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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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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下面提出存废复核,管理员会按所提理据处理,而此前,请参阅删除方针存废复核方针。如果想先查看被删除内容,请使用已删内容查询。现存而正在进行存废复核的页面参见Category:存废复核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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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emplate:济南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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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8 Zhenqinli 2025-04-22 22:25
2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青岛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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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 红渡厨 2024-11-18 16:22
3 迷你特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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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 甜甜圈真好吃 2025-01-08 11:21
4 Template:中国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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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5 Python6345 2025-05-25 00:29
5 汉东旼
状态:   等待中
9 3 Iou tɕie ɕy 2025-06-02 12:43
6 明宰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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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Iou tɕie ɕy 2025-04-16 21:01
7 李瑞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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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3 Hundcari 2025-04-24 11:01
8 File:Sign of Yuanpei Residential Colleg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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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3 IuyminirC 2025-05-18 22:08
9 File:Sign of Yuanpei Resident College with Chinese characters parts.jpg
状态:   新申请
1 1 IuyminirC 2025-04-22 21:26
10 亚当斯总统、约翰逊总统、阿迪昂总统、奥巴马总统、拜登总统、艾森豪威尔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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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7 日期20220626 2025-06-01 05:57
11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批量复核)
状态:   处理中
21 9 杰里毛斯 2025-05-29 00:07
12 Template:Maint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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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0 SuperGrey 2025-05-13 18:38
13 大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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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江湖大虾仁 2025-05-17 01:53
14 等着我 (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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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Hamish 2025-05-11 17:34
15 台湾清代番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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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Yuanbintsai1956 2025-05-25 21:16
16 中国第一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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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Hamish 2025-05-12 16:22
17 晚安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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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大筒木博人 2025-05-26 12:43
18 Template:Lang-k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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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 阿南之人 2025-05-29 08:58
19 机动战士钢弹 铁血的孤儿世界观及设定
状态:   未完成
34 15 Manchiu 2025-06-05 09:25
20 机动战士钢弹 00世界观及设定 →机动战士GUNDAM 00世界观及设定
状态:   待处理
6 4 1F616EMO 2025-05-27 18:17
21 Template:中国内陆诸河
状态:   新申请
20 4 红渡厨 2025-06-03 00:09
22 张欣欣 (教师)
状态:   完成
4 3 Manchiu 2025-06-04 00:10
23 钢之链金术师
状态:   完成
2 2 Bluedeck 2025-06-05 03:10
24 绿共
状态:   新申请
5 4 Cygz 2025-06-0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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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原存废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8/29#Template:老济南城)中,管理员错误阐释共识。该模板仍然存在着收录范围不明的问题,违反了《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若该问题不能得到解决还要保留,则完全是在纵容用户在维基百科搞原创研究。———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6:44 (UTC)[回复]
    @用户:ATannedBurger,已用新理由重新提交。但我仍然要指出的是,阁下关闭讨论的行为显然不符WP:BURO方针的精神。--———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6:47 (UTC)[回复]
    这模板存废又不是ATannedBurger关闭的,而且就一两个人主张删除,一批人主张保留,叫达成删除的共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20 (UTC)[回复]
    1、我说的关闭讨论,是指的关闭2024年9月8日对于本模板的存废复核讨论,麻烦搞清楚了再来讲话;2、我从没说过“达成删除的共识”,请你不要胡乱解读他人表达的意思。--———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10日 (二) 02:57 (UTC)[回复]
    1、你自己没有写清楚前因,要让别人怎么搞清楚,所以你讲话之前是不是应该写清楚些?2、你不服保留结果,不就是想删除,既然达不成删除的共识,要如何才能让模版删除?--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3:20 (UTC)[回复]
    1、我那句话本来就是艾特ATannedBurger进行的一对一对话,本来也不是在跟其他人对话,2、我在上方十分清晰地表述了“若该问题不能得到解决还要保留,则完全是在纵容用户在维基百科搞原创研究。”意即,原创研究问题若能解决,可以保留。你所谓“你不服保留结果,不就是想删除”是在恶意揣测我的本意。--———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10日 (二) 05:07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某人发表意见、提名等的程序有问题,这并不等于应该马上否决这次发表。请尊重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执行规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6:48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总则:(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历史建筑数量多,可分作两模板:济南古城的(一)&济南古城的(二)吗? 中国古的定义通常是早于民国,不少地方有这定义,如[1]--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2:42 (UTC)[回复]
    请问阁下是想表达什么?你想说明什么?我没看懂。--———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回复]
    延续老济南城最后讨论。--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32 (UTC)[回复]
    济南古城的古代建筑就是一个合理的范围。看完更多讨论,问心,参考说应想想任意拿两个页面放进模板,读者真的会想从A看到B吗。我反倒想问你们真的从读者角度出发吗? 这个模板究竟有多任意呢? 读者看完一个古庙自然想了解同区域内有没有别的古庙,不看古庙看会馆也好,怎会觉得古代建筑和共产党人故居是同类啊,但是你们不断来源来源,最后结论总是第几第几批历史建筑。现在没有来源在眼前,连集体动脑子都禁止。这一套根本不能真正便利读者,只会帮你们当中的维基乐园Player获取满足感。反倒像迂腐扼杀读者兴趣。--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41 (UTC)[回复]
