從而避免刪除人被掛模板,同時也可以緩解維基媒體伺服器儲存壓力。--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1:23 (UTC)回覆
單筆編輯即明顯不當且無人回復的,可附編輯摘要回退,但最好沒耽擱太久,以免其他人察覺到討論「神隱」。其他建議結束討論,如果內容具破壞性可搭配{{deltalk}}。內容可能善意推定為正常討論,屬於破壞是結合LTA行為等判斷的,結束討論並註明理由,避免其他人有疑問、被迫詢問。未展開討論的被結束提報,若無存檔價值,可以關閉討論不存檔?--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1:53 (UTC)回覆
那麼折中一下,就這樣?:
單筆編輯明顯不當且無人回復的,可附編輯摘要回退;除提報人以及其傀儡以外的人作有效回復的直接結束討論。如果內容具破壞性可搭配{{deltalk}}。未展開討論的被結束提報,若明顯沒有任何存檔價值的,可以使用{{關閉討論}}不存檔。--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3:14 (UTC)回覆
我的意見在此。--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19:24 (UTC)回覆
可以準備投票了吧。值得討論的應該只有提案四(@自由雨日方案)、提案五(本人方案)以及@YFdyh000方案原稿還有@YFdyh000方案本人修正案--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3:20 (UTC)回覆
這還要投票嗎……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30 (UTC)回覆
那就採用@YFdyh000方案修正案公示?--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3:33 (UTC)回覆
我不認為需要「附編輯摘要」回退(純破壞不需要編輯摘要)。後面的內容也太過複雜,不是看得很明白。--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37 (UTC)回覆
不附編輯摘要容易被誤判成鬼祟破壞--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3:40 (UTC)回覆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49 (UTC)回覆
我的提報不就是將User:SCP-2000回退破壞誤認成了破壞嗎--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3:52 (UTC)回覆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56 (UTC)回覆
那是你自己的判斷問題。--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56 (UTC)回覆
我再精簡了一下,大概是這樣:
單筆編輯明顯不當且無人回復的,可附編輯摘要回退;除提報人以及其傀儡以外的人作有效回復的結束討論。如有回覆但是屬於無效回復則使用{{關閉討論}}標記不存檔--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3:4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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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管理員布告板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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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前由@Ericliu1912提出的討論中,共識似乎是社群討論都應置於「處理」欄位下方。但由於「發現人」欄位在「處理」欄位上方且會附帶簽名,導致會有大量討論(由於直接點按「回復」)出現在「處理」欄位上方。目前是否應儘快執行@Miyakoo的建議,將「發現人」欄位置於「處理」下方(即最下方),以避免「處理」的上方、下方同時分別展開討論的現象?另一相反的建議見下方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10 (UTC)回覆