    阁下想法是好的,但您的理念并不符合维基百科的理念。《维基百科:可供查证》:维基百科不发表原创研究,其中收录的内容需要有既已发表的材料作为依据和支持,而不能仅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编辑者应为条目中的内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来源,否则,这些内容可能被移除。--———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10日 (二) 03:00 (UTC)[回复]
    既然你认为好,就应该想如何使其成事,不是让迂腐持续下去。在多次讨论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对原创的理解只是个人见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就算除了你也有其他人质疑收录范围,其他人都是给出意见试图解决问题,唯独你喊口号似的反复强调不可原创,仿佛除了删除别无他法,曾有人指你的心态是违反方针中的删除是最后选择。虽然讨论了很多,但没你对修改的细致意见,无从得知你理想中的非原创具体上会把百科变成什么样。能观察到的是,你曾经说所有概念需要在同一来源内才不算原创,接着就有人反驳难道每个条目只能有一个主要来源。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决于来源,社群不能结合常识去思考去下决定,但来源之间的基本联系还得要按常识。我看维基百科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识讨论得出共识的,好比几个月前我看过有人讨论格式手册什么事项值得收录什么不值得,这些讨论也没多少来源引用过。一个主题确定了可以写成条目,就看他是哪一类,格式手册指引了这类主题通常有什么元素,按哪些角度编写,难道手册最初是根据一个单一来源弄出来的,没有按常识讨论出来的成分?现在我们参考一些来源再按常识商议,有何不妥?我提议济南古城的古代建筑,你用可供查证来质疑,济南古城的概念已被很多人同意是明确的,古建筑的定义我也有来源,也解释了古建筑自成一类,既不违当地官方法律条文,也符合读者口味,也能避免模板收录数量过多,这些就是按常识讨论。此模板亦有写下项目出处,没完全违反可供查证,只是列得不够明。在读秀也搜到一文叫厦门古建筑定义,难道因为只搜到厦门的,厦门就能有,别处就不能有,岂非把自己当成不能思考的白痴?--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1:09 (UTC)[回复]
    回应就应该想如何使其成事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如果阁下有什么想法,您可以自己去施行,来维基百科的每个人都是义工,没有义务非要帮谁做事。
    回应在多次讨论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对原创的理解只是个人见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您是说User:FreeePedia这种人吗?说出“OR不是原创总结”(Special:Diff/83497982)这种奇论的人?《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第一行就写了: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综合或总结,并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此句明显与《WP:原创总结》的第一句:切勿汇集、综合多个来源的信息或单个来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是契合的。就这,他还说OR不是原创总结。好,就算,他没有看到《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第一行的那些字,那逻辑推导会不会?《WP:原创总结》本来就写在《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这个页面里面,难道一个页面还能讲两件不同的事情?稍微运用一下逻辑思维能力,就应该知道,《WP:原创总结》是《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的其中一种情况。你说这种人吧,语文能力语文能力不行,逻辑能力逻辑能力不行,还喜欢在那讲英文,中文都没搞明白。只让人觉得可笑。当然,我也并不是说我对《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的理解就100%正确,但是吧,有些人真的应该自己先去把方针好好看一看,理解透彻,再来讲别人有没有理解对。
    回应你喊口号似的反复强调不可原创,仿佛除了删除别无他法:错误解读,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8/14#Template:浙江省境内的钟楼、鼓楼和谯楼》中,我对有来源的模板坚决支持保留。
    回应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决于来源,社群不能结合常识去思考去下决定:说的非常对,每一步都必须直接取决于可靠来源,这是《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和《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所明文规定的,您提到的“结合常识去思考”,实际上明确违反了《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以上意味着维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个人观点、经验或争论的场所。
    回应我看维基百科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识讨论得出共识的:您这句就显然是在偷换概念了,维基百科内部的一些规范,当然可以“按常识讨论得出共识”,但是,维基百科对外的内容,主命名空间、模板命名空间、分类命名空间这些,需要遵守《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等要求。
    回应此模板亦有写下项目出处,没完全违反可供查证,只是列得不够明。:您自己都同意这个模板违反《维基百科:可供查证》了。
    最后,阁下多次提到的在多次讨论中已有不同人指曾有人指,是诉诸群众的行为,并不能代表真实状况。--———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13日 (五) 07:07 (UTC)[回复]
    警告!!!@红渡厨
    红某借由回复Luwai君指出的“已有不同人“,将“不同人”单一指向到本人 并进行断章取义、人身攻击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1. 断章取义比春秋笔法行为更低级、性质更恶劣!Special:Diff/83497982原句:'不要“偷换概念”,非原创研究不是原创总结,链接与文字不符。'背景说明:WP:原创总结作为WP:原创研究的子集,而红某在文字写“原创总结”,在链接中给的却是“原创研究”。
    2. 人身攻击不可取!附未断章取义的原文“您是说User:FreeePedia这种人吗?”、“你说这种人吧,语文能力语文能力不行,逻辑能力逻辑能力不行,还喜欢在那讲英文,中文都没搞明白。只让人觉得可笑。”
    3. 此外,针对红某5天内@本人8次的骚扰行为,本人将综合其以往不当行为及上述行为进行必要处理。
    诸君继续讨论,希望没有扫兴。Best wishes!--FreeePedia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0:26 (UTC)[回复]
    上述言论,恰恰证明了你才是那个春秋笔法的人。既然你现在承认了“WP:原创总结作为WP:原创研究的子集”,那请问我凭什么不能把原创总结链接到原创研究?我把原创总结的文字链接到WP:原创研究有任何的不可取之处吗?还好意思说我偷换概念,这恰恰证明了你语文水平差的事实。
    当然,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你不是语文水平差,你是恶意地曲解方针,恶意地将WP:原创总结WP:原创研究二者进行区别解释,若是如此,性质更为恶劣!--———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13日 (五) 10:56 (UTC)[回复]
    批评你的是不只一人,可说到处都是。--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1:11 (UTC)[回复]
    所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16日 (一) 11:39 (UTC)[回复]
    (!)意见:作为之前存废的参与者,个人观感大部分保留派或多或少有知识的诅咒
    首先该导航模板大部分内容都是未创建,也没有主条目。不能假设所有人都知道“济南”,是相关主题的研究学者。“济南古城”这个概念没有足够说明,也容易与当地政府搞了一个“济南古城历史文化街区”([2])混淆。最后就是各位耗费了一个月在之前存废讨论,解释了什么是“济南古城”,就地理范围进行了一番举证。(模板的配图是在提删后才加上)
    在确认了地理范围后,并没有就收录内容继续讨论下去。收录内容趋向“历史建筑”,保留派观点是认识这是显而易见,但是为何不在模板中言明。导航模板有提到“收录内容和分类方式主要参考清道光《济南府志》,并据民国《历城县志》及地图等提供少量补充”。一般来说,这些书也不会只记录“历史建筑”。我去看一下《济南府志》,其第5-7卷为“山水”,6卷提到的大明湖,占据济南古城北边大半的都不在其中。
    我相信如果是有了主条目再创建导航模板,可以消弭大部分的问题,而不是现在需要不断后补解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8:54 (UTC)[回复]
    我把描述改了,但不敢改名。猫猫的日记本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活动,建主条目还得等他来。你的观点清晰,较使人信服。关于知识的诅咒(又称专家盲点),红渡厨非但不准许专家的存在,他恐怕想所有人都像小学一年生。--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1:29 (UTC)[回复]
    理解了,说到底也是红连的问题,红连真是导航模板的主要争议原因之一,应该去互助客栈谈谈。就此导航模板,我觉得只要名列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具公信力名单,可以接受红连;其他的,只要本身有条目,能显示属于收录范围,亦可。至于剩下的红连,@Nostalgiacn君觉得能不能设一些要求,如来源的类型、数量(可记于模板讨论页)?还是创建主条目后视乎内容而定?--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4:08 (UTC)[回复]
    我对“济南古城”这个主题也不太了解。但是搜索一下这个词,会看到“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3])等字眼的报道,发现模版就地理范围内的水体均没有记录,所以认为模板的收录范围不明确。目前看到的资料,“济南古城”在近年政府政策规划下,更多称呼为“济南古城片区”/“明府城片区”,未来可以从这些关键字再找一下资料。毕竟找近代资料总比看古籍便利得多。根据当前的政府规划,涉及一些旧街道如芙蓉街、岱宗街、涌泉胡同([4]),也不是局限于古建筑。当然模板目前已经局限在古建筑,这可以再斟酌。--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4:53 (UTC)[回复]
    再次引用一下这张图,济南古城是什么,济南古城包含什么,不是真实的摆在各位面前么?各位如何视而不见呢?
    本模板事实上是一个新模板,早先的结构和{{老北京城}}、{{老天津卫}}一样,7月25日红渡厨提删天津卫城,在讨论中我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但是没有继续讨论下去,于是我想到老济南城早晚也会提删,8月1号我开始按照我的设想修改这个模板,果然预测很准,8月5号就提删了,当然,就这几天时间,我也并不认为我已经思考全面了。
    但本模板的本质我想清楚了,即采用传统地方志的分类方式解构古代城市(请注意:不是当代城市,也不是古代城市在当代的残留),上文提到大明湖,传统地方志中有山水章节,那么当然可以,@Nostalgiacn阁下既然提出了这么好的问题,那么请勇于更新页面
    如果各位讨论的是当代城市,那么可以去做{{济南市}},这个具体不说了,如果讨论的是古代城市在当代的残留,那么可以去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即按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体系做另一种解构,即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历史街巷、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要素。顺便说,上面提到知识的诅咒,我想,把上面这些直接背诵出来即可证明我拥有这方面的背景知识。
    我认为我并不需要通过创建济南古城去阐释我的理念,我写过的古城条目够多了,用余姚城墙广宁城遂安县城这些既往的条目足矣。
    事实上,我认为它就像{{杭州市}}一样,是一种以地理单元为主题的综合性模板,各位确定可以完全确定条目杭州市应当包含什么、不应当包含什么吗,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完全确定对应的模板应当包含什么、不应当包含什么?如果不完全确定,那么类似模板为何要存在?
    我反正在试着探路了,至于路会不会堵死,那就看各位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5:47 (UTC)[回复]
    维基百科作为一个共笔型百科,有争议应该先讨论出共识再处理,如今这个讨论亦然。其他编者对导航模板主题和收录范围不了解,提出质疑,这很常见。如果只是主编,首位创建者知道,所以选择不解释,个人感觉并不好。
    回到济南古城这个话题,《济南府志》包罗万有,还记录当地官宦(23-32卷《秩官》)、当地出身举人(39-45卷《选举》)、当地出身的名人(45-56卷《人物》)、当地名人故居(62卷《侨寓》)。确认模板的收录范围,是删除派最大的质疑,也是讨论重要议题。上面提到水体不过举例,目的是用于说明模板的收录范围不明,不是我勇于更新水体的内容就能解决的,对方仍然可以质疑《济南府志》提到的人物等等内容,为何不在模板里面。
    最后,知识的诅咒是指人认为其他人都懂,所以选择不解释的情况。说实话,如果不是这个模板,我都不知道有“济南古城”这个概念。毕竟加拿大首都是渥太华都能作为冷知识([5]),很多知识并不是人人都知道。--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3:57 (UTC)[回复]
    目前这个模板对古代城市的解构主要还是在物质层面(城市建设层面),如上面那个模板讨论所述,非物质的层面可以另外创建模板。山水虽是古城的自然因素,但既然在城内自然会融入人工修整改造的因素,典型的例子便是西湖文化景观(虽在城外但可参考),所以自然可以列入到城市建设的内涵中去。至于人物,《济南府志》“秩官”和“宦迹”两章的人物是在济南府做官的,大部分不是济南府人氏,“选举”和“人物”两章的人物确是属于行政区划意义上的济南府出身,但并不一定是地理地域意义上的济南城出身,大部分也完全可以出身于城外的乡镇村落,这并不是靠《济南府志》可以断清楚的。
    到明清时期,几乎任何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都能对应一座古城,这个古城既是一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地方建设的集中区域,例如{{浙江省境内的古城墙}}标题是古城墙,但里面的条目绝大部分都会带到古城的内容。当然,这些古城在当代的留存程度是不一样的,留存好的自然可以去评“历史文化名城”,这可能是大家通常所理解的古城,留存不好的,也就只有个轮廓或者有个区域而已。我认为类似模板需要一定的条目做基础,不会普遍存在,济南毕竟是省城,县级及以下,或者非历史文化名城就很难建立。
    知识的诅咒反过来自然也可以理解为:拥有背景知识的人事实上是很有限的,在讨论中出现的就更少了,半年前我在和红渡厨的讨论中就已经提到了类似的话。--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5:16 (UTC)[回复]
    循着之前的讨论中的关于收录范围的质疑,有编者在模板中添加了[济南古城的古建筑”的描述,如今你也在模板中增加“采用传统地方志的分类方式解构明清济南府城的建设内容”的描述。有这些内容,其他编者能了解到这个模板的收录范围,也有勇于更新的方向。
    最近客栈的讨论也提到这个问题,我也同意其他编者提到“在导航模板讨论页之类的地方给出的收录标准,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原创总结”做法,多做一步,可以避免很多日后的解释。人人都可以参与的维基百科,编者的水平都不同,适当的说明是有必要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1:43 (UTC)[回复]
    这个讨论晾了很久了没结果,在客栈也在持续讨论的情况下,本人不否认该模板存在争议,但本人也认为规则仍有完善的空间,目前不能得出本模板完全违反规则的结论,且前期出现的9:2的讨论结果,可以认为社群共识倾向于保留,如果提删者认为应当尊重社群共识,那么该模板应当保留,反之亦然。--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36 (UTC)[回复]
    WP:共识不是点票--———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2:51 (UTC)[回复]
    那不是一样嘛,阁下所谓的共识一样没有共识,此类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还不如我和阁下单独辩论。--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38 (UTC)[回复]
    那感情好啊,以后直接就在我俩讨论页解决得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9:03 (UTC)[回复]
  • @红渡厨提删理由中提出,根据维基百科:删除方针,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和 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属于 内容分歧(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除非合并或重定向更合适)。
但显然,两个之间事实上是包含关系而不是相等关系,不是同一事物,因此提删理由不成立
该案例与 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本质是一样的,这两个条目的内容也是包含关系,但是在维基百科可以同时存在。
因此我认为两个条目可以同时存在。--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猫猫的日记本讨论贡献)于2024年11月16日 (六) 09:53 (UTC)加入。[回复]
我认为复核理由不成立,“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和“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县保部分”提供的是两种内容,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这两个条目根本不是包含关系。
不过,我并不反对提出本次存废复核。当时我提交存废的理由也非常简单,就是案涉的这两个表,跟已有的分省国保列表,重复了,就这么简单。如果说日后按地级市的国保列表全部铺开的话,那我也支持删掉分省国保列表,保留按地级市的国保列表。--———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8日 (一) 08:00 (UTC)[回复]
  • 状态:   处理中
  • 复核理由:要么都删,要么都留,对能重定向的短语禁止消歧义不合逻辑。个人的立场是:
    • 支持全部(○)保留,因为“外文姓氏+总统”是一个中文常见的表达,显然预期会有读者搜索乃至编者链入。而且这种表达和“中文姓氏+总统”(例如“蒋总统”)也有区别,例如人们往往不记得外文人名只记姓氏,以“外文姓氏+总统”搜索/链入的可能性要远高于“中文姓氏+总统”;例如“蒋总统”更像是一种尊称而非自然的用语,但“亚当斯总统”则更偏向于后者。
    • 不反对保留无歧义的重定向,且将有歧义的“亚当斯总统”也直接重定向到“亚当斯”消歧义页(而不创建独立消歧义页)。正如“CD”“cd”等不同短语不需要分列消歧义页那样(尽管理由为拼写相似,和本例不同),义项不多的“亚当斯总统”亦可直接重定向到另一消歧义页,只要能搜索到即可。
    • 反对删除。
    • 强烈反对“对能重定向的短语禁止消歧义”的做法,前例见此例。若共识倾向删除“亚当斯总统”且也不允许将“亚当斯总统”重定向至消歧义页“亚当斯”,则应一并将“奥巴马总统”等删除。
  • 副知@Kethyga微肿头龙杰里毛斯Manchiu。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4日 (日) 03:28 (UTC)[回复]