竊以爲然。另,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9日 (五) 15:08 (UTC)回覆
要是考慮到這個的話,我倒其實是一直傾向於「處理」欄放在最下方,即「社群討論」置於「處理」上方的,這樣更符合「新留言放在下方」的直覺(「處理」這條留言的時間一般來說肯定是在討論之後),並且處理之後再繼續回復也不會打亂時間線。至於註釋中的那行「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我認為那行註釋並非意在規範「上方/下方」,而是在說「非管理員不要將意見放在『處理』行」而已,「下方」只是虛指或者說隨手一寫?(之所以剛剛沒提是我覺得「統一時間順序」要比「上方還是下方」更重要,不過既然看到有這個問題,感覺不如改提出「討論置於上方」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0:37 (UTC)回覆
@MiyakooSanmosa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20 (UTC)回覆
不反對「討論置於上方」。
我是覺得處理比討論重要,應該放在較爲顯眼的位置,放在討論下方有點不明顯。--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5 (UTC)回覆
我支持在處理之前的討論放在上方,下方留給對處理結果的討論。各個區域之間可以用----分隔。--  2024年12月1日 (日) 07:43 (UTC)回覆
如果不允許直接回覆處理意見,按照0xDeadbeef的建議直接用{{Archive top}}關閉可能更好?--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6 (UTC)回覆
似乎也沒必要禁止回復處理意見?--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8 (UTC)回覆
這樣「針對提報的意見」和「針對處理的意見」會混在一起吧。--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06 (UTC)回覆
嗯?按我說的方案好像就不會啊(即其他意見只能直接回復提報人、放在「處理」上方,對「處理」的意見則放在「處理」下方、回復管理員)?--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27 (UTC)回覆
可我回覆的是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還是我理解錯了?--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36 (UTC)回覆
嗯?魔琴的「以免殊途同歸」意思是,如果針對提報的討論規定放在處理下方的話,那就得規定不能回復「處理」,否則同樣(即「同歸」)會導致時間混亂的現象。所以我說按我的方案就可以避免這種現象,也就沒必要禁止回復處理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41 (UTC)回覆
看來是我理解錯了。
我覺得這種程度上的「時間混亂」是可以忽視的,畢竟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本來也沒怎麼遵守「新留言在下方」。--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5 (UTC)回覆
那不一樣……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更有利於處理,就像監視列表/最近更改裏面新頁面也在舊頁面上面一樣。但同一提報(同一章節內)應該儘量按WP:討論頁指引的要求(先來後到的時間順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9 (UTC)回覆
但如果允許對處理回覆且處理在提報人下方,一旦針對處理的回覆和針對提報的回覆都很多的情況下,處理會夾中間,很不明顯。
也許處理可以單開一小節?--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3:44 (UTC)回覆
如果是用「回復」方式處理的話,因為一般來說WP:討論頁指引要求不用項目符號進行縮排,所以「處理」前面的項目符號是可以起到加強作用的。我認為不會有不明顯的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回覆
嗯,也行吧,反正總比現在好。--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6 (UTC)回覆
雖然有先來後到時間順序要求,但這似乎是討論頁規範沒更新的目前狀態?我知道的是以往討論留言不似現在,現在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按此串討論看來,解法只在最後一個留言有回覆,或者是拿掉回覆,強制執行只能用原始碼並在最後添加新留言、等等這不就回到早期狀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0 (UTC)回覆
沒懂你的意思……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回覆
最近一個對我的提報為例:U:Iming首先在06:14 (UTC)在「處理」欄位下方留言,後U:Patrickov於06:15 (UTC)點按「回復」在「處理」欄上方留言,U:Talimu0518於06:19 (UTC)繼續在「處理」欄上方Patrickov下方留言,這導致了「新留言位於舊留言」上方的現象,不過畢竟有「處理」欄分割,尚未造成明顯問題。但可能由於「處理」欄在中間,U:Manchiu做出處理時並未注意到,所以於11:49 (UTC)在最下方做出了處理,這樣就有了兩個「處理」欄(這裏會有「處理」欄不明顯的問題)。於是U:Tisscherry於14:07 (UTC)移除了中間的處理欄,這就導致同一區塊內的留言,Iming最早的留言完全位於最下方了,遂我剛才又調整了順序。總之,若不對留言規範做出約定,這樣的現象未來還會持續發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3:10 (UTC)回覆
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可以點擊,使用者也可以使用原始碼放置留言,除非過分的編輯排版造成扭曲發言,我覺得不必在此「嚴格」規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3:39 (UTC)回覆
我認為目前的情況已經是「扭曲發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4 (UTC)回覆
包括對漠南的提報在內也一樣,除上方自由雨日提及的「處理欄分割留言」外,管理員處理時亦有出現找不到處理欄而自行另開一欄的情況,致使最終提報討論中出現兩個處理欄。--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37 (UTC)回覆
所以說應該直接廢除處理欄而轉用使用{{archive top}}來關閉討論。這樣有結果和無結果的案件區別明顯,管理員所處理的結果顯眼可找,並且不會存在兩個討論串時間穿越的情況。不僅解決當下問題,還附帶更多好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3:24 (UTC)回覆
確實,除了「不太方便對處理進行評論」之外基本完全利大於弊(我是覺得沒必要禁止處理後繼續評論,但也不覺得必須允許)。故也支持beef的方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2 (UTC)回覆
然而對處理進行評論一者可以在archive bottom下面評論,或在客棧中開啟覆核程序,所以基本這個弊端不是太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0:48 (UTC)回覆
(+)支持,但可能需要將result放得更顯眼。--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6 (UTC)回覆
{{archive top}}還不夠顯眼嗎……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7 (UTC)回覆
似乎現在在框區的右上角?可以更寬大一些。--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9 (UTC)回覆
或者說直接在提報區禁用回復按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4:49 (UTC)回覆
為什麼……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嗎思考...以及這樣一來看中維很多編者在有「回復」按鈕還常常亂插亂排留言(且一般從不會有管理員管理這類事)的情況下,若再禁用,排版一定會更亂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回覆
@魔琴您為何又把這條留言移到下方了,這不是繼續「上方下方同時展開討論、時間線錯亂」問題了嗎((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32 (UTC)回覆
但我一般是在處理欄下面回覆的,目前也沒有共識要改到上面,而且註釋寫了應該寫在下面,所以就還是移回去。反正沒太大差別。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58 (UTC)回覆
好吧,我當時移動的原因是我覺得上方下方並不重要,我在意的是「保持時間線穩定」(也可以把上方評論挪到下方,但這樣一來肯定會有其他人點「回復」放到上方,所以就把您評論挪上方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4 (UTC)回覆
另外有一個辦法,就是不先列出「處理」項,等真的有人要處理再加上,這樣就不會干擾到意見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日 (日) 17:52 (UTC)回覆
(+)支持這一方案,總之能讓意見區像條目探討等任何討論一樣「按正常時間順序、正常縮排」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5 (UTC)回覆
其實只要把提報人和提報時間戳拆成兩行,就可以禁用提報區的回覆按鈕(版本85183558),甚至整個區都沒有回覆按鈕,逼迫被褻瀆的現代討論工具侵蝕了靈魂的[開玩笑的]維基百科人用無上、至理、聖潔的[開玩笑的]原始碼模式發表評論。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7:21 (UTC)回覆
界面的去人性化,時代的退步。[開玩笑的]而且提報人和提報時間分兩行會很影響閱讀體驗,很反編者直覺。--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9 (UTC)回覆
(-)強烈反對:極易導致億惡的編輯衝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1 (UTC)回覆
那可能是Wikiplus等快速編輯工具導致的,用系統自帶的原始碼模式編輯,能夠自動合併無衝突段落的編輯衝突。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3 (UTC)回覆