    个人倾向全删,理由还是同上次复核请求里的理由。重定向至不带总统的消歧义页面而不单独设立消歧义页面也是个不错的选项,我不反对。--微肿头龙留言2025年5月4日 (日) 03:37 (UTC)[回复]
    全留 per 自由雨日-某人 2025年5月4日 (日) 09:25 (UTC)[回复]
    个人观点是同英维一样保留独立消歧义页面(例en:President Adams),首先相关重定向方便读者查找,符合WP:R#KEEP中的它们有助于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索,重定向再有消歧义,符合消歧义的要求。另外保留姓氏+总统,不代表所有类似组合(姓氏+职位)都要保留或创建。--Kethyga留言2025年5月4日 (日) 12:39 (UTC)[回复]
    这就是上次提过的问题了,如果总统可以创建,其他职位为什么不可以?并没有哪条规定说明总统有什么特殊待遇。不论是总统的数量相对较小,还是总统属于比较高阶的职务(更高关注度)都不是特别好的理由单独允许总统消歧义页面而禁止其他职务。姓+其他职务的表达在中文也是存在的,如卢比奥议员(虽然感觉上职务+姓的组合好像更为常见),可见这种表达并非总统专属。硬要允许总统消歧义页而禁止其他职务需要给出符合方针的合理解释。英维倒是全部职位都接受,比如Admiral、Attorney General、Senator等职务全都有消歧义页,但我强烈怀疑这些页面引进中维的必要性。同理,如果XX总统可以重定向至不带总统的消歧义页面,那其他职务也应该照此办理,除非能够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为什么其他职务不可以创建重定向而总统可以。--微肿头龙留言2025年5月4日 (日) 14:04 (UTC)[回复]
    我是倾向支持允许“卢比奥议员”进行重定向/消歧义的,这几乎完全符合重定向/消歧义用途;也不反对稍紧的允许“无歧义的重定向至条目+有歧义的重定向至姓氏(如“卢比奥”)消歧义页”。您似乎一直倾向从严限制重定向/消歧义页的创建,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4日 (日) 14:11 (UTC)[回复]
    因为这些页面并非多多益善,尤其是重叠性很高的话就更没必要单独设立。比如en:President Adeangen:Adeang,真的一定要弄两个消歧义页面出来吗?我的态度也没有到非常强硬,如果多数人认同他们的存在价值,我也不会强烈反对。但是我希望可以一视同仁,不要搞出允许总统创建消歧义/重定向而禁止其他职务创建这种行为。--微肿头龙留言2025年5月4日 (日) 15:29 (UTC)[回复]
    既然符合重定向/消歧义用途,为什么并非多多益善呢?重定向/消歧义纯粹只是用于辅助跳转、搜索、链入,而非条目。我随手翻一条英语很普通的条目,比如“en:bipolar disorder”,就有多达76个重定向(尽管有一些是章节重定向)。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4日 (日) 15:38 (UTC)[回复]
    就“弄两个消歧义页面”的问题,首先我个人本也是倾向义项少无需单列页面的,例如我将“黄庄乡”“黄庄镇”等页面都放在了“黄庄”页面,因为“黄庄乡”“黄庄镇”等本身均也可以称“黄庄”(这种做法也未必所有编者接受,有些编者可能认为只有大小写层面的差异才能合并)。但“黄庄”页面排列很清晰,读者若想找“黄庄乡”,很容易定位到“黄庄乡”找寻相应条目;但“XXX总统”则不然,“XXX”页面大概率是按照名字、出身年份等来排列,而非按职位来排列,这时候单列消歧义页就有助于快速检索。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4日 (日) 15:41 (UTC)[回复]
    百科有一定的收录标准。--Kethyga留言2025年5月4日 (日) 23:33 (UTC)[回复]
    这不是合理的理由,其他职务也有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只要出现两个同姓同职且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理论上就能创建职务消歧义(一个人的话就是重定向)。除非你想说消歧义对关注度有要求,只有总统符合消歧义关注度,但这是不合理的。所以,要么全部职务的消歧义都可以收录,要么都不可以,不能双标。--微肿头龙留言2025年5月5日 (一) 03:15 (UTC)[回复]
    总统作为一个国家的元首,有很多地方使用**总统的表述,也便于读者快速找到对应条目,即它们有助于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索,至少总统这个头衔来说有相当多的文献中如此使用,类似于维多利亚女王,其他就不好说了。比如约翰逊总统--Kethyga留言2025年5月5日 (一) 08:52 (UTC)[回复]
    全部删除重定向(个人倾向后者),意见大致同微肿头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4日 (日) 13:38 (UTC)[回复]
    所以阁下这句话是在作为管理员表态还是作为普通用户表态?--——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5月5日 (一) 16:24 (UTC)[回复]
    处理者以外任何维基人发言,与管理或其他权限均无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9日 (五) 17:25 (UTC)[回复]
    (!)意见:@日期20220626近日在《李旦福》存废讨论中提到,“维基百科流量七成来自Google的跳转”。显然拿这些词汇去Google搜索的人会有不少。这也是保留这些重定向/消歧义页的有力依据。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1日 (六) 21:45 (UTC)[回复]
    Wikipedia derives 66% of traffic from search engine referrals[9](虽然我没有完全说对,但大致是这样,我是看到过类似数据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21:57 (UTC)[回复]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批量复核)

[编辑]

基于先前两次[14][15]对于此类条目的讨论意见,本人意见如下:
1.所有死刑执行布告均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张贴,属于司法机关已发表的公开文书。这类来源囿于传播范围限制,虽非所有人都能查证,但绝对是可以查证的。
2.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对一手来源的说明指出,“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第一手来源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此类条目只是事实说明,不涉及观点、评论或原创研究,可以谨慎地引用一手来源。如果原条目有此类来源,则应保留,对一手来源的事实性汇编符合维基百科三手来源的定位。反之没有列明来源的部分应当移除。
3.此类条目并非单纯罗列,而是能够反映一定问题(比如中国大陆死刑犯的常见罪名、地域分布、数量等等),具有历史价值和法学研究价值。如果部分年份条目质量太差(例如上面有人提及的案情梗概只有“反革命”)的情况下不反对删除相应年份列表,但不应全部删除。
4.关于有人提及的“关注度”问题,是否可以将此类列表重定向为“XX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列表”,让条目的主体由死刑犯转变为死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刑之一),以此解决关注度问题?
Aurora Crush 2025年5月21日 (三) 08:28 (UTC)[回复]
我重温了存废讨论,不认为当时达成了删除的共识,我认为至少也应该打回存废讨论重新讨论。在这些列表被提删前,我经常查看这些列表,后来一段时间没看,发现被删除了,只好作罢。凭我残存的印象,不少条目来源是充足的,我们不能因为部分条目来源不全而将所有条目删除,何况没有来源的条目也不是一定要删除的。——杰里毛斯留言2025年5月28日 (三) 16:07 (UTC)[回复]
  • 状态:   新申请
  • 链入页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复
  • 复核理由:原提删理据:在排过往的GA和FA时,发现不少过往贡献者都已退休,也删掉不少,个人认为这个模板的用途认为是具有宣称条目所有权的倾向,具指标性的英文维基已经于2015年废除此模板,认为应该重新讨论。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09:58 (UTC)[回复]
    两个编辑摘要供参考special:Diff/87163764special:Diff/87163879。--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10:33 (UTC)[回复]
    副知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3/19#Template:Maintained中原参与者@A1CafelYFdyh000SanmosaEricliu1912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ShwangtianyuanPexEric魔琴Manchiu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14:29 (UTC)[回复]
    为免其他编者困惑:复核提出者说的“原提删理据”应该是指其在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5/06#Template:Maintained中说的理据(我将之快速保留了)。另通知@深鸣。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14:57 (UTC)[回复]
    没有看到新理由。倾向可能有,但寻求正面效果及正确使用即可,也可以理解为“尊重”原编者及内容。--YFdyh000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14:35 (UTC)[回复]
    编者把自己加到{{Maintained}}里,就表示他有意维护本条目,那他其实是可以直接监视此页面的。其他人有疑惑,直接在讨论页留言就ok。我也认为相对于维护意义,更多的是“尊重”意味。至于“宣称条目所有权”,就算真的宣称了也没有任何效力,不宣称而打回退战的编者也不是没有。感觉可删可留,没什么特别的想法。--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5月6日 (二) 14:40 (UTC)[回复]
    不一定,主编有时无暇或没有持续关注自己写的条目,而其他人如果对条目内容有质疑,标注这个对找出主编者稍有帮助。其实这可能用更自动化的查询工具来替代,如[16],不过工具相对死板、不能得知主编是否愿意接受洽询。--YFdyh000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15:00 (UTC)[回复]
    得用这个吧,因为有些内容不是主编加的🤣 而且如果是认真的质疑,留言人自己应该花一点时间做过调查了,扫一眼历史记录应该都是小事情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5月6日 (二) 15:15 (UTC)[回复]
    我也觉得可删可留,无所谓。我也不是在每个主编条目的讨论页里加这个模板,仅在有意维护且较为熟悉的讨论页放,因为考虑到(尤其是不熟悉wiki系统的)留言者可能能借此快速找到主编。删除也有道理,我想维护的条目我也会加入监视列表中。不过原理据中的在排过往的GA和FA时,发现不少过往贡献者都已退休,也删掉不少和此模板说明文档不冲突,文档中也写了如果关注者在六个月内没有编辑或参与任何有关该条目的讨论,则从关注者栏中移除该人。复核者在Talk:《BanG Dream! 少女乐团派对!》的开发提出的AT都没放了也不是合适的移除理由。--深鸣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15:19 (UTC)[回复]
    模板内容没有所谓“宣称条目所有权的倾向”,模板说明也明确指出不应用来宣称条目所有权,实际用例也几无如此,故此种理据从头到尾难以成立;至于少数可能的误用或滥用,抑或前人退休等,并不直接反而构成删除理据。除上述“尊重”的用途,此模板也方便维基人有需要时直接联络有意愿维护条目的编者,提供额外交流管道,这与一般讨论页发起话题(乃至于干等不知道会不会来的监视者或路过群众)的方式并不冲突。至于英云亦云的问题,不必我多说了吧,本来隔壁的社群基数就远不可比。综上所述,此模板应予以保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6日 (二) 15:55 (UTC)[回复]
    日本战列舰列表,刚刚才维护完成,请问上哪交流。--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15:58 (UTC)[回复]
    感谢阁下愿意协助更新有关页面!除此之外似乎也没什么可以说的。一大堆站务积压工作不都是这样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6日 (二) 16:01 (UTC)[回复]
    这不是恰好符合如果关注者在六个月内没有编辑或参与任何有关该条目的讨论,则从关注者栏中移除该人的用法吗?--深鸣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16:01 (UTC)[回复]
    我对这个模板本身一直感到困惑,鼓励勇于更新,但是又要寻求主编的意见,不能主张条目所有权,却又允许列名。若真被积极使用视作“评级”的一环,大量编修该条目达5成以上的用户应该都要列名,无论是不是评选过条目。--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16:05 (UTC)[回复]
    我没看懂阁下想表达什么。更新条目、主编意见、条目所有权好像都是互不关联的东西,和评级应该也没什么关联吧。主编在认真编写条目的前提下,对内容肯定更熟悉,我在《BanG Dream! 少女乐团派对!》里用了几本纸质杂志(例如《周刊ファミ通》),如果对这些来源所佐证的内容有疑虑,那么询问我应该比询问其他人更有效率。有些人可能对这游戏更熟悉,但是无意维护此条目;即使是有意维护,也不见得把来源都看过一遍,对内容不见得比我熟悉。而且加不加这个模板完全是看个人的意愿,并不是达到什么程度就必须列名。--深鸣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16:34 (UTC)[回复]
    我觉得是表述上的问题。 以下用户曾撰写此条目或熟悉其所涉主题,或可解答内容查证、参考来源等问题,“等问题”改成“的问题”或许更好,毕竟除了内容查证、参考来源之外也没有别的非要主编来解答的问题;“曾撰写此条目或熟悉其所涉主题”也可以删去不写。
    为了不让模板产生“条目所有权”之观感,模板可改名作“来源协查者”,列入条件亦不必限制人数和期限,凡是对文中相当数量的来源进行过核查的人都可以列入(包括评审者),作为一个ping list使用。此方案如何?--SuperGrey (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6:50 (UTC)[回复]
    ……我这个方案无人在意吗?--SuperGrey (留言) 2025年5月13日 (二) 09:51 (UTC)[回复]
    Sanmosa说的状况也要考量。此模板所有条目均可使用,若不限定人数只要有大量(怎么判断自由心证?)参与编辑者均可挂名。维基百科的编辑者来来去去,维护本就依据每位现在的参与者,谁能保证明天自己还在这里,哪个用户退休了给哪个人去定期确认挂名人员?--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5月13日 (二) 10:26 (UTC)[回复]
    倒也是。某些热门条目可能会挂上很多人名。--SuperGrey (留言) 2025年5月13日 (二) 10:38 (UTC)[回复]
    条目所有权》明文建议使用的模板也是违反《条目所有权》的吗?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7日 (三) 00:57 (UTC)[回复]
    所以这么大的矛盾都没人发现,方针指引应当修正。这么看来是使用度不高,此模板若则更广泛推广,应与评级和主题模板同样高度使用,不少条目主要贡献者是IP,应该也在在署名范围。--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5月7日 (三) 03:28 (UTC)[回复]
    根据Special:链入页面/Template:Maintained来看,目前约有二千多个条目有用到,可能有些维基人特别常用此模版吧。此模版的好处是让其他维基人有条目问题要问时,知道要问谁,只是,维基人来来去去,挂Maintained模版的人也无法保证会持续参与维基百科。而针对条目的问题,问维基人不如将问题放条目讨论页,因此我会认为可以删除。--Wolfch (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5:32 (UTC)[回复]
    我自己也有在几个条目挂{{Maintained}},但前提是我真的非常熟悉那方面的事情,要是没到非常熟悉的程度我也不会挂那个模板。会不会有人明明不是那么熟悉某方面的事情但仍然在那些方面的条目挂{{Maintained}}可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9日 (五) 15:24 (UTC)[回复]
    希望我没记错,Jarodalien君应该挂了不少模板。他以前确是活跃,但现在隐没了(当然这不代表我支持直接批量移除模板哈,先讲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9日 (五) 17:26 (UTC)[回复]
    Eric Liu君也()--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5月11日 (日) 15:35 (UTC)[回复]
    ?我觉得你没看过我的主空间贡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11日 (日) 17:05 (UTC)[回复]
    跳着点几个键入刚好是呗,为什么要特地看某人主空间贡献?--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5月13日 (二) 04:06 (UTC)[回复]
    那你就别随便指控啊== 确实我不怎么写新条目,但以前的作品都还有在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13日 (二) 05:36 (UTC)[回复]
  • 状态:   未完成
  • 链入页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复
  • 复核理由:这为钢弹作品中以机动战士钢弹 铁血的孤儿首的众灾难战后(PD)世界观作品的世界观及设定资讯整合,并没有违反删除方针,而且用户“🎋竹生🎍”的理由“纯爱好者内容”根本不在14条删除方针中,因此不应删除,请求恢复或合并“机动战士钢弹 铁血的孤儿”。Wong yong hao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9:56 (UTC)[回复]
    (×)删除:违反删除方针第14条(WP:PLOT)。另通知@Newbamboo。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5日 (日) 10:01 (UTC)[回复]
    请问能详细说明一下为何违反删除方针第14条吗?