民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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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同意見太多,故進行民意調查。最終並非完全以投票(支持/反對)數量決定,僅是輔助參考。若有其他方案可直接在下方補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覆

方案一:維持現狀,編者自由選擇在「處理」欄上方或下方留言,且管理員處理後仍可自由回復
  1. (-)強烈反對:已有諸多問題。如時間線混亂、縮排混亂、「處理」欄不明顯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覆
  2. (-)反對:時間線很難區分,且毫無層次感。--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覆
  3. (-)反對:無法區分時間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覆
  4. (-)強烈反對:這一欄不是應該是名副其實地是各用戶爭論討論後的管理員處理行動嗎?--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覆
方案二:討論統一在「處理」欄上方按時間順序留言(一般為直接點按「回復」),對「處理」的討論則在下方留言
  1. (+)支持:基本完全符合討論時間線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覆
  2. (+)支持:合乎邏輯,理由(▲)同上。--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覆
  3. (+)支持:合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覆
  4. (+)支持:合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覆
  5. (+)強烈支持:以上同理。--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覆
方案三:在管理員處理前取消「處理」欄,其他同方案二
  1. (+)支持。和方案二相比好處是(規定在「處理」欄上方留言後)不會再有編者放錯位置,但壞處是可能使「是否已有處理」更不明顯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覆
  2. (?)疑問:這似乎本質上和方案二可以同時實現。--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覆
    看我上面的留言的最後半句()有那個問題,所以區分成兩個方案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4:09 (UTC)回覆
    (+)支持--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7 (UTC)回覆
  3. (+)支持:相對靈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覆
  4. 如果要這樣實現乾脆直接廢止處理一欄吧--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回覆
  5. (+)傾向支持:也稍微同理,這樣做減少混亂。--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覆
  6. (+)強烈支持:參考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等其他布告板。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4:20 (UTC)回覆
  7. (+)支持:曾見過有提報因為很多用戶參與討論,導致處理欄消失不見的情形,推測是有用戶在討論時無意間移除。身為管理員,在進行結案時還得要尋找處理欄在哪裏,感覺不如自己多打個幾個字更快更簡單。至於自由雨日所擔心的「使是否已有處理更不明顯」疑慮,其實就是看處理的管理員如何標示了。個人認為,靈活標示反而更可能解決結案不明顯的問題,因為結案管理員能夠視情況彈性處置。-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回覆
方案四:討論統一在「處理」欄下方留言(並修改「發現人」位置以便點按回復),並在管理員處理後禁止回復「處理」欄
  1. (-)傾向反對:沒有必要「禁止回復」。但若不禁止,又會造成時間線混亂的問題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覆
  2. (-)反對:時間邏輯不合理。--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覆
  3. ()反對反對:後續翻查存檔時提報內容和處理結果最為重要,時間和回復邏輯相對來說並不重要。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5 (UTC)回覆
    個人不這麼認為。最終處理結果當然重要,但幾乎所有討論(尤其是方針指引修改)都有一個「最終共識」,我不認為「最終共識」的重要性會高到可以無視「討論內容的時間線、縮進等排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9 (UTC)回覆
  4. (-)反對:不應禁止回覆任何留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覆
  5. (-)反對禁止回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覆
  6. (-)反對很混亂,不需要特地這樣搞--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回覆
  7. (-)強烈反對--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覆
方案五:取消「處理」欄,並使用{{archive top}}關閉討論
  1. (+)支持:除了有方案三的好處外,更解決了方案三的壞處,甚至遠比過去的方案可使「是否已有處理」明顯得多。但弊端是「對管理員處理的回覆」較過去不便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覆
  2. 有條件反對{{archive top}}result參數只能表示處理的結果。但後續針對處理的討論串如何用此模板關閉則有待商榷;若無定案則反對。--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覆
    既然已處理,就不必需要再回復。如果有對管理員的處理有意見,我認為有三種方法:一、在ANM重提討論,開啟新討論串;二、在管理員的用戶討論頁開啟新討論串;三、在客棧提出管理操作覆核程序。--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0 (UTC)回覆
  3. 我已經在上方提出此選擇的附帶好處:有結果和無結果的案件區別明顯,管理員所處理的結果顯眼可找,並且不會存在兩個討論串時間穿越的情況,故支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2 (UTC)回覆
  4. (+)支持:但傾向關閉討論後,若對管理員處理有意見,不要在ANM再開討論,而是到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開討論串或提AARV(但順位在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之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2月3日 (二) 09:17 (UTC)回覆
  5. (-)傾向反對:相對不易使用,並可能阻撓管理員處理後其他留言,注意管理員張貼處理結果並不總是等於直接結案,應當一定程度允許其後交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覆
    為什麼說不易使用?其後交流的意義又是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0:56 (UTC)回覆
    @Ericliu1912:由於這並非純投票,所以我認為您還是得回應一下beef這裏的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18:01 (UTC)回覆
    要用模板就是比較麻煩。而且把整個討論框起來會讓人誤以為管理員處理後即不允許留言。相對於其他方案,這是無必要的缺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4:51 (UTC)回覆
    其實可以寫一個腳本方便關閉[1]
    對於框起來的事情,我個人覺得本來就是為了discourage人去繼續評論。如果真有人覺得自己有必要、有價值的評論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延續。--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54 (UTC)回覆
  6. 個人認為不是不行,但方案三似乎也允許方案五這種操作?與其強制規定要使用{{archive top}}關閉,方案三反而更有彈性應對各種不同情形?-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回覆