    作为铁血的孤儿世界观及设定,这页面的资讯算是贯通“铁血的孤儿”、“铁血的孤儿 月钢”和“铁血的孤儿G”这3部PD的作品的,例如其中的技术中的钢弹骨架和亚哈反应堆与组织栏目中的末日号角都是在完全贯通这3部作品的,因此我不明白为何是直接删除而不是合并到“机动战士钢弹 铁血的孤儿”的页面中?--124.244.138.144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5:22 (UTC)[回复]
    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她一向是百科全书,她没有义务帮助任何粉圈保留资讯。我们年复一年跟交通迷、配音迷、动漫迷、电视迷等等各种圈子的粉丝“作战”,保留有收录价值且可以查证的内容,清走到不了我们标准的材料。你们要做的是根据我们的方针政策论证为何我们应当收录这些内容,而不是没搞清楚情况就来说干话申诉,或者是站外对维护维基百科规则的普通用户和管理员进行人身攻击。你们觉得普通用户和管理员是在恶意破坏,无法无天,你们可以告到管理这个平台的维基媒体基金会,看看他们觉得我们做得对不对。最后,你们如果有心在Fandom或者Miraheze创建自己的wiki,建议去“WP:AR”申请取回删除前的资料,并通过“导入”功能搬运到新站点。谢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6日 (一) 18:31 (UTC) 👍2[回复]
    我也希望能详细说明一下为何违反删除方针第14条
    “铁血的孤儿世界观及设定”统整了官方正式给出的作品中的用语及设定,我认为这是有收录价值且确实可以查证到的资讯
    以“纯爱好者内容”为删除理由的话,那所有钢弹作品的相关条目都是爱好者创建起来的内容应该一并都删除,为什么只单独删除铁血的孤儿的条目?
    如果管理者觉得此条目太过冗赘,那也应该是将内容合并到“机动战士钢弹 铁血的孤儿”的页面内,为什么要直接删除?
    另外我并不觉得前面的回复有对管理者进行任何人身攻击的言论,只是在就为什么要删除页面进行讨论,如果连这样的讨论都无法自由进行的话,我只会觉得管理者是在刻意针对特定条目。
    希望管理者能详细说明删除理由,不要让人觉得有针对的疑虑,谢谢。--114.24.28.93留言2025年5月27日 (二) 10:09 (UTC)[回复]
    “人身攻击”指的是巴哈帖子里面,具体指哪些我就不说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8日 (三) 23:37 (UTC)[回复]
    观战有感:其实还是萌娘百科变味了,否则爱好者也不会跑到维基百科来。不知道有没有人考虑建一个不会满地飞广告和政治审查的“新·萌娘百科”?爱好者超多的作品才能有机会搞出(并非半死不活的)Fandom站;还是萌娘百科这类站点适合ACG。--SuperGrey (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2:08 (UTC)[回复]
    https://cube.moegirl.icu/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8日 (三) 09:26 (UTC)[回复]
    这是个什么站点?可以简要介绍一下吗?目前站点好像很空旷。--SuperGrey (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9:35 (UTC)[回复]
    似乎是moegirl.icu运营方做的孵化站点。不过确实没什么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8日 (三) 12:34 (UTC)[回复]
    我看 https://moegirl.icu/ 好像也是一片死寂。有点可惜,为什么当时萌娘百科抽风的时候这个ICU站点没有取而代之呢……--SuperGrey (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2:47 (UTC)[回复]
    因为该站的设定是镜像站,爬取源站的最新版本。但是萌娘的源站不让抓,后来就断连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8日 (三) 15:30 (UTC)[回复]
    顺便说明香港网络大典“百无一用是书生”页面被删的事情,有人说“他们开始删除不利的资讯”,我们可没权限管香港网络大典哈。你点进删除者的详细信息就有大大的两个字“职员”,这是Fandom Inc.职员执行的删除操作。如果你们对此有任何意见,请联系Fandom公司。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8日 (三) 23:43 (UTC)[回复]
    还有,如果你们想转移到其他站点,想要查询被删的内容,不需要去找互联网档案馆(archive.org),只需要到WP:AR页面请求,就能拿到删除前的内容。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8日 (三) 23:45 (UTC)[回复]
    我想查询最近被删的7个高达条目,但是不知道应如何同时申请查询这7个条目
    虽然提交方法:中有说是需要加上|page2=、|page3=
    但是应该是要用以下那个格式?
    1:
    {{subst:ARN/new
    |page1=需要查询的页面名称,区分繁简
    |more=申请理由,必填
    |page2=需要查询的页面名称,区分繁简
    |more=申请理由,必填
    |sign=Ultraman2025留言2025年5月29日 (四) 19:44 (UTC)}}[回复]
    2:
    {{subst:ARN/new
    |page1=需要查询的页面名称,区分繁简
    |more=申请理由,必填
    |sign=Ultraman2025留言2025年5月29日 (四) 19:44 (UTC)}}[回复]
    {{subst:ARN/new
    |page2=需要查询的页面名称,区分繁简
    |more=申请理由,必填
    |sign=Ultraman2025留言2025年5月29日 (四) 19:44 (UTC)}}[回复]
    (已经在用户讨论页回复)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9日 (四) 20:46 (UTC)[回复]
    注意:已经加入{{AfdAnons|type=drv}}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2025年5月27日 (二) 10:17 (UTC)[回复]
    --2404:0:8811:2791:658C:93A0:E253:5F4C留言2025年5月28日 (三) 01:48 (UTC)[回复]
    (:)回应,回复上面的IP君,由于阁下提出问题很多,为了避免其他阅览者看不懂回应内容,我在此一并把问题也顺带附上。
    上面的IP君提到:“我也希望能详细说明一下为何违反删除方针第14条”。
    回应,WP:PLOT明确指出: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维基百科的条目并不是: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
    上面这段叙述是由中文写成,我想应该能看得懂。
    至于条目能否被保留,关键在是否满足Wikipedia:通用收录标准之标准(请仔细详阅),以及在此标准上所创建的各子专题收录标准,以本例而言,指得是Wikipedia:收录标准/虚构
    如果条目符合上面的收录标准,则条目自然会被保留。
    以本例而言,本作品最原始的母条目机动战士GUNDAM 铁血孤儿,有第二手来源(第三方独立来源)→符合收录标准,故条目不会被提请删除。另请参见Wikipedia:第二手来源
    本作衍生的子条目,也就是本次被提删的条目“机动战士钢弹 铁血的孤儿世界观及设定”,目前找不到任何第二手来源【专门报导】此世界观、此作品设定→不符合收录标准,故条目可能会被提请删除,如果有任一维基百科的编者(自动确认用戶)认为,中文维基百科“不应该收录”这些无第二手来源支撑的虚构条目,那么该编者就能自行提删此条目。
    (---为方便阅读放置分隔线---)
    上面的IP君提到:““铁血的孤儿世界观及设定”统整了官方正式给出的作品中的用语及设定,我认为这是有收录价值且确实可以查证到的资讯,以“纯爱好者内容”为删除理由的话,那所有钢弹作品的相关条目都是爱好者创建起来的内容应该一并都删除,为什么只单独删除铁血的孤儿的条目?”