總結

[編輯]

似乎共識是傾向方案三和方案五(方案三支持的人略多),另@U:魔琴已在WP:ANM嘗試了一次方案五。接下來是允許兩種方案並存(管理員自由使用)呢,還是繼續討論,還是規定使用方案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5 (UTC)回覆

方案二和三似乎沒有差別?我個人是擔心沒法一眼看到處理欄。我使用方案五是因為劃了hr還有三個「處理」欄實在太亂,因此框起來總結。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7 (UTC)回覆
三比二支持的人更多點吧?另外就是考慮到如果要貫徹落實的話,為避免有人維持舊有習慣,還是取消處理欄更好(即三和二當中淘汰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34 (UTC)回覆
個人會建議推進方案三,這是較多人支持而且對排版改動較少的方案。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4 (UTC)回覆

個人初步想法:

  • 在管理員布告板提報時,不設置「處理」欄,其他排版不變。
  • 不論是被提報用戶還是其他用戶,均通過點按「回復」提報人來留言,並遵循相關的討論頁指引,舊留言在前新留言在後、正確縮排等。
  • 建議管理員在處理時,在所有留言最末頂格使用一個項目符號來標示處理結果。處理後,其他用戶可繼續在處理欄下對結果進行討論。但也允許管理員使用{{archive top}}關閉討論,不過關閉後不禁止其他用戶在框外繼續對處理結果等進行討論。
  • 以上排版適用於ANMAN3VIP布告板(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補充:WP:DRVWP:COIN)。

以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0:17 (UTC)回覆

不反對這個提議。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57 (UTC)回覆
不反對,不過不知道有無更好的突出顯示處理欄的方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2 (UTC)回覆
我剛想說應該限制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Wildcursive這裏你和薏仁將頂格書寫的排版(因為會導致時間線混亂),然後發現限制也正好可以避免處理欄不清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47 (UTC)回覆
可是如果等到有人回覆了,處理欄就被淹沒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52 (UTC)回覆
頂格書寫怎麼會淹沒?--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3 (UTC)回覆
也對,但得確保沒有其他人頂格書寫。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8 (UTC)回覆
一般點按回復就不會頂格書寫。當然總有人不按回復又愛頂格書寫的,客棧也很常見。--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12 (UTC)回覆
附加一個提議分頁討論 -Lemonaka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57 (UTC)回覆
話說,WP:存廢覆核請求是否也要作此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7日 (五) 04:20 (UTC)回覆
(+)支持,現在處理結果:這一欄經常被無視,導致排版混亂。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40 (UTC)回覆
另外還漏了WP:COI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59 (UTC)回覆
我的另一個方案是把「處理結果」放在「討論」上面,這樣即無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59 (UTC)回覆
嗯?這不就是方案四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5 (UTC)回覆
討論已達30日, 公示7日,2025年1月7日 (二) 07:06 (UTC)結束。Lemonaka的「分頁討論」和本案相對獨立,可繼續討論,不影響公示。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回覆
公示通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7日 (二) 07:09 (UTC)回覆
本人已修改Module:VandalSubmitFormTemplate:SubstFormOfApplyingDeletionReview以及各大布告板,完成。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7日 (二) 07:27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這個布告板能不能把所有舉報提高一個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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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有一個二級標題——「當前的不當行為」,而所有舉報都位於其下。這樣,造成的一點不便是,只能訂閱「當前的不當行為」(基本上相當於訂閱整個頁面),而不能訂閱單個舉報。噢,對,如果能直接訂閱三級標題也行。--Ma3r鐵塔2025年1月29日 (三) 06:31 (UTC)回覆

客棧有人提過好幾次了,似乎是有技術問題。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29日 (三) 06:35 (UTC)回覆
是兩種方式都有技術問題嗎?--Ma3r鐵塔2025年1月31日 (五) 02:58 (UTC)回覆
@Ma3r:找到了,見Special:PermaLink/85406663#訂閱通知之不合適。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8日 (六) 03:26 (UTC)回覆
@自由雨日非常感謝!辛苦了,辛苦了……(雖然結果比較失望……)--Ma3r鐵塔2025年2月8日 (六) 03:35 (UTC)回覆

管理員於ANO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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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本人檢視WP:ANO舉報頁,並對管理員Manchiu在相關舉報之處理方式存有質疑,包括:

有關情況本人亦徵求其他用戶之意見。

@薏仁將、@自由雨日、@SunAfterRain、@YFdyh000、@Patrickov--黑色惡鬼 2025年2月27日 (四) 09:29 (UTC)回覆

如果對結果沒有異議,結案的時候陳詞少也沒什麼,有問題可以直接詢問管理員。另外被懲罰的人是初犯還是屢犯?如果是初犯的話就長時間封鎖,那是不是下手過重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2月27日 (四) 09:45 (UTC)回覆
當然千村狐兔在封鎖屢教不改的Joker Twins的確是失誤了,後者明顯應該永封。--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2月27日 (四) 10:07 (UTC)回覆
我覺得這個就是管理員裁量權的範圍之內,包含對於初犯、累犯的認定、封鎖的期間期程的衡量,似乎每位管理員有自己一套裁量權吧?--薏仁將🍀 2025年2月27日 (四) 10:28 (UTC)回覆
對初犯不應過重,對累犯不能太輕。--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2月27日 (四) 10:53 (UTC)回覆
此言甚好。--花開夜 留言 ·簽名 ·貢獻 2025年3月1日 (六) 15:09 (UTC)回覆
初犯可能是不知道規矩,累犯則是明知不能這樣做還屢犯。Joker Twins、Kone718就是如此。--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2月27日 (四) 10:55 (UTC)回覆
認同日期君的看法,初犯可從輕發落;但對累犯的封禁期限的確不宜過短。--黑色惡鬼 2025年2月27日 (四) 11:18 (UTC)回覆
沒看出寫的簡潔有任何問題,如果有疑慮請實際舉出要覆核誰,針對那幾個人處理就好。--SunAfterRain 2025年2月27日 (四) 16:35 (UTC)回覆

關於IP用戶在管理員布告板的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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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人入站以來,目前已經收到了7次來自IP用戶的提報,分別為:Special:Diff/83977591Special:Diff/84483394Special:Diff/84513374Special:Diff/85232350Special:Diff/85528636Special:Diff/86140279Special:Diff/86492934。使用的都是一些沒什麼根據的指控。早先我沒怎麼在意,但沒想到到今天已經有這麼多了。有鑑於目前的IP用戶提報趨勢,我現在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後續仍然會有更多的IP用戶對本人進行提報。我認為這已經構成嚴重的維基騷擾行為:反覆惱人與不必要的接觸。鑑於此,我請求社群採取有效措施,以阻止這些IP用戶繼續行騷擾之事。--—— 紅渡廚留言貢獻歡迎監督紅渡廚是否仍有違反文明方針的行為,若有請點舉報。2025年3月20日 (四) 13:37 (UTC)回覆