    回应,这位IP君口中的“我认为这是有收录价值且确实可以查证到的资讯”,也仅是【出自你口中】,凡事要有客观的事实参考根据,不是靠你口中主观认定,必须依据客观的事实参考,也就是第二手来源(第三方独立来源),如果你能提供的话(请提供网址),若符合Wikipedia:通用收录标准、或Wikipedia:收录标准/虚构,则此条目就会被保留。
    此条目目前的状况就是,无第二手来源(第三方独立来源)【专门报导】此世界观、此作品设定→不符合收录标准,故条目被删除。
    上面的IP君更提出:“所有钢弹作品的相关条目都是爱好者创建起来的内容应该一并都删除,为什么只单独删除铁血的孤儿的条目?”
    我认为,这边有很大的逻辑谬误,上面IP君这说法等于就是说,【很多人都一起闯红灯,为什么只开我罚单?】,别人闯不闯红灯,有没有被抓,牵涉的原因很复杂,可能是警察人手不足、可能是警察没发现。
    但唯一的客观事实主体却是,你【现在】被抓到闯红灯,所以只论你【现在】闯红灯的行为,还请不要牵扯其他人。【上面的IP君这种说法就是试图把焦点转移成,明明大家都违规,为什么只抓我?分明就是你差别对待,这是“选择性执法”,非常不公,我要严重抗议。】
    上面的IP君再提出:“所有钢弹作品的相关条目都是爱好者创建起来的内容应该一并都删除”。
    我认为,这边还有另外一个逻辑谬误。中文维基百科删除条目,主要是看条目有无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有无第二手来源支撑、条目写作方式是否中立口吻、有无广告宣传,等等),【不是看条目创建者是否为爱好者】,还请IP君弄清楚这点。爱好者也是能写出正常条目内容的,爱好者不一定就只会写爱好者内容(这边的爱好者内容,通常是指一堆表格、或过于琐碎的纷杂资讯)。
    一本百科全书的任一虚构ACGN条目,有针对该主题的主言、沿革、简介、角色介绍、作品资讯,这些都是正常的条目内容,只要是按照维基百科规定的写作内容,通常情况下,不太会有一般维基百科编者因此提出异议,甚至提请删除整个条目。最主要的一个关键,条目若符合收录标准就会被保留,除非该条目的写作内容有很大问题(只堆砌一堆表格的爱好者内容、主语介绍字数不足、不采中立观点、吹捧溢美口吻、广告宣传、翻译腔、虚假内容、是否可供查证,等等),无可信赖版本可以回退,导致必须整个砍掉重练,这时也会被提删。
    (---为方便阅读放置分隔线---)
    上面的IP君提到:“如果管理者觉得此条目太过冗赘,那也应该是将内容合并到“机动战士钢弹 铁血的孤儿”的页面内,为什么要直接删除?”
    回应,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是【采共识决】,一但条目被提请删除后,就会被送到这边进行讨论,由参与的维基百科用户们讨论,主要是看该条目是否符合收录标准,其他还会参看条目的写作内容,主语介绍字数不足、不采中立观点、吹捧溢美口吻、广告宣传、翻译腔、虚假内容、是否可供查证,等等。
    共识如果形成后,就会决定该条目的最终去留,另外还要注意,每个时期参与存废讨论的中维社群人员均不太相同,所以也可能会作出完全不同的共识决。每个条目都有各自面临的删除状况及提删理由,我只能说这条目在此次提删的共识决,则是删除。也许下一次,在其它同类型相似条目里,或许会有其它共识决,也可能是合并也不一定。希望我这说法有解答到上面IP君的这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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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的IP君提到:“希望管理者能详细说明删除理由,不要让人觉得有针对的疑虑,谢谢。”
    回应,我不是管理者,只是一个路过的假面骑士(路人)。只要有条目被提出删除存废讨论,就是按照上面的流程,讨论该条目的存废,没有人会对这条目有仇、或进行特别针对。参与存废讨论的编者,在通常情况下,会依据Wikipedia:收录标准作出讨论,最后形成共识,来决定该条目的最终去留。
    维基百科有所谓核心方针、指引、收录标准,整部百科全书网站由维基媒体基金会负责管理运营,服务器是他们买的、流量带宽是他们租用的,钱是他们出的,他们是老板,一切由老板说了算。所有参与维基百科的社群人员,全部都是无偿志愿者,替基金会执行这些维基百科相关规定。
    如果IP君觉得这套运行机制有问题,可以直接找维基媒体基金会进行商谈,看能不能弄个针对ACGN的特别方针或指引,以后任何关于动漫的爱好者内容,不用管收录标准,均可以无条件收录。
    每个人都有一个价码,就看你出不出得起】,马斯克曾说出,他愿意捐出10亿美金给维基百科,只要维基百科改名为迪基百科(Dickipedia,Dick就是男子生殖器)(请点击此处观看这条新闻),维基媒体基金会没答应,也许是马斯克出的价码还没达到基金会心中的那个“甜蜜点”价位,我想马斯克如果喊价成100亿元美金,基金会也许就会点头答应也不一定,毕竟维基百科年度托管花费就要300万元美金左右,维基百科本身又不是营利性机构,靠的是民间捐钱。
    IP君要作的,也许是像马斯克那样,直接找维基媒体基金会进行商谈,而不是和我们这些维基百科一般用户(无偿志愿者),彼此进行【底层互害】。如果商谈失败,也许可能是社会成就不足。请努力发展自己的社会成就,取得“极大量的人类交易货币”后,若能出个让维基媒体基金会满意的价码,更改相关方针指引、收录标准,以后就能自由创建各式爱好者内容和条目。
    如果实在无法达成巨大社会成就、不能累积极大量人类交易货币,“人微言轻”,可能就只能按照中文维基百科的规定,创建符合Wikipedia:收录标准的条目。若所创建的条目不符收录标准,端看运气,随时有被提请存废讨论的可能,之后不幸被删除作结。--Znppo留言2025年5月28日 (三) 18:35 (UTC)[回复]
  • 就巴哈楼主Ultra2008的更新以及前面的对话再说两句:
  • 我承认我第一次回应语气不友善,如果有冒犯到任何人我非常抱歉。我当时看到巴哈内部分恶意发言,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 “关注度过期”是维基百科术语。“关注度”(notability)最近改名为“收录标准”,但是部分维基人还是习惯旧名。对于疑似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我们有一个提报流程,限时三十天来寻找符合收录标准的证据。流程到期后,如果仍然无人证明符合标准,则会进入到存废讨论,一般称作“关注度过期”。
  • 关于“书生党”可能滥用Fandom职权删条目的事情,建议联系Fandom Inc.。不过我要提醒,该页面确实违反Community Creation Policy中“Please do not create communities or pages (even humorous ones) about living people who aren't publicly notable”的规定,建议顺便问一下这条规定是不是“书生党”加的。
  • 关于“迁移”到哪里,确实Fandom目前用的CC BY-SA 3.0和本站版本不兼容,据说Fandom有升级的可能但是不知道会等到什么时候。可以考虑先去Miraheze,他们广告也少。不过上面SuperGrey指出爱好者不多的作品的站点可能会“半死不活”,这确实是个问题。萌娘百科即使还在正常运作,她也是CC BY-NC-SA的,著作权也不兼容。
  • “删除的原因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世界观及设定本就是官方公布的东西,所以录入者偷了懒而没有注释资讯来源”:不对,Znppo写得很清楚了:找不到任何第二手来源【专门报导】此世界观、此作品设定。如果资讯来源是游戏官方本身,或者不可靠的网友post,那也是没有用的。如果你们有可靠的二手来源报导这个世界观和设定,你们可以提出来,我们会考虑是否符合收录标准。(一般来说在中文维基百科只要一条就有可能会认为符合,英文可能要更多。)