我能想到的措施有兩種一種是半保護WP:ANM,但這會同時讓尚未自確的人無法發言,一種是透過過濾器阻止尚未註冊的使用者在WP:ANM發言,如果社群有意要防止這種情況再度發生,你可以朝着這兩個方向討論看看。--~~Sid~~ 2025年3月21日 (五) 06:08 (UTC)回覆
我倒覺得是應該禁止非自確提報--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2日 (六) 16:27 (UTC)回覆
同意效仿VIP永久半保護。--)dt 2025年3月22日 (六) 18:45 (UTC)回覆
我也同意。--—— 紅渡廚留言貢獻歡迎監督紅渡廚是否仍有違反文明方針的行為,若有請點舉報。2025年3月23日 (日) 02:15 (UTC)回覆
那您們可以等這裏的討論有一定共識後再去WP:RFPP提請求。--~~Sid~~ 2025年3月23日 (日) 04:10 (UTC)回覆
(+)支持用過濾器禁止非自動確認用戶提報,(-)反對永久保護ANM,應允許非自動確認用戶在ANM回應提報。Python6345留言2025年3月23日 (日) 04:47 (UTC)回覆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要認識到ANM是一個什麼樣的布告板。ANM、AN3和AIV有本質區別,前兩者的善意提報實質上會有希望管理員介入調停爭端的意思表達,這個意思表達應當無關是否自動確認,甚至應當無關是否註冊用戶;而AIV更像是有經驗用戶發現破壞後要求管理員及時處理。所以不太看好采AIV的半保護,也不太支持用過濾器阻止非自動確認或非註冊用戶提報。我可能會更希望把這個行為當作一個破壞然後用176這類過濾器阻止相似模式。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3日 (日) 05:05 (UTC)回覆
你說的沒錯,管理員是把他們當破壞封了幾個星期,可然後呢,換個IP下次再來,真能擋住「相似模式」嗎。如何判斷哪種屬於「相似模式」,哪種不屬於「相似模式」呢。--—— 紅渡廚留言貢獻歡迎監督紅渡廚是否仍有違反文明方針的行為,若有請點舉報。2025年3月23日 (日) 05:31 (UTC)回覆
比如,是IP的提報,被提報人是你,並且你沒有在ANM提報過對方,同時提報理由不足某個長度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3日 (日) 05:44 (UTC)回覆
那簡單啊,多敲點字上去就好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歡迎監督紅渡廚是否仍有違反文明方針的行為,若有請點舉報。2025年3月23日 (日) 05:47 (UTC)回覆
過濾器可以是非公開的(而且這類過濾器一定是非公開的),他在不知道過濾器細節的情況下很難繞過,另外我或者其他編輯員實際實現的過濾器不會是上面的這個例子,他無從得知技術細節。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3日 (日) 05:52 (UTC)回覆
有道理,如果能確實阻止IP再搞這類騷擾性提報,我支持。--—— 紅渡廚留言貢獻歡迎監督紅渡廚是否仍有違反文明方針的行為,若有請點舉報。2025年3月23日 (日) 05:55 (UTC)回覆
我先寫了一個過濾器375,目前沒有開啟任何動作,如果一段時間內沒問題(應該是14天左右)就等這裏共識看進一步開阻止。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3日 (日) 08:41 (UTC)回覆

關於管理員布告板格式和過濾器214匹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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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依照現有管理員布告板討論格式,我修改了214的正則,目前匹配的大致規則可以理解為,查找先前是否有此次提報的對象及先前提報的{{vandal}}模板後是否有「處理:」字樣,以及這兩者間是否有「===」字樣。若vandal模板的後驅是不包含「===」字符串的任意字符,且該有條件的任意字符後驅是「處理:」,則不匹配過濾器動作,反之匹配。目前檢查過往編輯沒有問題,但當前AIV的一個提報上我會有一些疑慮,該提報由發現人撤回請求,但沒有「處理」一欄,若有人需要再次提報該人,則會被過濾器攔下。因此我請社群考慮要求布告板撤回請求時把撤回填到「處理」一欄,而非「發現人」一欄或討論當中。以上,謝謝。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1日 (二) 12:04 (UTC)回覆

抄前次討論的主要推動者@自由雨日阿南之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1日 (二) 12:10 (UTC)回覆
@Hotaru Natsumi:是我在這裏同@Rastinition講的排版問題嗎?(雖然我在那說的理據是機械人存檔,但衹是理據之一。除了這裏的過濾器問題外,我覺得從直覺上來說也確實應當如此。)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1日 (二) 12:32 (UTC)回覆
應該是同一個問題,不過過濾器214隻工作在AIV,我是覺得如果要要求的話就統一到所有布告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1日 (二) 12:34 (UTC)回覆
我覺得基本不會有爭議(之前一般情況下,就算發起人撤回沒有填「處理」,其他管理員或非管理員也都會這麼做)。應該三天後乃至明天就可以公示。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1日 (二) 12:38 (UTC)回覆
@自由雨日舊版本的布告欄格式,「處理」欄就在那裏,所以撤回請求的人即便不填到處理裏面也會有其他用戶幫着填進去,但是新版布告欄格式這個「處理」欄是在有結論了的時候才出現,所以可能要明確規範一下。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1日 (二) 12:37 (UTC)回覆
感覺沒區別()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1日 (二) 12:39 (UTC)回覆
其實我一直覺得應該先註釋然後有結果再恢復就好,整個移除還要自己加很不科學⋯⋯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12日 (三) 04:06 (UTC)回覆
什麼……?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2日 (三) 04:07 (UTC)回覆
<!-- *: 處理:(僅供管理員使用,待結果確定後取消註釋) -->之類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12日 (三) 16:14 (UTC)回覆
感覺沒區別啊()反而可能在原始碼編輯時阻礙視線……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2日 (三) 16:26 (UTC)回覆
我不熟悉設計原始碼編程,但可以導入類似開關的項目在原始碼的第一行,填入特定字符後自動顯示處理,技術上應該可行,但我不確定設計層面是否很複雜。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15:11 (UTC)回覆
@Rastinition:「為什麼在目前的頁面,這則訊息已消失」是指?(未見有內容消失?)2月26日提報我似乎也沒看到?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3日 (四) 15:26 (UTC)回覆
  1. 目前頁面的提報文,Wikipedia:當前的破壞#TTpinkchu_2,看不到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自由雨日-20250306164600-Rastinition-20250305211400的留言文字
    • 編輯到一半發現我產生混淆,因為@Hotaru Natsumi和@自由雨日都各有提連結,我混淆成同一個提報。是我自己弄錯。抱歉造成困擾
  2. 2月26日,頁面最底部提報Wikipedia:當前的破壞#Cecilia135_2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15:32 (UTC)回覆
理論可行但事實上需要幾乎所有布告板大修(把目前的subst換為模板參數),這是會帶來極大工作量的。目前的狀況就是任何形式的結論都填在「處理:」一欄就不會影響機械人或是過濾器,於是大改的必要性是看不到的。工作量也大、必要性也沒有,那很難有人願意攬下這個活。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4日 (五) 17:42 (UTC)回覆
10日內無反對意見,現公示劃線部分為布告板討論格式要求直至協調3月27日17時14分。有意見請儘快提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0日 (四) 17:13 (UTC)回覆
通過。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8日 (五) 14:59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Hotaru Natsumi(針對編輯差異86605469我認為沒必要在header中特別提及這一點。header應簡潔扼要地寫出重要內容。而這一問題僅是不太嚴重的技術問題,而且使用頻率也很低(自寫入至今我還沒見用到),也非常容易人工修正(不論是修正撤回格式,還是進行手工存檔)。比起其他重要說明(如何提報、提報前溝通、排版混亂可能導致的時間線錯亂等)來幾乎不在一個層面。另@1F616EMO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5日 (四) 05:49 (UTC)回覆

有關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的條文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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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多次侵權的用戶被提報至WP:ANM,提報侵權行為的地點是WP:CCI。遂建議修改以下條文:

現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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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編輯戰濫用傀儡等用戶不當行為應分別至WP:AIVWP:ANEWWP:SPI提報。

修改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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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編輯戰濫用傀儡侵權等用戶不當行為應分別至WP:AIVWP:ANEWWP:SPIWP:CCI提報。

現右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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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右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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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意見請提出,謝謝!--DaqibaoQi留言2025年5月10日 (六) 03:25 (UTC)回覆