  • 傀儡案和此案无关。这串讨论串顶部加的notice只是一般的提醒,特别是外部关注到我们某个讨论的时候,我们会贴出来提醒外部网友不要做别人的人肉傀儡/马甲。
  • “爱好者内容”指的是英文的fancruft,fan是粉丝,cruft有垃圾的意思。参见《爱好者内容》。所以我们并不是把所有的fans写的东西都叫作“爱好者内容”,只是那些“大概只有爱好者会感兴趣的东西”才会这样说。
  • 关于能不能并入主条目:我个人是没有意见。当然,即使并入,肯定不能原样并入,只能简写;而且如果没有二手来源佐证的话,我觉得还是少写甚至不写为是。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9日 (四) 20:37 (UTC)[回复]
@Ultraman2025我刚才在巴哈看完你发的文章,其中3楼提到““夏冰”目前用“不符合收录标准(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收录标准中的标准)”为申请“库洛魔法使角色列表”、……、“刃牙系列角色列表”和“天元突破 红莲螺岩角色列表”等ACGN的角色列表的存废讨论。”我想说明一下,我是根据NT:FAIL进行提删的,并非该楼下方的留言所说的“无聊人士恶意破坏”。还有以上条目的{{notability}}都不是我加入的,我只是清理Category:主题不满足收录标准的条目中模板放置30天还未提删的条目。
看到该楼下方的留言如“删一大堆啊,这...”、“不能抓人来停止恶意破坏行为真的是有点麻烦...”、“结果还真的是无聊人士恶意破坏啊…”,让我感到非常无语。另外,该楼中提到“幸好目前结束讨论的都并入了主页面”,你说的那些“并入了主页面”的条目,其实是我一个一个处理的,最近一周我就合并了超过20个角色列表
如果说遵守规则、花时间处理角色列表,最后却被某些巴哈用户误解并点名批评,那我不会再提删或合并任何角色列表了。后续不再回应。--夏冰 2025年5月30日 (五) 08:30 (UTC) 👍3[回复]
酸民是这样的。(毕竟酸民从来不会讲事件的对错,只会冷嘲热讽。例如在站内涉及中国大陆以及部分兴趣爱好例如ACGN、广播电视的课题上就经常与管理员发生冲突。)----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木叶村民怨声载道。 2025年5月30日 (五) 10:20 (UTC)[回复]
虽然阁下说后续不再回应,但是我还是先向阁下说声对不起,因为我当时是第一次接触存废讨论的页面,加上只要那些讨论一完结就会马上没了讨论内容,只留下谁提出了那个提案和谁结束讨论。
而我有说“幸好目前结束讨论的都并入了主页面”的是在另一名编者所申请的以删除为前提的存废讨论,所以我是不会知道最后是由阁下合并的。
另外我当时我是见阁下申请的一样是以删除为前提的存废讨论所以我才在那边列出,我反而想反问一下阁下提出以删除为前提的存废讨论中有不少有在其他语言维基百科上存在,最典型例子有“刃牙系列角色列表”、“库洛魔法使角色列表”
这两个都是条目的日文维基百科,而且该日文维基百科都是没有任何注意提醒的,理应可以适合“WP:虚构集合”中的“虚构作品”中的“该作品条目在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上存在。但若相应其他语言版本中存在能说明所描述的作品符合收录标准的可靠来源,则不受此限。”
(不好意思,我不懂如何开捷径)
为何一样要以删除为前提的存废讨论?--Ultraman2025留言2025年5月30日 (五) 15:01 (UTC)[回复]
提醒一下,各个不同语言的维基百科方针和规定可能都有不同,请见WP:是英文维基说的!。--Sakurase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16:10 (UTC)[回复]
但是我提出的那2个例子是最没问题的条目,如果这样也不适用的话,什么情况下才适用?--Ultraman2025留言2025年5月30日 (五) 16:29 (UTC)[回复]
(:)回应,关于阁下上面提出的WP:虚构集合中的这一段:
以下条件,只能说明其可能符合收录标准,是否确实具有仍需参考上面准则:
“该作品条目在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上存在。但若相应其他语言版本中存在能说明所描述的作品符合收录标准的可靠来源,则不受此限。”
阁下提供的这一段,我个人是这样解释的:
“该作品条目在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上存在”→可能符合收录标准,这边的字面解释,就是“可能”。顾名思义,有可能符合、有可能不符合,就是不确定之义。
“但若相应其他语言版本中存在能说明所描述的作品符合收录标准的可靠来源,则不受此限。”→这句话的意思说明,假设该语种(例如,日语维基)之该作品条目,列有第二手来源(第三方独立来源)则不受此限,意思就是这时就不受“可能符合收录标准”的含糊性限制,变成真的符合收录边准,值得收录。
还请注意,这边的收录标准,指得是“中文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每个语种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可能不同,由各自语种之当地社群人员讨论形成共识后,而制定之。
阁下上面还提出一个问题:“但是我提出的那2个例子是最没问题的条目,如果这样也不适用的话,什么情况下才适用?”
我上面已经讲了,当有第二手来源(第三方独立来源)【专门报导】此主题(本例为,此作品之世界观、此作品设定,这个主题),就适用了。
总而言之,这是中文维基百科的规定,白话解释,别的语种若有该条目存在,仅代表从原本不符合中维的收录标准,变成可能符合,至于到底符不符合,还是要看中文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定,才能论断。
中文维基百科该原条文“不受此限”的意思,要我解释,就是“不受到【可能】符合中文维基百科收录标准,这个说法之限制”,变成真的符合,但有个前提,【这个前提是】在该语种之该条目里,确实有第二手来源(第三方独立来源)【专门报导】此条目主题,如果在那边条目的参考来源里,可以找到此第二手来源报导。--Znppo留言2025年5月30日 (五) 20:13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在WP:虚构集合里,本讨论所提的这一段,所用语法(文法)让人觉得文诌诌、晦涩难读,一眼撇去也不知道在讲啥,还要字字雕琢研读其义才行。这条之后大概要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发起讨论让社群决定是否修掉、或改掉。
当初制定该条文的人、参与该讨论的社群人员,都没有人想到这种文诌诌的含糊条文,会让后续阅读者解读其义而产生困扰吗。
这条,如果是【叠床架屋】的累赘叙述,我觉得也许可以直接删掉了。--Znppo留言2025年5月30日 (五) 20:13 (UTC)[回复]
@Znppo(针对编辑差异87515635同时撰写了两条带签名留言的话,留言之间换行不应使用换行符<br />,而是要回车+缩排符号,我调整了一下。理由见我上一次的留言(应该是我当时没有成功ping到您导致您没看到()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0日 (五) 21:22 (UTC)[回复]
确实。我觉得这些条文不如我写的解读易懂 --SuperGrey (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5:12 (UTC)[回复]