問題是CCI除了我基本沒有人理......
Xindoor的case我從4月尾提報後到現在也沒有人開case--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5月10日 (六) 08:07 (UTC)回覆
還是在布告板上的內容....... 多一個連結是不是也能吸引點人?--DaqibaoQi留言2025年5月10日 (六) 08:18 (UTC)回覆
也對,(+)支持修改--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5月10日 (六) 16:22 (UTC)回覆
@Ghostingb 請問你會撤回你的支持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5月14日 (三) 14:58 (UTC)回覆
會--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5月14日 (三) 17:49 (UTC)回覆
(-)反對WP:CCI是用來查核侵權用戶的編輯,而WP:ANM則用來請求管理員封禁,二者功能不一樣。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5月13日 (二) 08:44 (UTC)回覆
是的 所以需要分開 我做的就是指引其到正確的頁面提報--DaqibaoQi留言2025年5月13日 (二) 11:43 (UTC)回覆
(▲)同上,CCI和ANM根本就不是一個層面的東西。而且持續侵權也是破壞的一種,未必不能提報至VIP。(-)反對提案。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3日 (二) 08:54 (UTC)回覆
那流程上 只有在CCI查核完畢後 才可以確定是否侵權吧--DaqibaoQi留言2025年5月13日 (二) 11:48 (UTC)回覆
???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3日 (二) 11:52 (UTC)回覆
(:)回應,我個人意見,針對抄襲,VIP和CCI屬於雙軌運行,兩條平行軌道,永遠平行,不互相交叉。CCI查核,是根據蛛絲馬跡,仔細查核比對,曠日廢時,耗費人力。VIP,顯而易見之明顯抄襲,收效快速,即報即封,制止損害再擴大,掌握時效性。
絕無要先等CCI查核完畢後,才能確定是否侵權,可以兩路並行(水陸並進),同時提報VIP、CCI。
在VIP走速效制止,CCI走細水長流、查核具體抄了多少、還有沒有屬於抄襲,但還沒被找到的。--Znppo留言2025年5月13日 (二) 12:38 (UTC)回覆
Well CCI的立案條件是5筆侵權,所以立案了其實基本己經可以證明有持續侵權。
另外侵權行為成為破壞的條件是僅在已告知該等內容侵權後仍重複添加才構成破壞。類似Wikipedia:編者著作權調查/YikyuenG的案件由於當事人在開case前根本沒收過警告,丟去VIP真的合適?--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5月13日 (二) 13:19 (UTC)回覆
我說的「持續侵權」就是這個意思(其他破壞也一樣,雖然未明說,但一般也是「警告後仍繼續」或「持續如此」纔提報,否則管理員也會以警告做結而不是封禁。所以簡單起見我都用「持續」來形容)。YikyuenG的案件,警告於2025年2月5日 (三) 15:31 (UTC),提報於2025年2月6日 (三) 13:08 (UTC),當事人在開case前根本沒收過警告[來源請求](也有可能你根本沒注意他已經被警告+提報過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3日 (二) 13:34 (UTC)回覆
Okok, sorry我miss了--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5月13日 (二) 14:03 (UTC)回覆
(:)回應,有人提報VIP不是先警告,對方不聽才提報?所以你現在是在假設你腦中的情境不警告直接丟到VIP?我是有說沒警告直接報VIP?然後鑽我語病,故意來槓我顯得你佔據優勢地位?
還有提報VIP若不妥,閣下為何不一一對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存檔/2025年4月這十數筆侵權VIP提報進行【阻止提報】?跟這些提報人講,我們要按照流程SOP慢慢來,必須先來CCI,我們一個一個慢慢查,你們先侵權我當作沒看見,等我CCI查完十天半個月後,我先確定你抄襲了再說,這時才能提報到VIP。--Znppo留言2025年5月13日 (二) 13:50 (UTC)回覆
能給個報VIP侵權的實例嗎?你這連結都是一堆各色各樣不是侵權的破壞--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5月13日 (二) 14:11 (UTC)回覆
那麼 添加「多次警告過的侵權可至WP:AIV提報。」如何--DaqibaoQi留言2025年5月14日 (三) 11:44 (UTC)回覆
(-)反對:那是不是所有破壞行為都要寫一遍?「警告後繼續簡破壞可至提報」「警告後多次移動破壞可提報」……?如果你的意思是說必須先提報CCI、滿足「多次警告」纔能提報VIP,更加反對。你根本不理解CCI的作用和性質。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4日 (三) 11:48 (UTC)回覆
不是的 現在CCI的積壓很嚴重 我只是想把CCI連結到ANM的頁面上 給大家增加一個進入CCI的窗口 讓他們也可以解決CCI的積壓問題 那請問雨日佬 怎麼改合適--DaqibaoQi留言2025年5月14日 (三) 11:55 (UTC)回覆
ANM屬請求管理員操作,CCI任何編者均可參與。如為解決積壓問題請考慮加至公告欄或其他合適位置。Python6345(2025年5月14日 (三) 12:21 (UTC)回覆
我知道 但是侵權這事情放ANM合適嗎?--DaqibaoQi留言) 2025年5月14日 (三) 12:35 (UTC)刪去於--DaqibaoQi留言2025年5月15日 (四) 11:39 (UTC)回覆
@Python6345,條文更改我 撤回請求,但是右側列表能改麼 副知參與討論的@自由雨日@阿南之人@Ghostingb@Znppo(若有打擾 我在此表達最深的歉意)--DaqibaoQi留言2025年5月15日 (四) 11: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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